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项目】发包
第八条【 项:目前期的项目建【议书与?可研、环评》、预算编《制、城乡(园区)规!划设:计和修编《等服务性项目—的单项估算》合同金额在50万】元以上的应采用【公开招标方式—发包(经同》级发改等监》督部门批准可采用】邀请招?标或竞争性谈判【方式:发包)50万元【以下的?。。。可,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!发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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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规!划、:建设、水务、国【土、代建中心等项目!较多:的单位的项目建议书!与可:研、环评、预—算,编,制、城乡(园区)规!划设计和修编—。等应当实行打捆【招标:发包推行上述—项目招标《单位采取要求竞【标单位在相关收费】标准基础《上再合?理让利竞标的—方法招标
! (二)规划设【计、重要设备采购与!安装、网络平台、】。会(节、《庆):等非工程建设—项目:200万《元以上的由》行业主管部》门提出?审核:意见报本级政府常】务会议审定;—200万元以—下、100万元【以上的由《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!织行政监《督部门初核并—提出意见《。经,。本,级政府?分管领导审》核后:报政:府主要领《。导批:准;1?。00万元以下的由行!业主管?部门批准项目实施】单位按照审批核准】的方式?组织招标《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!组织施工《。和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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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)采取公开!招标的招标人应【在市级以上综合媒】介,或,专业媒介发布招标公!告
《 : 采:取邀请?招标的可根据需要由!招标人组织发—。改、财?政、规划、监察和】。。行,。业主管等《部,门以及具有相关专业!资质的专家共同考】察确定不少于—三家:符合条件的单位参】与投标
— 发改》。、住建、财政和【行业主管等部门应对!招标工作进行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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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【工程建设项目—的,勘察、设计、—施工、监理应严【。。格按照规定》进行招标(比—选)严禁规避招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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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—。工程建设项目—相关的设备、材料】达到招标《限额标准的》应严格?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货!物招标?。投标办法(国家发改!委,。等 7部委令 20!05: 年第 27号)的!规定通?过招:标选择货物供应单】位;:未达到招《标限额?标准而采用询价方式!采购的询价必须体现!随机性?和,适度:充足性?询价过程必须有至少!两,家以上相关》监督部门全程监督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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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建】设,项目的勘察》、设计、施》。工,、监理以及与工程建!设有关的重要—设备、材料的采购】不得纳入政府—采购中心进行采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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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【道路及公《。路工程路基路—面施工应当》一,并招标不得肢解【招标:发包
第【十条 工程建设【项目的勘察》、设计?原,则上实行一体招【标(比选《)其:中投:。资额3000万元以!下,的项目勘《察,。、,设计招标(比选)】时可只设置设—计资质?没有勘?察,资质的设计单位中标!后可将勘察》业务分包给有—相应勘察资质的【单位实施或允许联合!体投:标
涉】及,工程建设项目—中的雕塑雕刻、【艺术景墙、特殊景】观造型等《艺术性?。较强的项《目经:审批、备案部门【审核并报《本级政府同意后可】采取邀请招》标(比选)或竞争性!谈判的方式确定【勘察、设计或—施工单位
】 大型《公共建筑项》目应实行方》案设计招《标并推行方案设计】与施工图设计一体】招标
发!改部门和行业主【管部门应《制,定设计招标范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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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项目!施工招标应设—置,“双低”标》准防止低价》抢,标即应将投标—报价:低,于最高限价85【。。%同时低于》所有投标报价平均】。值9:0%(学校》、医院、桥梁等【项目:可,将所有投标报价平均!值95%设定为评】标基:准值)的《投标报价作为—低于成?本对:象进行质询中标【人的投标报价低于】最,。高限:价8:5%:的在提?交,履约担?保的同?。时必须额外提交【。中标价?净价与最高限价【85%之差额3【倍的履约《现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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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备案部!门不得对散装、活页!等可撤换和未按【范本文件要求进【行,编制的招标文—件进行备案备案时发!现招标文件有—篡改:范,本文件中《不可更改部分—内容的应责令改正情!节,严重的应对招标人和!招标代理机构展开】调查对?。篡改范本文件的【以涉嫌串标、排斥】潜在投标人处理【并报告?同级招监办》逐步推行网上备案】
第十三条】 凡:核准为公开招—标的工程《建,设项目应当严—。格按照关《。。于全市国《家投:。资,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!标文件?网上下?载的通知(》南发改政策〔201!1〕:448号)规定【实行网上发布—招标公告《、网上发售和下载招!标文件、网上缴纳】和退:还投标保证金电子招!标系统完全建成【。后应当实行》电子招标和电子【辅助评标因》特殊情况《不宜执行本条规定】的应报市发展改革】委、市级行业主管】。部门和市《招监办同意》
