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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第二《章 招标 第七】条 招标分为公【开,招,标和邀请招标—。 》 《第八条 依法—。必,须进:行招标的项目中【有,下列情形《之一的应当公开【招标 》     (【一)省、《设区的?市,人民政府确定的地】方,重点建设项目; 】 , ?    《(二)全部使用国】有资金投资的项目;!     !(三)国有资金【投资占控《股或:者主导地位》的项目; 】   ?  :(四:)法律、法规规定】的其他应《当公开招标的—项目: : , 第九条! ,本条例第八》条,规定的工程建—设项:目中:有,。下列情形之一不【适宜:。公开招标的经—设区的?市以上项目审批部门!或者:有关行政监督—部门批准可以邀【请招标;属》于省、设区的—市人:民政府确定的—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应!当经:同级人?民,政府批准《 ?     (一】)技术复杂或者有特!殊专业要求仅有【少数几家潜在投标】人可供选择》的;   !  (二)采用公】。开招标方式所需费】用占:项,目总价值比例过【大等不符合经济【合理性要求》的; ?  》  : (三)受自然【资源或者环境条【件限制的; !  :   (四》)法律、行政法规】或者国务院另有规】定的 【 第十—条 有下列不适宜】进行招?标,情形之?一的项目可以不进】行招标但《需要审批的项目【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九!条规定?进,行审批  !   (《一)涉及国》家安全和国家—秘密的;《     !(二)抢《险救灾的《; 》     (三)】利用扶贫资金实行】以工代赈、需要【使用:农民工的《;    ! (四)主》要工艺、《技术需要采》。用特:定,专利或者专有技术】。的;   !。  (五)》法律、行政法规规】定的其他《情形 ? 【 第十一条 对依法!必须进行招标的项】目招:标人:自行办理招》标事宜的应当具有】编制:。招标文件《和组织?评,标的能?力符合?下列条件并向有关行!政监督部门备案【 ,。    【 (一?)具有?。法,人或者其他组织的】。。资,格; ?  》   (二》)有与招标项目规】模,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!技,术、经济等方面专】业人员; 】     (三)有!专门的招标》。机构或者有三名以上!具,有招标?业务能?。力的人员; — ,     【(四)熟悉》有,关,招标投标的法律、法!规和规章 》 , ,。 —第十二条 招标人】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!可,以自:主选择自《行招标或者》委托有资格的—招标代理机》构代理招标事—宜, , :   《 , 招标人不具有编】制招标文件》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应!当委托有资格的【招标: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!宜任何单位和个【。人,不得以任何方式为】其指:定代理机构》 , 《 第十—三条:。 招标代理机构是】依,法,设立、从事招标代理!。业务并?提供相关服务的【社会中介组》织招标代理》机构的资格认—定按照国家有关规】定执行有《关行政管理》。部门应当及》。时将通过资格认定的!招标代?理机构?名单向社会》公布 ?     】。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组!织独立与行政机【关和其他国家机【关不:。得存在隶属关系或】者其他?利益:关系   !  招?标,代理:。机构不?得,接受招标人违法【的,委托:内容:和要求;在招—标活动?中不得弄虚作假损害!国家利益和招—标人、投标人—的合法权益 】 —第十四条《 招:。标代:理机构应当在其【资格等级范围—。内,承担:招标:事宜:并,遵守本条例关于【招标人的规定— :  《   招标代理机构!。受委托?办理招标事宜的【其代理权《限和代理费用应【当在招标代理合同】中载明法律》、,行政法?。规,对代理费用的—收取有规定的从其规!定,。 《   ?  招标《代,理,机构应当根据—招标代理合同—的约定在《代理:权限范围内办理招标!。事宜并不得接受同一!招标项目的》。投标咨询《服务 — 《 第十五条 招标】。人采用公开》招标方?。式的:应当发布招标—公告招?标人对公告》。内容的?真实性、准》确性负责 】    《 依法?。必,须进行招标的—项目的招《标,公,告应当?至少:在一家由《国家或者省指定的】媒介发布 》 《 第十六【条 对公开招标的项!。目,招标人可以对潜在投!标人进行《资格预审实行资【格预审的应当将资】格预审条件、标准、!