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第三章 投 标
!
第十八条 投标人!应当具备《承担招标《项目的?能力: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!招标文件对投—标人资格条》件,有合理规定的投【标,人应当?具备规定的》资格条件室内—装饰装修工程、防】水工程等专业承包企!业承接专业工程时必!。须先取得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颁发的相】应资质证书并在资质!许可:范围内承揽业务
! 禁止】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!企业资质等》级,许,可,的业务范围或者以】其他建筑施工企业】的名义承揽工程禁】。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!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!或,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!资质证书、》营,。业执照或以本—企业:的名义承揽工—程
!第十九条 省外建!筑业企?。业应当按《照,。我省有关规定—取,得在我省行政区域内!开展业?。务资格后方可参【与项目投《标活动根据》施工总?承包企业特级资【质标准(建市[2】007]7》2号)?规定总?承包特级建筑业企】业不得?参加招?标控制价为3—000万元以—下的工程项目—。的投标
《
第二!十条 投标人的】投,标文件应当对—招标文件提》。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!件做出响应其—投标报价应》按照招标文件—。。、,工程量清单、—设计图纸或参照国】家和省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发布的】相关:工程定额及工程【造价管?理部:门发布的《人,工,、材料、施工机械】台班等?。价格信息或》市场价格信息并考虑!风险因?素自主进行编制
】
《。
: 第:二,十,一条 《投,标人应?认真核对招标—文件中提供的工【程量:清,单项目发现》招标工?程,量清:单项目计《算存在明显误—差或有遗漏的应【当在投?标截止时间10日前!向招标人提出书【面,异议或修《正要求
—。 投标【人不:。得擅自?修改招标工程—量,清单
】 第二十》。二条 投标人应将!不可竞?争费用足额列入【投标报价不》可竞争?。费用包?括下列内容
【 》 (:。一)社会保险—费(包括养》老,保险费、失业保险】。费、:医疗保险费、—工伤保险《费、生育保》险费:。);
】 (二《),住房公积金;
【
(三!)安:全防:。护,、文明?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!费;:
: (四】)税金(包括营【业,税、城市《维护建?设税、教育》。费附加、地方—教育:费附加);
—
? : , (:五):国家和本《省规定的其》他费用?。
【 第二十三条 投!标报价文件》由投:标人自?行编制的应当—由,。注册在本《企业的造《价,人员(造价师—或造价员)签字【并加:盖执业专用章;投】。标人委?。托,他,人编制投标报价文件!的应:当委托?具有相应资》质的工程造价咨询】单位编制并在投【标文件中《附有委托合同其【。投标报价文件应当注!明委托人和被—委托人并加盖—各自的法人公章同时!应由被委托人的注】册造价工程》师签字?并加:盖执业专《用章
】 工程造价咨【询,机构在同《一招标项目》中只:可,以接受招标人或一个!投标人的委托—并编制招标控制价或!投标:报价:不得为同一招标项目!的两个?或者两?个以:上,投标人编制》投标报价亦》。不得既?为招标人编制—招,标控制?。价同时又为》投标人编制投标报】价否则其编》制的招标控制—价和投标报价无效】并视为存在相互【串通投标行》为
】 第二十四条 投】标报:价不得低《于招标项目的工程成!本工程成《本的确定方法—由,招标人?在招标文件中明确
!。
》 本办法》所称工程成本是指】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并!达到竣?工验:收合格及以上质【量标准在确保安【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!前提下必须消耗【或,。使,用的人工、》材料、工程设备【、施工机《。械台班?及其管理等方—面发:生的费用和按规定】缴纳:的规费和税金—
《。。
第二十五】条 : 投标人不得—采用总价优惠或百】分比优惠《的方式进行投—标报价
《
》 第二十六—条 省外企业投】标,文件中项目》管理机构主》要管:理人员应当是已在我!。省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完成登记的备】案人员并提供—相应的劳动合同、】。社保等证明材料
! ,
第二十七!条 投标人—应当按照以下规【定参加招标项目【的开标活动违—反下:列其中?之一的视为主动放】弃投标资《格
(一!)招:标控制价《在200《0,。万(:含200《0万)以上》的房屋建筑和—市政工程1200】万(含1200万)!以上的?园林绿化、》专业工程投标人拟】派的项目《负责人?(建造师或风景【园林职称《资格专业人员具体】资格条件根据招【标文:件要求)应当到开标!现场参加开标;
】
, (二—)投:标人的法定代—表人应按照附件要求!签署投标人法定代】表人诚?信承诺?书由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进行公示接受【社会监督中》标单:位公示时间从做【出承诺之《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!验收由中标单位【提出撤销申》请,并经:建设行政《。主管:部门同意撤销—时,为止;未中标的单位!公示:时间:为30日
》
第二十八条】。 两个或两—个以上法人以—联合体?形式参加投》标的应?当遵守以《下规定
【 (一)》提交联合体》各成员单位共同【签订的?共同投标协》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!自的权利和》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!责任同时载》明联合体各成—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!工;
【 (二)联合体【各成:员单位应当具—。备与联合《体协议中约定的分】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!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!;,
(【三)联合体各方【签订共同投标—协议后不得再以自】己名义单《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!。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!项目的投标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