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一章 —总则 第一条 为!了,加强建筑起重机【械的安全《监督管理防范安全事!故发生保障人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!根据:。建设工程《安全生产管理条【例、特种《设备安全监察条【例和建筑《起重:。机械:安全监督管》理规:定结合本《省实际制定本办【。法 》 第二条【 建筑起重机械的出!租、安装(含拆卸】)、使用及监督管】理应当遵守本办【。法     本】办法所?称建筑起《重机械是指房—。屋,建,筑工程施工现场使】用的:塔,式起重机、施工【。升降机、《物料提?升机:等建筑施工起重【机械设?备 第三【条 :省建筑工程管理部】门负责?。全省建筑起重—机械的?安全监督管理—工作县级以上建筑】工程管理部门负责】本行政区建筑—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!管理工作 》。 第四条 建】筑起:重,机械:出,租单:位、自购建筑起重】机械使用单位—(以:下,统,称“产权单位”)和!安装单位《、使用单位》应当建立《健全:起重机械安全管【理制: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!度制定事故应—急,救援预案 —    产权、安】装、使用单位的【主要负责人应当对】本单位建筑起重【。机械的安全全面负责! ,  :   产《权、安装、使用单】位和检验检测机【。构应当接受建筑工】程管理部门的监督】管理 ?。 , 第五条》 产权、《。安装和使用单位应当!对建筑起重机械【作,。业人:员进行安全教育和】培训:保证作业人》员,具备必要《。的安全作业知识 ! 第六条 从事】建,筑起重机《械作业的《安装拆卸《工、建?筑,起重机械司机和起重!司索信号《工必须接受专门培训!并经建筑工程—管理部?门,考核合?格取得国家建—设主管部门》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!人员操作资格—证,书方可从《事相:应,的作业 —。 第七条 》任何单位和个人【对违反本办》法的:行为有权向建—筑工程管理部—门,。和有关部门举报 】     建筑工】程,管理部门应当—建立建?筑起重机械安全监】督举报制度公—布举报电话、电【子信箱?受理对建《筑起重机械》。。出租、安装、使用】和检验违法行为的举!报并及时予以处理】 ,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