办法在资格》预审文件或者招【标公告中《载,明但不得以不合【理条件限制、排【斥潜在投标》人进行投标 — ?     招标人】进行资?格预审时应》当以资格预审文【件或者招标公告载】明的内?容为依据《不得再设定其他条件!以限制、《排斥:或者歧视潜》在投标人 【 , 《 第十七《条 招标人应当【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!在投标人《发出资格预》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!取招标?文,件,的时间、地点—和方法?并同时向其》他潜在?投标:人告知?资格预审《结果 ? 【 第十八条 —招,标文件应当清晰、明!确地:载明以下内容 !。。     —(一)招标人—名称和项目名称及其!简介;  !   (《二)项?目的:数量、规《模和主?要技术、质量要求;! 《     (三)】项目的?。完成期限或者—交货、提供服务的时!间; 【  :  (四)对投标】人的资?格和投?。标,文件以及投标—。有效期限的要求; !    【 ,。(五)提《交投:标文件的方式、【地点和截止时间;】 ?     (六】)投:标报价的《要求:; —   ? ,。(七)评标依据、标!准、方?法定标原则和确定废!标的主要因素—。;  【   (八)主要合!同条:款以:。。及协议书内容—;  【   (九)—图纸、格式》附录:等招标相关资料和技!术文件的要》求; 》。   《  (十)其他需要!载明的事项 —   —  招标人在招标文!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!求,和条件应《当用醒目《的方式标《明依法必须》进行招标的》项目:招标:。文件或者资格预审】文件出售时间不【得少于?五个工作日其出售】。价,格依据印刷成本确】定,;自:招标文件开始—发,出之日起至提—交投:标文件截止之日【止,最短不?得,少于二十日 【。 —。 第十九条 —招标:文件应当明确规【定,所有评标因》素并对评标》因素进行量化或【者据此进行评估 】 《    国》家对投标《人的资格《条件有规定》的招标文件中载【明的投标人》资格条件应》当符合国家规—定的条件 》     招!标文件规定的—各项技术指标应当】符合国家《。强制性标准 【 : 第二十条! 招标项目需要【划分标?段,、确定?工期的招标人应当】合,理划分标段确—。定,工期并在《招标文件中载—明 【 第二》十一条 招》。标项:目有下列情况之【一,的招标人可以组【织潜:在投标人踏勘—项目现场 !    (》一)项目选址或【者工作条《件,有,特殊要求的; ! , ,  :  (二)实施项目!的条件较为复杂的】; 》     (三)】多数潜在《投标人提出要求【的,  —   ?潜在投标人在阅【读招标文件》或者现场踏》。勘中提出的疑问招】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!。或者召开《预备会的方》式解答并应》当将解答以书面【形式通知所有购买】。。招标:文件的潜在投标【人解答的内容应【当作为?招标文件的组成部】分 【。 第二十—二条 依法进行项】。目设:计招标的招标人【应当在招标公告或】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!对未中标的设—计项目投标人—是否给予经》济补偿给予》经济补偿《的应当?载明补偿标》。准 《    》 招标人对参与方】案设计邀请》。招标而未中标的【设计项目《投标人应当给—予补偿并《明确补?偿标准 ! 第二十三条】 招:标,人根据项目特—点可以?不设: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!编制:。标底的标底编制【过程和标《底必须保密 【 ,。。 第【二十四条 依法必须!。进,行招标的《项目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《招,标人:应,当依法重《新招:标 —   ? (:一):资格预审合格—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!个的; 】    (二)在投!标截止时间届—满时提交投》。标文:件的投?标人少于三》个,的; 《 ?    (三)所有!投标均被作为废【标处理的; —  》   (四)经评审!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!得投标明显》缺乏竞争评》标委: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!标的: ?。 第二】十五条 《招标人应当妥善保】存招标项目的有关文!件资料?不得伪造、隐匿或者!销毁依法必须招【标项目的有》关文件资料其保存】期限按照档案保存】的有关?。规定执行《 :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