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【 则
》第一条 为了规范】招标投标活动保护】国,家利益、社会—公共利?益,和招标?投标活动当事—人的合法权益根据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】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!、行:政法:规结合本省》实际制?。定本条?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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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!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!。适,用本条?例,
【。法律、法规对政【府采购、机电产品国!。际招标、《科技项目的招标以及!国,。。有土地使用权、采】矿,权、探矿《权、特许经营—权的出?让等:。招标投标活》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!定
第三条!。。 招标投标活动【应当遵?循公开、《公平、?公正和诚《实信用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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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在本!省行政区域内关系】社,会公共利益》和公众安全的大型基!础设施、公用事业等!项目使用国有—资金投资或》。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!用国际组织或者外】国政府贷款和援助】资金的?项目必须《依法进?。行招标其《具体范围按照国家有!关规定执行;其规】模标准由省》人民政?府规定国家已有【规定的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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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任,何单位?。和个人不得将依【法必:须进行?招标的项《目化整为零或—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!。避,招标:
第五条 !县级以?上地:方人民政《。府主管发展计划【的,。行政管理部门—负,责本行政区域—内招标投标活—动的指导和协调【省、设区的市人【民政府主管发展计】划的行政管》理部门负责》对重大建设项目招】标投标活动》进行:稽察
】 县级以上》地方人?民政府经贸》、建设、交通、水利!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!按照:法律、法规和同【级人民政《府确:定的职责负责对招】标投标?活动:实,施,监,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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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?条 县级以》上地方人民》政府应当通》过对招标投标市场】的监督检查指导市】场主体各方建立并完!善招标投标市场【的社会信《用机制通过发挥社会!信用机制的》自行调节作》用对在招标投标活动!中,。有违诚实《信用原则和公平、公!正原则?的各方?。当事人进行否定【评价和淘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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