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 建筑消防!设施管理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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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 建!设单位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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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5.1?.1 ? 应当?依法向公安》消防机构申》报建设工程消防【设计审核或备案;】建,设工:程竣工后应》当依法向《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!防验收或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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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》.,。1.2 》应当:委,托具有?相应等?级资质的设计—单位进行建设工程消!防设计并将建筑自】动消防设《施,的施工发包》给具有相应等级资质!的施工?单位进行《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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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?.1:.3 不得—选用建?筑消防?设施报价明显低于成!本价格的施》工单位承《揽施工不得》任意:压缩合理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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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《1.:4, :不得要求或暗示【设计单位、施工【单位违反消防技术】标准降低《建设工程消防设【施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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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5— 负责采购的建】筑消防设施的—系统组件《、材料和设》。备应当符《合有:关标准要求有关产品!供货凭证、出厂合】格证和市场准入制】度有效证明文件应当!齐,全不得要求或暗【示建:筑消:防设施的施工单位】使,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!
5.】1.6 》不,得随意更《改经批准的》建筑消防《设施设计文》件确需?改动时应将设计方】案报原受理公安【消防:机构审核《或备案
!5.1.7 建】设工程竣工》前应当委托》专业检测机构对【建筑消防设施、【电气防火技术条件】进行检?测未经检《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!得验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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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?.1.8 》 ,建设工?。程竣工后建》设单位应当长期保存!本标准5.3—.7条规定》的建筑消防设施技术!资料:当建筑的使》用权或管《理,权变更时原建设单位!应当将全套建筑消防!设施技术资料的【原件或影印》件移交使《用、管理单位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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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9】。 在竣工前—应,当按照本《规范和国家》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对!建筑消防设施进【行标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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