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。第,四,章 开?标、评标和中标 】 第三十三条 开】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!档备查开标记录包】括以下?内容: 》   ? (一)《。招标项目名称; 】。 《 ,。   ?(二)开《标时间?、地点; — ?    (三)参】加开标的单位—和人员; —   》  (四)》投标文件密封—情况; 【     》(五)投标人名【称和投标报价; !  《   (六)设有标!。底的:招标项目的》标底; 《 《    (》七)其他重要事项】 , — 第三十四—条 评标由招标人】依法组?建的评标委员—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!员名单在中标结【果确:。定前:应当保密 【     —省人民政《府有关部门应当按】照国家相关》规定:组建:评标专?家名:册库使用国有资【金投资或者》政府融资项目的评标!委员会专家成—员应当从《省有关部门提—供的评标专家名册】。库中:随机抽取确》定 》     前款规】定的评标专家应当具!备以下条件》 》    (一—),从事相关领域工作】满八:年并具有高级职称】或者具有同等—专业水平; 】   《  (二)》熟悉招标投》标相:关法律、法规并【具有相关《实,践经验; — ?  : , (三?),能够认真、》公正、诚实、廉【洁履行职责遵守职业!道德 ? — 第三十五条【 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不得担任》评标委员会成—员 《   《  (一)投标人】的,负责人的近亲属; ! , ?    《(二)项目行政主管!部门或者行》政监督部门》的人员; 】。   ?。  :(三)与投标人有】利害关?系可能影响对投标】公正评审的》; : ?     (四【)在招标投》标活动中《有过违法行为的; !     】(,五)法律《、法规规定的—。其他情形 】  :   评标委员会】成,员,有前款规《定情形之一的—应当主动提》。出回:避招标人发现评标委!员会成?员有本条第》一款规定情形的【应当:予以调整《 ? 第三十六!。条 评标委员会应】当按照下《列要求和程序进行评!标    ! (一?。)熟悉招标文—件的:各项要求和规—定;   !  :(,二)按照招标文件规!定的:评标标准《和评标方法对投【标文件进行》系统:地比:较和评审; !     (三)】要求:投标人对投标文件】中含义不明确的内】容作:出必要?。的,书面澄清或者说明】; :  》   (四》)对:报价明显《低于其他投标报价】或者在设有标—底时明显低于标底】的可以?要求投标人》。提供书面《说明:和相关证明材料; !   —  (五)审查【每,一个投标文件是否对!。招,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!质性要求和条—件作:出,响应并逐项列出各投!标文:件的全部投》标偏差; — ,     (【六)对符合招标文件!。实质性要求》但在个?别地方存《在遗漏或《者提供的技术信【息、数据等方面有细!微偏差的投》标文件书《面要求投标人提【供不会对其他投标人!造成:不公平结果的书【面,补正; 》    — (七?),按,照,评标情?况排序推荐中标人;!     !(八)向招标人提出!书面评标报》告;: ?  ?  : (:。九)法律、法规【规定的其他》要求和程序》。 !第三十七条 评标】委员会应《当,依据法律、法规的规!定,和招标文《件明示的废》标条件确《定废标不得随意将投!标文件?确定为废标》。 《     》投标:文件对招《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!要求和条件》不作出响应的—。应当视为废》标 《 第三十!八,条 评标《可以采用经》评审的?最低:投标价法或者综【合评:估法以及法律—、法:。规允许的其》他评标方法 【     具】。有,通用技术、性能标准!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!、性能没《有特殊要求》的一般性工程建设、!货,物采购项目应—当采:用经评审的最低投】标价法对经评—。审能够满足招—标文件的实质性【。要求且投标价最低的!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!候选人?但是投标《价格低于成》本的除外 !    技》术要求复杂的—工,程建设?、货物采购或—者服务采购项目【一般应当采用综【合评估?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!标文件中规定的各】项综合评价标准【的投标?应当推荐《为中标候选人 】 》 第三十九—条 招标文件—。中没有规《定的评标标准和【方法不得作》为,评标的依据 【    — 招:标,人设有标《底的标底在评—标中可?以,作为:参考但?不得作?。为评标的唯一—依据 ? 】第,四十条 评标委员】会完:成评标后《应当向?招标人?提出由评标委员会全!体成员签字的书面】评标报告推荐—合,格的中标候选人评标!报告应当《如实:记载以?下内容?     !(一)基本情况【和数据表《; ?     (】二)评标《委,员会成员名》单;: ,。     】(三)开标记—录; 《。  《 , , (四)符合要求】的投标一览》表,; : ? ,    (五)废】标情况说明; 【    【 (六)评》标标准、评标方法或!者评标因素》一,。览表; 【     (七)】经评审?的价格或者》评标因素一》览表:; 《  ?   (八)经评审!的投:标人排序; !   ?  (?九)推荐《的中标?候选人名《单与签订合同—前要处理的事宜【;  【  : (十)《澄清、说明、补正】事项:的纪要 【    《 评标?委员会决定》否,决所有投标的—应当在评标》报告中具体说—明理由 【。 第四十一!。条 招标人、评标】。委员会成员》和与评标活动有关】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!、侵犯投标人的【技术秘密《和商业秘密》不得泄露对投标文】件的:。比较和评审、中标】候选人?的推荐情《况以: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!情,况 【 第四十二条】 招标人应当—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的!书面评标报告—后的十五日内—。从,评标委员会推—荐的第?一至第三的中标【候选人中《确定中标人使—用国:有资:金投资?或者政?府融资的项》目招标人《应,当确定排名第一的】中标候选人为中标】人 》。 : ?第四十三条》 中标人《确定后招《标人:应当向中标人发【出中标?通知书同时将—中标结果《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!标,人 ? , ,    《 招标人《和中标人应当自【中标:通知书?发出之日起三—十,日内: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!人的投标文件订【立书面合同》 !第四十四条 设有】投标保证金的招标】人应当在发出中【标通: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!向中:标人和未中》标人一次性退—还投标?。保证金及其利—息招标公告或者【投标邀请《书中规定给予—未中标?人经济补偿的也【应,当在此?期,限内一并给付 ! : ?。 第四十五条 【依,法必须进行》招标:的项目?招,。标人应当自》确定中标人之—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!行政:监督部门提交附有】招标项目基》本情况、招标公告】、投:标人情况、评标委员!会成员名单、评标标!准和方法、废标情】况、评标委》员会推荐的排序的】中标候?选人以及中标结【。果等内容的招标投】标情况的书面报【告 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