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5  建筑消防!设施管理职责 【 5.1 ! 建设单位》。职责 【 5.1.1  】应,当依法向公》安消防机构申报建设!。工程:消,防,设计审核或备—案;建?设工程竣工后—应当:依,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!报消防验《收或备案 ! 5.1.》2,  :。应当委托具有—。相应等级资质—的设计单位进行建设!工,程消防?设计并将建筑自动】消,防设:施的施工发包给具有!相应等?级资质的施工单位】进,行施工 》 , 5.1.3 ! 不:得选用建筑消防【设施:报价:明显低于《成本价格的施工【单位承揽《施工不得任意压缩合!理工期 — : 5.?1.4 《 不得要求或暗示设!计单位、施工单位违!反,消防技术标准降【低建设?工程消防设施质量 !。 5.1】.5  负》责采购的建》筑消防设施的系【统组件、材料和【设备应当《。符合有关标准要求】有关产品供货—凭证、出厂合格证和!市场准入制度有效】证,明文件应当齐—全不得要求或暗【示建筑消防》设施的施工单—位使用不合格的【消防产品 !。 5.1.》6  不得随意更改!经批准的建》筑消防设施设—计文:件确需改动时应将设!。计方案?报,原受:理公安消防机构审】核或备案 — 《5,.1.7《  建?设工程?竣工前应当委—。托专业检测》机构对建筑消防【设施、电《气防火技术条件进行!检测未经检测或检】测不合格的不得验收! 5.】。1.8  建—设工程竣工后建【设单位?应当长?期保存本《标准5.3.7条】规定的?建筑消?防,设施:技术资料当建筑的】使用权?或管理权变更时原】建设单位应当—。将全套建筑消防设】施技术资料》的原件或影印件移】交使用?、管理?单位 5!.,1.9?  :。在竣工前应当按【照本规范《和国:家,。相关消防技术标【准对建筑消防设【施进行标《识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