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5 《 建筑消防设—施管理?职责 《 ?。 5.1 》 建设单位职责 ! 5》.1:.1 ? 应当?依,法,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!。建设工?。程消防设计审核【或备案;建设工【程竣:工后应当依法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!消,防验收或备案 】 : 5.1.2【  :应当委托具有—相应等?级资质的设》计单位进行建—设工程消防设—计并将建筑自动消防!设施的?施工发包给具有相】应等级资质的施工单!位进行施工》 , ? 5?.1.3  不得】选用:建筑消防设施报价明!显低于成本价格的】施工单?位承揽施《。工,不得任意压缩合理】工期 【 5.1.4 【 不得要求或暗示】设计单位、施工【单位违反消防—技术标准降低建设】工程消防设施—质量: —5,.1:.5:  负?责采:购的建筑消防—设施的系统组件【、材料和设备—应当:符合有关标准要【求,。有关产品供货凭【证、出厂合格证和】市场准入《制度有?效证明?文件应当《齐全不得要求或暗示!建筑:消防设施《的施工单位使用不】合格的消防产品【 , 5.1】.6  不》得随意更改经批准】的建筑消防设施【设计文件确需改动】时应:将设计方案》报,原受理公安消防【机构审核或备案 !。。 , 5.》。1.7? , 建设工程竣—工前:应当:。委托专业检测机构】。对建筑消防设施、】电气防火《技术条件《进行检?测未经?检测或检测不合【格的不得验收 ! , :5.1.《。8  建设》工程竣工后建—设单位应当长期保】存本标准5.3.7!条规定的建筑消【防设施技术资料当建!筑的:使用权或管理权变更!时原:建设单位应当将全】套建筑消防设施【技术资?料,的原件或影印件移】交使用、《管理单位 — , 5.1.9】  在竣工前—应当按照本》规,范和国家相关消防技!术标准对建》筑消防设施进行标识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