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投】 标
第十—八条 投《标人应当具备承担】招标项目的能—力在符?合,法规的?前提下招标文—件对投标人》资格条件有》合理规定的投标人】应当具备《规定的资格条件室内!装,饰,装修工程、防水【工程等专业承包企】业承接专业工程时必!须先取得建设行【政主:管部门?颁,发,的相应资《质,证书并?在资质许可范围【内承揽业务
—
【禁,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!。。本企业资《质,等级许可的》。业务范围或者以【其,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!义承揽工程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!任何形式允许其【。他单:位或:者,个人使?用本企?业的资质《证书、营业执照【或以本企业的名义承!揽工程
—
《 第十九条》 省外《建筑业?企业应?当按照我省》。有关规定《取得在我省行—政区域内开展业务资!格后方可《参与项目投标—活动根据施工总【承包企?业特级资质》标准(建市[200!7]72号》)规定总承包特【。级建筑业企业不【得参加招标控制【价为3000—万元以下《的工程?。项目:的投标
! , 第二十《条 ?投标:人的投?。标文件应《当对招标文件—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!条件做出响应—其投:标报价应按照—招标:文,件、工程《量清单、设计图纸】或参照国家和省建设!行政:主管部门《发布的相《关工程定额及工程】造价管理部门—发布的?人工、材料、施【工机械台班等价【格信息或市场—价,格信息并考虑风险】因素自主进行编制】。
,
: ,
第二—十一条 投标人】。应认真?核对招标文件—中,提供的工程量—清单项?目发现招标工程【量清单项目》计算存?在明显?。误差或有遗漏的应】当在投标截止—时间1?0日前向招标人提】出书面异《。议或修正要求—
【。 投标人《不,得擅自修改招—标工程量清》单
【 第二十二条 】 投标人应将—不可竞争费用足额】列入投标报价不可竞!争费用包括》下列内容
! (一》)社会保险费—(包:括养老保《险费、失业》保险费?、,医疗保险费、工伤】保,险,费,、生育保险费);
!
? (二—)住房公积金;
】
《 (三》。)安全防护》。、文明施工与—环境保护《措施费;
》
? (四)税金!(包括营业税、【。城市维?护建设税、教育【费附加、地方教【育费附加);
! (—五)国家和本省规】定的其?他费用
《
,
《 第二十三条 】 投:标,报价文件由投标人】自行编制的应当【由注册在本企—业的造价人员(造价!师或造?价,员):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!章;投标人委托他人!编制投?。标报价文件的应当】委托具?有相应资《质的工?程,。造价咨询单位编制】并在投标文》件中附有委托合【同其:投标报价文件应当】注,明委托人《和,被委托人《。并加盖各自的法人公!章,同时应由被委—。托人的注册造价【工程师签字并加【盖执业专《用,章
!工程造价咨询机构】在同一招标项—。目中只可以接受【招标人或《一,个投标人《的委托?并编制招标控—制,价或投?标报价?。不得为?同,一招标项目》的两:个或者两个》以上投标人编制投标!。报价亦不得既—为,招标人编制招标【控制价同时又为投标!。人编制?投标报价否则其【编制的?招标控?制价和?。投标报价无效并视】为存在?相互串通《投标行?为
?
第二】十四条 投标报【价不得?。低于招?标项目的工程成【本工程成本的确定】方法由招标人在招标!文,件中明确
【 本办法所!称工程成本是指承】包人为实《施合同并达》到竣工验《收,合格及以上》。质量:标准在确保安—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!前,提下必须消耗或【使,用的人工《、,。材料:。、工程设《。备、施工机械—。台班及其管理等【方面发生的费—用和按规《定缴:纳的规费和税金
】
【第二十五条 投】标人不?得采用总价优惠【或百分比优惠的【方式进?行投标?报价
! 第二十六条 】省外企业投标文【件中项目管理机构主!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!在我省?建设:行,政主管部门完—成登记的《备案人员并提供【。相,应的劳动合同—、,社保等证明材料【
》
第二十七条 ! 投标人应当—按照以下规定—参加招?标项目的开标活【动违反下列其中【之一的视为主动放】弃投标资格
! (一)招标控制!价在2000—万(含?2000《万)以?上,的房屋?建筑和?市政工程120【0万(含1》200?万):以上的?园,林,绿化、专业工程投】标人拟派《的项目负《责人:(建造师或风景园林!职称资?。格,专业人员具》。体资格条件根据【招标文件要求)应】当,到开标现场参—。加,。开标;
!(二)投标人的法定!代表人应按照附件要!求签署投标人—法定代表人诚信承】诺书由建设行—政主管?部门进?行公示接《受社会监督中标【单位公?。示时间从做出承诺】之日起至项》目通:过竣工验收由中【标单位提出》撤销申请并经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同意】撤销时?为止;未中》标的单位公示时间为!30日
》
第二十八条 !两个或两《个以上法人以联合】体形式参《加投标的应》当遵守?以下:规定
— (一)提—交联合?体各:成员单?位共同?签订:的共同投《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!位各自的权利和义】。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!任同时载明》联合体各成员—单位的具体工—作,分工;
— (二》)联合体《。各成员单位》应当具备与联合体】协议:中约定的分工相适】应的施工资》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!力;
?。
,。 : (三)联合【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!协议:。后不得再以自己【名义单独或者以【其他联合体》成,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!目的投标
》。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