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?二章 建筑起—重,机,械的购置和出租 】 第八?条 :产权:单位购置《的建筑起重机械必须!为依法取得》国家:。特种设备制造—许可证的合格产【。品     对未!实行:制造许?可的建筑起重机械产!。品必须通过》省级以上《建筑工程管理部【。门组:织的安全《。技术鉴定或》备案后方《可购置 》    购置—进口建筑起》重机:。械应当按照国家【有关规定办理 】 第九条》。 购置旧建筑起重机!械,时,。除,符合本办法第八【条的规定外还应【。有近两年设》备完整运《行记录和维修、改造!等,技术资料 【 第十条 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!。筑起重机械不得购】置 :   ?。  (一)》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!禁,止使用的; 【    (二)超过!安全技?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!规定的使用年限【的;     】(三)经检验—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!规定:的; ?  :   ?(四)存在严重【事故隐患无改造、】维修价值的》; :。   ? , (五)达到国家】规定出厂年限—未进行安全》评估和?经评估不宜继续使】。用的;  —  : (:六)违反国》家规定擅《自进行改造》的; 《。。    《。(七)没有完整安】全技术档案的; 】。  :   (八)没有齐!全有效的《安全装置的 【 第十一条 【产权单位《应当:建,立,健全:。建筑起?重机械淘汰报废【制度凡?有,本办法第《十,条(一)至(—五)项情《形之一的应当予以】报,废 》第十二条《 出租单《位应当依法取得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】核发的企业法人【营业:执照并具有与企【业生产经《营活动规《模相适?应的:场所: 第十三条 !提倡产权单位取得建!筑,工程管理部门颁发】的起重设备》安装工?程专业承包企业资】质配备建《筑,起重机械司机负责本!单位建筑《起,重机械的安装、【。拆卸和操作驾驶 ! 第十四条— 出租?单位应当《在签订的《。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合!同中明确租赁双【方的安全《。。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!机械特种设备制【造许可证、产品合格!证、制造《监督检验证明—、备案证明和自检】合格证明提交—安,装使用说《明书 《 , 第:十五:。。条 产权单位应当按!规定对建筑起—重机械安《全装置进行》校验和标定   !  建筑起》。重机械安装前产【权单位?应,当,对整机进行维护保养!对其安全性能进行检!测,;出租?的在:签订租赁《协,议时出租单位应当】出具检测合格—证明 —第十六条 产权单位!。应当建立《。建筑起重机械安【。全技术?档案安全技术—档案应当包括以【下内容?。   《  (?。一)本?规定:第十七条第一款(六!),(七)项《和第二款规定的资】。料;  》  : (二)历》次安装验收资料; !     (三【)定期检验和定期自!行,检查:的记录;  【 ,  (四《)日常维《护保养?。记录; 》    (五)安全!装置的校《验,和标定资料》;     【。(六)维修》和技术改造资料【。;   》  (七)》运,行故障和事故记录;!     (八)!累计运转记》录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