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》。 监督管《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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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条 县级!以上地方《人民政府《有关行政监督—部门:应当根?据各自的法定职责加!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!监督检查《。。监督检查的》主要:内容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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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:(一)招标投标【法律、法规和规【章的:执行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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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【)依法必《须进行招《标的项目进行招【标的情况;
! (三)—招标投标活》。动执行?法定程序和规—则等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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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四)根据招标文件!和,评,标结果?。依法:确定中标人、合同】签订:及履行的情况;
!
, (五)【招标投标法律、法】规规定的《其,他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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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?十七:条 县级以上地【方人民政府有关行】政监督部《门可:以通过检查、稽察、!。现场监督等方式对招!标投标?活动进行监督招【标投标?各方应当自觉接受】。监督检查《
? 《县级:。以上:。。地方人?民政府有关行—政监督部门应当及时!对招标投标活动有】关当事人的》投诉进行调》查、:核实和查处并将处理!结,果,告知投诉《人 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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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条 县级!以上:地方人民政》府有: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!依,法履:。行监督?职责提高办事效率不!得随意增设招标投标!审,批、核准事》项不得干涉招标人】依法选?择招标代理》机构、?编制招标文件、组】织投标资格审查【、编:制标底、组织评标、!确,定中标人以及签订】合同等事项》的自主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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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《十九条 县级以【。上,地方人民政》府行政监察机关依】法对参与招标—。。投标活动《的国:家行政机关、—国家公务员和国【家行: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!员实施监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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