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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章 建筑起重】机,械,的备:案
第《十七条 建》筑起:重,。机械产权《单位在建《筑起重机械》首次安装前》应当到本单位工商】注册所在地》县级:以,上建筑工程》管理部门办理备案】并提供下列资—料,
: (一)建筑!起重机械备案申请表!;
【。(二)产权单位法人!营业执?照;
】(三)企业岗位安】全责任制、设备安全!管理制度及事故应】。急救援预案;
【
《 (四)与起重【机械:有关的管理》、检验、《维护保养《人员情?。况;
?
? (五)企业【生产经营场所—证明材料;
【 (六)特】种设备制造许可【证,、监:督检验?证明(未《实行制造许》。可的提供省》级,以,上建筑工《程管理部《门组织的产》品鉴定证明或备案】证明:)和:产品设计《文件、产品》质量合格证》明、安装及使用【维修说明《、有关型式试验合】格证明等文件;
! (》七,)购销合《同或:发,票;
(!八)其他应提—供的:资,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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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达到—国家和省规定使【用期限的应》提供评估报告—;出租?的设备应《当出具检测合格【证明;进口的设备】提供国家规》定,。。的相关文件
】 在《用设备还应提供【。本办法第十六条(】五,。)至(七)项规定的!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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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有】本,办法第十条所—列情: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!械不:予备案
第】十九条 予》以报废的建》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!应当向?原,备案机关《办,理注销手《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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