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《。章 : 招: 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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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— 招标分为公—开招:标和邀请《招标有下《列情形之《一的:可以邀请招》标
《 (一)经!国,家发展和改》革委员会或者—省,人民政府批准不适】。宜公:开招标?的国家重点项—目或地方重点项目】;
】。 (二)技》术复杂、《有特殊要求》或者受自《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!潜在投标人可供选】择的项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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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采》用公开招标方式的】费用占项目合—同金额的《比例过大的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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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第十?二条 达》到国家规定招标【规模标准的招标项目!招标人应《当选择3《家以上符合资质【要求的?。招标代理机构—参与竞选通过对【招标代理机构—的资:格、能力、业绩【、信誉等情况—进行综?合比较从中》选择适应招标—。项目特点且综合【评价最优的招标代理!机构
! 招标代《理机构与《行政机关和其他国】家机关不得存在【隶属关系《或者其?他利益关系
】 ,
: 第?十三条 依法必须!进行:。。。招标的项目应当在国!家和省发展和—改,革委员会指定—的,媒介上?公开发?。。布招标公《告和资格预审公告】并根:据招:标项目的投资总额】按照我?省相关规《定进:。入公共?资,源交易?。服务中心开展—招标投标交易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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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四条 招标人不】得以不?合理的条《件限制或者排斥【。潜在投标人不—得对潜在投》标人实?行歧视待遇禁—止招标人设定投标人!资质要求和项目负责!人,(建造师或风景园】林职称资格》。专业人?员)资格等条件时】擅自提?高标准以限制—或,排斥依法规》具有:与招标项目相适应】资质或资格的投标】人参加投标的—行,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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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!招标人应当在招【标文件中提供招标】。项,目的:工程量清单作—为招标文件》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!和完整性由招—标人负?责
? , 招—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应!由具:有编制能《力的招标人》或,其委:托具有相应资质的】。。工程:造价:咨询机?构编:制工程量清单应当由!注册造价师》签字并加盖》执业专用章》。否则无效
】。 招》标工程量清单—编制应当依据
】 (一】)计价规范和相【关工程的国家计量】规,。范,;
— (《二)省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颁发《的计价定《额和计价办》。法;
《 : (》三)建设工程设计】文件及相关资料;】
(!四)与建设项—目相关的标》准、规范、技术【资料;
】。 (五)—招标文件;
! 《(,六)施?工现场情况》、,地,勘水文?资料、?工程特点及》常规施工方案;
】
? , (七)其【他相关资料
】 《 工程量清单是【编制招?标控制价、投标报价!、签订合同、支【付工程?进度款办《。理工:程竣工结算》。的,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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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! 招标?人,对已发出的招标文】件进行必要的澄【清或者修《改,的应当在招标—文件要求提》交,投标文件《截止:时间至?少1:5日前以书面形【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!收受人该《澄,清或者修改的内【容,。为招:标文件的组成部【分不足1《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!延提交?投标文?件的截止《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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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七条 工程量清单】招标的项《。目招标人《应当编?。制招标?控制价并于投标截止!时间15日》前公布招标控—制价公布的内—容应:包括总价、各专业工!程造价、各》分部分项工程工程】费、不可竞争—费、措?施,项目费、其他项【。目费、规费和税金】不得只?公布:。招标控制价》总价
【 招标》控制价应由具—备编制能力的招标人!或其委托《具,有相应资质的—工程:造价咨询机构—进行编?制并由注册造价师签!字及:加盖执业专用章否则!无效
】 招标控制—价编制应依》据
《 (—一,)计价规《范;
】 (?二):省建设行政主—管部: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!计,价办法;
— ? (三)建设工!程设计文《件及:相关资料;
! (四)招标!文件及招标工—程量清单;》
【 (五)与建设项目!。相关的标《准、规范、技术资料!;
!(六:)施:工现场情况、工程】特点及?常规施工《方案:;,
《 ? (七)工程—造,价管理机构》发布的工程造价【信息或市《场价格?。信息;
【 (》八)其他资料
! 以暂估价形式!包含在招标控制价内!用于支付必然发【生但暂时不能确定】价格的材料、工【程设:。备及:专,业工程规模达到国】家规定招标》标准的由招》标人和总承包—中标人共《同依法组织招标双方!。当事人的风险和责任!由合同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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