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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三:章 环境《监,理,机构: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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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贯—彻执行国家和地【方颁发的环境—保护有关法律.法规!.规章和政》策;
(二)受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部门的委托依法对】。。辖区: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!境保护法规有关【环境:监理工作情况工作进!行,监督.检查并按规】定处理;
(【三)负责编制环【境监理?所需的污《。染源监理计划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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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?)负责市属》以上企事业》排污单位的排污【申报:登,记工作并《。建,立档:案;
(五)负责!辖区内市属以上【企事业单位废水.】废气.规《定废弃物.噪—声.放?射物质等超标—排污费?和排污水费》的征收工作;
(!六)负责全市—排,污费前期管理和【参与年?。。度排污收费》预.决?算的编?制以及排污费统计报!表的编制会审工作;!
(七)负—责污染治理设施运】行情况的监督—检查及其依法—。处理工?作;:
(八)负—责建筑噪声的管理工!作并配合有关—部,门加强汽车尾气.】噪声和交通》.商:业,噪声的?管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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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九)执《行环境保护行政【。主管部门《的处罚决定;
(!十)参?与,环保资金使用计【划,的编制和执行—情,况的监督坚》。持及使用效益—的调:查;:
(?十一)参与建设项目!和,污染治理实施的【竣工验收工》作;
(十二)参!与环境?污染事故.污染【纠纷的查处工—作;:
(十《三)负?责对:。县(市)、区环境监!理站的业务指导【和,监理:员的培训工作;
!(,十四)承担上级或环!境保:护行政主管部门委】托的:其他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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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九,条 县(市)—.区环境《监理机?构的主要职》责
(一》)依照法律》.法:规征收辖区市环境保!护,行,政主管部门委—托和县(市》).区所《属单位?的超标?排污费负责排污【费收交管理工作【并建立收费监理档】案;
(二)【对辖区内《一,切污染治理设—施运转?情况实施《监督检查制止和【查处违章排放—污,染物的?。。行为;
(三)】参与:编制:环保补助资金和【使用效益的调查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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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?)负责向当地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和上级环境监【。理,机构定期或紧急【报告环境监理—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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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参与本【辖区内的污》染事故处理和有【关行政处罚》事宜;
》(,六)负责《对本辖区内各企【事业单位的业务指】。导并负责对专兼职环!。境管理员的业务培】训;
(七)【完成上级交办的其】他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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