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第—三章: 个人房《屋建设规划的实【施 第—十一条 在城乡规划!区,内进行?。土地利用和个人房】屋建设的应当符合】城,乡规划服从规划【监督管理;未—依法取?得建设规《划、用?地批:准手续的房屋不【得动工?建设 【。 ?第十二条 在城乡】规划确定的铁路、】公路、机场、道路、!绿地:、输配电《设施:及输:电线路走廊、地震断!裂带:。控,制范围、危》险品防护范围、通信!设施:、广播电视》设施、管道》设施、河道、水【。库、水源地、—自,然保护区、垃—圾填埋场及焚烧【厂、污?水处理厂和》公,共服务设施的用地】以及其他需要—依法保护的用地内不!予办理新建、扩建手!续 】。 第十三条 在规划!区范围外禁止—新建个人房屋在规】划区范围内限—制建设零星分散的个!人房屋;因自—然灾害损毁或属【危房等原因需—拆,除改建的零星村【民个人房屋应按照“!拆旧建新、旧—宅,复垦”原则》。在规划的《村民:居住区集中建设【不宜原地改建、【。扩建 ?。 第】十四条 个人—房,屋建设规划》的实施实《。行分级负责制—度建设项目》的规划?管理实行建设用地规!划许可?。、建:设工程规划许可、】。乡村建设规划—许可等规划》许可制度 】 第十五条 !区(县?)城乡规划》主管部?门应对个人建设【房,屋,的外形、楼层、高度!、,色彩等作《出统一、《明,确的:要求保证个人建筑】的整体协调和—外观统一 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