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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二章》 方案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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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— 城中村改造方案!应当根据城中—村改造专项》规划和区《域,城,市功能的要》求以及城中村—改造综合用地—专项规划《。指标统筹考虑—村民安置、环—境风貌?和经济发展》等因素?充分听取村民意【见由区城中村改【造,办公室组织编—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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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中村【改造:。方案应当包括村庄现!状、社区居》民委员会设》立方案、清产核【资方案?、搬迁安置方案【、土地利用方案【和,。建设:设计方案以及—经济效益《分析: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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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!条 城中村改【造方案经村民会议】讨论:通过:后由区政府报市政】府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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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中村改造方案!未经:批准:不,得实施
第十!三条: :经批准?的城:中村改造方案不得】擅自:变更实施《改造过程中》确需变更《用地规划和》建设设计方案—以及搬迁安置方案】时须:按原程序报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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