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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环境!监理机?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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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环境监!理机构分设市—和县(市).—区两级乡镇》.街道设专职或兼职!环境监理员
第】五条 各级》环境监理《机构的人《员编制由各》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部门内部调剂—解决经费列入各【级财政预算不足【部分可按规》定从环保资金中给以!适当补助乡镇.街】道,。设环境监理员业务】经费由当地环境保】护主:管部门支付
第六!条 各级《环境监理机》构,接受上级《环境:监理机构的业—务指导各级环境【监理机构主要负【责人的任免应争【得上级环境保护部】门的同意
—第七条 《各级环境保》护部门应《根据环境监理工作】的,需要:。为所属监理》机构配备监》理车辆.《监理仪器.》微型计算机.摄像】.录音和通》讯设备器材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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