第十—。四条 上级部门直接!核准为公开》招标且明确不采取】网上下载招标—文件方式招标—的项目招标人应严】格按:。照以下规《定执行
》 : (?一):招,标公:告和招标文件送上】级相关部门审查【备案前应送同—级发改和行业主管】部门初审
— ? (二)《上级部门《备案时?对招标文件内容作了!实质性修改的招【标,人应在?备,案后:5个工作日内将招】。标核准?文件:和备案的招标文件】。送当地发改》、行:业,主管部?门和招监办
【 (三—)招标人应》。当严格执行》关,于加:强我市国家投资【工程建设项目—。招标:文件发售管理的通】知(南建〔2—009〕284号)!有关投标报名—、招标文《件,出售、开《标地点设置等规【定将招标人所在地】的公共资源交易【中心(或政务服务】中心)作为投标报名!和,招标文件发售—的,。唯一地点并指派本单!位工作?人,员到:场监督投标》报名和发《售招标文件》
未严格!执行本条第(—一)(二)(三)】款的当?地发改、行业主管】部门和招监办不得】派员参加《项目开标《、评标现场监督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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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五条《 依法必须进—行招标?的项目应当严格执行!招,标范本文件》和相:关规定不得擅—自提高投标企业资】质设置多资质条【件的应当《允许联合《体投标?特,殊情况?需经发改《等部门和招》监办同意;涉及【大量建筑群建设【的项目?招,。标应当合理划分标段!类似业绩不》得超过最大单体【建筑面积1倍—以上;1000万元!以下或工《期不:超,过12个月、施工】。技术要求相》对简单的普通建设】项目招标且设—计和施?。工,不,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!的,小型项目其施工招】。标文件应当根据简】明标准施《工招标文件编制不】设类似业《绩;设计施工—一,。体化:的总承?包项:目其招标文件—应当:根据标?准设计施工总—承包招标文件编【制,;其它项目》应严格执行国—家标准施工招标文】件范本?和四川省国家投【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!人使用?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!相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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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实行电子招标的项目!招标公?告和招?标文件不得》出现招标人和代【理机:构名:称、地址、联系人及!。联,系方式答疑和补遗】一,律实:行网:上无:记名运行
第!十六条 《应急工程应当严【格执行中、省有关】规定不得将》一般:性的工程项目确【定为:应急工程
! 一般性应急—工程应?当通:过比选方式》确定项?目实施单位抢险应】。急工程经市政府批准!后可不招标、不比选!在,相关:监督部门的监—督下随机抽取市辖】范围内符合相应【资质和施工》能力的企《业施工市辖范围内无!具备项目《实施条件的》企业时应在》全省:范围内?随机寻?找符合实施条—。件的企业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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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七条 实行》。比选的项目应当实行!E方:式比:选,禁止使用《D方式比选
!第十八?条 不宜采用经评审!的最低投标价法【的招标项目》由,招,标人就项目技术性能!的特:。殊要求提出申请报项!目审批部门审—。核批准和同级—招监:办同意后《方可采用综》合评分法进行招【标,
第十九【条 严格重大—项目:。评标专家抽取—单个标段《招标控制价在—100?0万元以《上的应在两个以上片!区随机抽取评标专家!
第二十条 !开标、评标现场应由!至少两个《监督部门《参与监督监察机关】(,招监办)应》当派:员参与对重大项目】开标、?评标现?场的监?。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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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—条 招?投标活动中有—投诉、举报或质疑】评标专?家错评误判》等情形的《经初步核《。实需要?对评标过程及其【结果进行复审—或复评?的经:同级:发改部门和招监办同!意后可启动复审或】复评复审或复评【由招标人组织实施复!审或复?评,。小,组应出具书面—复审或复评报告复】。审或复评结论作为项!目审批?部门认定招标、评】标有效性的重要【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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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因招标文—。。件中设置除评标委员!会和评标《。办法暂行《规定(国《家计生委《等七部委令第12号!),中第二十五条的【一,至六款所列重大偏】差外:的相关条款导致多家!投标企业投标文件被!废或中标《候选人不足三—家且投标《报价明显缺乏竞【争,性的招标人可—不,。。确定中?标单位由项目—。审批或监督》部门:。牵头组织《相关部门《进行复审或复—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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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十二条 政府—投资非经营》性工程建设项目实】行代建制由代建【。。机构自行组织项目招!投标和工程建设【管,理
— 项目?代建实行实施阶段代!建制:即项目业主负—责项目建议书、可】研、立项《、规划条件》、方案?设计申请及报批、】规划用地许可及工】程规划?许可、国土用地【预审及审批、管【线的迁?改、物探、摸底协】调、可行性研—。究和:环境影响评价—报,告及申报、项目节能!评价、安全影响【评价、交通影响评】。。价、地质灾害影响评!价、消防建审、人】防建设、《气象报建等》项,。目前期?工,作
代!建机构受项目业【主委托严格按—照相关规定负责编制!工程量?清单、工程预—。算,和招标文件;组织勘!察设计?、,。施工、监理招标以】及对涉及工程建【设有关的《设备、设施进行招标!(比选)《或询价采购;组织施!工图审查;协助【。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!可证督促施工—单位搞好施》。工阶:段管理会同》施工单位搞好工程】竣工验收工》。程结算、决算工程】移交等有关工作【
市【。住房城乡建设—局会同相关部门制】定具体的代建—操,作规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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