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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章 环境监【理机:构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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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《)贯彻?执行国?家和地方颁发的环】境保护有关法—律.法规.规章和】政策;
(二)受!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!区内单位或》个人执?行环境保护》法规有关环境监理】工作情况《工作进行《。监督.检查并按规定!处理;
(三)负!责编制环境监理所需!的污染源监理计【划;
(四)负责!。市属以上企事业排污!单位的排《污申:报登记工作》并建立档案;
(!五)负责辖区内市属!以上企事业》单位废水.废—气.规定废》弃物.噪声.—放射:物质等超标》排污费和排污水费】的征收?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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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?),。负责全市排污费【前期管理和参—与年度排污》收费预.决算—的编制?以及排污《。费统计报表的编【制,会审工作;
(七!)负责污染治理【设施运行情况的监】督检查?及其依法处理—工作:;
?(八)负《责建筑噪声的管理工!作并配合有》。关部门加强汽车尾】气.噪声和交通.商!业噪声?的管:。理;
(九)【执行:环境:保护行政主》。管部门的处罚—决定;
》(十)参与环保【资金使用计划的编】。制和:执行情况的》监督坚?。持及使用效益的调】查;
《(十:一)参与建设项【目和污染治理—实施的竣工验收工】作;
(十—二)参?与环境污染事—故.污?染纠纷的《查处工作;
(十!三)负责对》县(市)、区环境】。监,理站的业务指导【和监理?员的:培训工作;》
(十四)—承担:上级或环境保护行】政,主,管部:门委:托,的其他任《务
第》九条 县(市).区!环境监理机构的主】要,职责
(一)依照!法律.法规征收【辖区市环境》保护行政主》管部:门委托和县(市【).区所《属单位?的超标排《污费负责排》污费收交管理工作并!。。建,立收费监理档—案;
(二—)对辖区内一—切污染?治理设施运转情况实!施监:督检查制止和查【处违章排《放污染物的》行为;
(—三,)参与编制》环保补?助资金和使用—效益的调查》;
(四)负责】。向当地环《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和上级环【境监理机构定—。期或紧急报》告环境监理》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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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参》与本辖区内的污【染,事,故处理和有关—行政处罚事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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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(,六)负责对》本辖区内《各企事业单位的【业务:指导并负责对专兼职!环境管理员》的业务培《训;
(》七):完成上级交办的其】他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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