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招 ! ,标,
第十一条— 招标分》为公开?招标和邀请招—标有下列情形之【一,的可以邀《请招标
— 《 ,(一)经国家—。。发展和改革委—员会或者省人民【政府批准《不适宜公开》招标的国家》重点项?。目,或地方重点》。项目;
—。 (二)】技术复杂、有特殊要!求或者受《自然环境限制只【有,。少量潜?在投标?人可供选择的项目;!
— (三《)采用公开招标方】式的:。费用:占项目合《同金额的比》例过大的项》目
!第,十二:条, 达到国家规定招!标规模标准》的招标项《目招标人应当选【择3家?以上符合资质—。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!。参与竞选《通过对招标代理【机构的资格、—能力、业绩、信誉等!情,。况进行综合比较从中!选择:。适应招?标项目特点且综【合,。评价:最优的招标》代理机?构
》 , 招标代—理机构与行政—。机,关和其他《国家机关不得存【在隶属关系或—者其他利益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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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三条: 依?法必须进行招标【的项目应当在—国家和?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!指定的媒介》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!和,资格预审公》告,。并根据?招标项目的投—资总:额按照我省相关规】定进入公共资源交】易服务中心》。开展招标投标交易活!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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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四条 ? 招标人不得以不】合理的条件》限制或者《排斥潜?。在投标?人不得?对潜在投标人实行】歧视:待,遇,禁止招标人设—定投标人资质要求】和项目?负责人(建造—师或风?景,园林职称《资格专?业人员)《资格等条件时擅【自提高标《。准以:。限制或排斥依法【规具有?与招标项目》相,适应资质或资—。格的投标人》参加投?标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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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!招,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!中提供招标》项目的工《程量清单作为—招标文件的组成部】分其准确性和完【整性由招标人负责】
】招标:项目工程量清单应由!具有编?制能力的招》标人:或,其委托具有相应资】质的工程造》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!量清单应当》由注册造价师—签字并加《盖执业专《用,章否则?无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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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招标工程量清—单编制应当依—据,
》 ?(一)计价规范和】相关工?程的国家《计量规范《;
— (二)省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颁【发的计价定》。额和计价办》法,。。;
? (【三)建?。设工程设计文件及】相关资料《;
— (四)与【建设项?目相关的标》准、规范、技—术资料;
【 : , (五)招—标,。文件:;
【 (六)施—工现场情况》、地勘水《文,资料、工程特点【及常规施工方—案;:
》 : (七)其他相关资!料
》 工程量清】单是编?制,招标:控制价、投标报价、!签订:合同、?支付工程进度—款办理工程竣工【结算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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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六条 招》标人对已《发出的招标文件进】行必要的澄清或者】修改的应当在招【标文件?要求提交投标文件】。截止时间《。至少1?5日前以《书面形?式通知所有》招标文件收受人该】澄清或者修》改的内容为招—标文件?的组成部分不—足15日的招标人应!当顺延?提交投标文件的截】止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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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—条 工?程量清单招》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!编,制招标?控制价并于投标【截止时?间15日《。前公布招标控—。。制价公?布的内容应包括总】价、各专业工程造价!、各分部分项工程】工程费、不可—竞,争费、措施》项目费、《其他项目《费、规费和税金不得!只公布招标控制【价总价
【。 招标—控制价应由具—备编制?能,力的招标人或其【委托具有相应—资质的工程造价【咨询机构进行—编,制并由注《册造:价师签字《及加盖执业专—用章否则无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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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招标控制价编【制应依据
! (《一)计价规范;【
》 (二)省建】设行:政主管部门颁发【的计价?定额和计价办法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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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(《三):建设工程《设计文件及相关【资料:。;
【。 (四)招标文件!及招:标工:。程量:清单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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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五)与【建设项目《。相关的标《准、规范、技术资料!;
【 (六)》施工现场《。情况:、工:程特点?及常规施工方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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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!)工程造《价管理机《构发布?的工程造《价信:息或市场价格信息;!。
《 , (八》。)其他资料》
以【暂估价形式包—含,在招标控制价—内用:于支付必《然,发生但?暂时不能确定—价格的?材料:、工程设备及专业】工程规?模达到国家规—定招标标准的—由招标人和总承包中!标人共同依法组【织招标双方当事人的!风险和责任由合同】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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