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《章 ?招 标《
第?十一条 招标分为!公,开招标和《邀请招标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!标
? , ? (一)经国【家发展和改革委【员,会或者省人民—政府批准不适宜公开!招标的国家重点项】目或地方重点项目】;
— (二)技术】复杂、?有特殊?要求:或者受?自然环境限制—只有:少量潜在投标人可】。供选择的项目;
! ? (三)采【用公开招标方式【的费用占项目—合同金额的比例过】大的项目
— , ,
? 第十二条 — 达到国《家规定招标规模标准!的招标项目招标【人应当?选择3家《以上符合资质要求】的招标代《理机构参与》竞选通过《对,招标:代理机构的资格【、能力、业》。绩、信?誉,等情况进行综合比较!从,。中选:择适应招标项目特点!且综合评价最—优的招标代理机构】。。
《 招》标,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!和其他国《家机关不《得存在隶属关系【或者其他《利,益关:系
!第十三条 》。 依法必须进行招】标的项目应》当在:国家和省发展—和改革?委员会指定的媒介上!公开发布招标公【告和资格预审—公告:并根据招标项—目的:投资总额按照—我省相关规定进【。入,。公共资源交易服【务中心开展招标【投,标交易活动
【
?。
: 第十?四条 招标—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!件限制或者排—斥潜在投《标人:不得对?潜在投标人实行歧】视待遇?禁止招标人设—定投标人资质要求和!项目负?责人(建造》。师或:风景:园林职称资格专业】人员:)资格等《条件:时擅自提高标准以限!制或排斥依法规具】有与:招标项目相适应【资质或资《格的投标人参—加投标的《行为
《
《 第十五条 】招标人应当在招标】文件中提供招—标项目的工程量清】单作:为招标文件的组成】。部分其准《确性:和完:整性由?招标人负责
】 招标项】目工程量清单应由具!。有编制能力的招【标人或其委托具【有相应资质》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!编制工程《量清单应当》由注:册造价师《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!章否则无效
【 ? 招标》工程量?清单:编制:应当依据
【 (一)】计价规范和相关工程!的国家计《量规范;
》
(】二):省建设行《政主:管部:门颁:发的计价定额和计】价办法;
—。。 《。 (三)建设工程!设计:文件及相关资料;
!
—。 (四)与》。建设项目相关的标】准、规范、》技术资?料;
【。 (五)招标文!件;:
— ,。 (六)《施工现场情》况、地勘水文资料、!工程特?点及常?规,施工方案《;
:
? (七—),其他相关资料—
— 工程《量清单是编制招标】控制价?、投:标报价、签订—合,同、:支付工程进》度款办理工程竣【工结算?的依据
! 第十六》。条 招《标人对已发》出的招标《文件进?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!改的应当在》招标文件要求—提交投标文》件截止时间》至少15日》前以书面形》式通知所有招标【文件收受人》。该澄清或者》修改的内《容为招标文件的【组成部分不足15】日的招标人应当顺】延提: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!间
!第十七条 工程量】清单招标的项—目招标人应当—编制招标控制—价并于投标》截止时间15日前公!布招标控《制价公布的内容【应包:括总价、各专业工程!造价、各分部分项】工程工?程费、不可竞争【费、措施项目费、其!他项目费、规费和】税金不得只公布招标!控制价总价
—
— 招标控制价应由具!。备编制能力的招标】人或其?委托具有相应资质】的工程造价》。。咨询机构进行编【制,并由注册造价师签字!及加盖执《业,专用:。章否则无《效
【 招标控制价【编制应依据
—
? (一)计价!规范;
【 , (二)省【建设:行政主管部》门颁发的计价定额】和计:价办法?;
》 (》三)建设工程设【计,文,件及:相关资料;
】。 《 (四)招标文件】及,招标工程量》清单;
》 : ? (五)与建设【项目相关的标准【、规范、技术资料】;
》 : (?六):。施工:现场情?况、工程特点—及常:规施工方案;
! ,。 ? (七)工程—造价管理机构发布】的工程造价信息【或,市场价格信》息;:
? (八)其!。他,资料
?
: 以暂估价形】式包含在招》标控制价内用于支】付必然发《生但暂时《不能确定价格的材】。料、工程设》备及专业工程—规模达?到国家规定招标标准!的由招标人和总承包!中标人?共同依法组》织招标双《方当事人的风险【和责任由合》。同约定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