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5  》。建筑消防设施管【理职责 《 5.1 ! 建设单位职责 】 , 5.1【.1  《。应当依法向公—。安消防机构申—报建设工程消防设】计审核?或备案;《建设工程竣工后应】当依:法向:公安消?防机构申报消防【验收或备《案 5.!1.2  应当【委托:具有相应等级—资质:的设计?单位进行建设工【程消防设计并将【建筑自动消》防设施的施工—发包给具有相—应等级资《质的施?工单位进行施—工, , 5—.1.3  —不得选用建筑—消防设?施报:价明显?。低于成?本价格?。的施工单位》承揽施工不得任意】压缩:合理:工期 《 5.—1.4? ,。。 不:得要:求或暗示设计—单位、施工单位违】反消防技术标准降低!建设工程消防—设施质量 》 5.1.!5  负《责,采购的建《筑消防设施的—系统组?件、材料和设—备应当符合》有关标准要求—有关产品供货—凭证、?出厂:合格证和市场—准入制度有效—证明文件应当齐全不!得要求?或暗:示建筑消防设施【的施工单位使用不合!格的消防《产品 ? : 5.1.6 ! ,不得:随意更改经》。批准的建筑消防设】施设计?。文件确需改动时【应将设计《方案报原受》理公安消防机构审】核,或备案 】 ,5.1.7》  建设工程竣工】前应当委托》专业检测机》构对建筑消防—设施、电气防火技】术条件进行检测未经!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!不得验收 ! 5.1《.8 ? 建设?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!应当长?。。期,保,存本标准5.—3.7条《。规定:。的建:筑消防设施技术资】料当:建筑的使用》权或管理权变更时原!建设单位应当将全】套建筑消防设—施技术资料的原【件或影印件》。移,交使用、管理—单位 】5.1?.9  在竣工前】应当按照本规范【和国家相《。关,消防:技,术标准对建筑消【防设施进行》标识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