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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!环,境监:理,员
第十条 !环,境监理员应具备的条!件
》 (一)《 市.?县(:市):.区级环《境监理员应具—有,中专以上《文化程度或助—工以上?技术职称从事环保工!作二年以上;
! (二) 试【点乡镇.街道环【境监理?员应具备《高中以上文》。化,程度从事环保工作】一年以上或经过三个!月以上环保专业知识!培训;
【 (三)《 ,各级环境监理员年龄!。一般不超过四—十岁
《第十一条 环境监理!员由:同级环?境保:护部门提名经市环境!保,护行政主管部—门考核符合条—件后批准任命发给】<中国环《境监理员>证—件及证章保上级【环境保护部》门备案
— :乡镇.街道环境监】理员由县级环—境保护?部门:.考核聘用并保【市环境监理机构备】案
》 环境监理员实行任!。命,制任期三年可—连任对在任》期内不能胜》任环境监理工作【或,调离工作《岗位的由任命—机关及时《免去其资格收回<中!国环境监理员>【。证件及证章并—保上级环境保护【部门备案
第【十二条 环境—监理员的主要职【责
(一】)积极宣传认真【执行国家和地—方环境保《。护法律?.法:规.标准;》
》(二)对辖》区内所有污》染源的各类污染【物排放情况进行巡】查.监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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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?)征收?超,标排污?费.排污水费—。;
(四】)巡查.监督污【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!。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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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—)参与污染事故.】污,染纠:纷的现场调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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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—)配合公安部—。门对禁鸣喇叭路段.!安静小区.社会噪】声.汽?车尾气排放》。进行监?督坚持?参与对烟尘控制区的!监,督检查;
— (七)定期向!上级报告工作
】第十三条 》环境:监理员在《执行任务时具—有如:下职权
— (一《)对排放污染物进行!调查.采样并—。查阅有关技术资料;!
(—二)约见《排污单位负责人【及有关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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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?)制止?违章排放污染—物的行为并依法执行!处,罚决定
】(四)代表同级【环境保护《。行政主管部门宣布】。并执行处罚决定
!第十:。四条 环境监—理,。员在:执行任务时应佩【戴由国?家环境保《护局统一《监制的标志即“中国!环境:监理:“证章出示河—北省环?境保护局统一颁发】的环境监理证件环境!监理员在监理—。活动:中有义务为》。被检查单位》和个人保守业务和】技术秘密
第十五!条 对在环境监理工!作中取得显著—成绩的环境监理【员应给以表》彰和奖励对徇私舞弊!.玩忽职守着—应给以批《评与处分;》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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