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?二章 建筑》起重机械《的购:。置和出租
第八】条 :产权单位购置的【建筑起重机械必须】为依法取得国—家特种设备制造【许可证的合格—。产品
— 对未实》行制造许可的建筑】起重机?械产:品必须通过》省级以上《建筑工?。程管理部《门组织的《安全技术《鉴定或备案后方【可,购置
】购置进口建筑—起重机械应当按照】国家有关规》定办理
【第九条 《购置旧建筑起重机械!时除符合本办法第】八条的规定外还【应有近?两年设备完整运行记!录,和维修?、改造等技术资料
!
,
第十条 有下】列情形之一的—建筑:起重机械不得购【置
(】一)属国家明令淘】汰或者禁止》。使用的;
— (》二)超过安全技术】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!定的使用年》限的:。;
(三!)经检验达不到【安全技?术标准规定的—;
? , (四)存在严!重,。事,。故隐患无改造、【维修价值的;
】 《(五)达《到,国,家规定出《厂年:限,未进行安全评估和】经评:估不宜继续使用【的;
】(六:)违反?国家规定擅自—进,行改造的;
! (七)没有完整!安全技术档》案的;
《
》(八)没有齐—全有效?的,安全装置的
】
第十一条 产【权单位应当》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机!械淘汰报废制度凡】有本办法《第十:条(一)至》(五)项情形之一】的,应当予以报废—
第》十二:条 出租《单位应当依法—取得工商《行政管?。理部:门核发的企业法【。人营业执《照并具?。有与企业《生产经营活动规模】相,适,应的场所
—
第十三条— ,提倡:。产权:单位:取得建筑《工程管理部门颁发的!起重:设备安?装工程?。专,。业,承包企业资质—。配备建筑起重机械】司机负责《本单:。。位建筑起重》机械的?安装、拆卸和—操,作驾驶?
?
第十四条》 出租单位》。应当:在,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!出,。租合同中《明确租赁双》。方,的安:全责任并出》具,建筑起重机械特【种设备制造许可证、!产品合格证、制【造监督检验证明、】备案证明《和自:检合格?证明提?交安装使用说明书
!
第十五—条 产权单位应当】按规定对建筑—起重机械安》全装置进行校—验和标定
】 建筑《起,重机械安装前产权】。单位应?当对整机进行—维护保?。养对其安全性能进】行检:测;出租的在签订】租,赁协:议时出租单》位应当出具检测合】格证明?
第十六条 !产权单位《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!械安全技术档案【安全技?术档案应当包括以】下内容?
(一)!本,规定:第,。十七条第一款—(六:)(七?)项和第二款—规定的?资料;
— , (二)历次安】装验收?资,料,;
《 (《三)定期检验和定期!自行检查的记录;】
》 (四)日》。常,维护保养记录;
】
, ? (五)安全装置的!校,验和标定资》料;
】(六)维《修和技术改》造资料;
【 (七)运行故!障和事故记录;
! , (八》)累:计运转记《录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