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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章 —城市建设用》地的规划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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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四条: 城市规《。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!各项建?设必须符《合城:市规划?服从规划管理任【何单位和个人—必须:执行城市人民政【。府根据城《市规划作《出的调?整用地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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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五条 城市!规,划应突出对城市【土地资源的配置和调!控作用各《类建设用地的使用】。应按详细规划执行;!尚未编制《详细规划的由城市】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按照城—市总:体规划和分区—规划具?。体核: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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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六条 加【强对城市市政和公用!基,础设施用地》的,规,划控制确保》河流、?铁路:、,民航等重点项目用地!
】城市规?划确定的《各类城市建设—用地未经《原,审批部门批准—。任何单位《和个人不《得擅自?改变确?须调整的必须经城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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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?。七条 城《市,规,。划区内?的工:业用地按城市规【划集中布置》城市中心区》现有工业企业应按】照城市规划逐步调整!有计划地退》出城市中心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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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八条 新》。区开:发,和旧区改建》必,须坚:持统一?规,划,、合理布局、综【合开发?、配套建设》的原:则有计划、有步【骤,成街成片《。地进行严禁零星征地!插,建
— 主城区旧城】改造区的具体范【围由:。市政府?确定峰峰矿区和【各县(市)》旧,城改:造区的范《围由所在地各区、县!(市)政府》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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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九条 任】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擅自占用《道路、广场、绿地、!地,震监测设施、永【。久性测量标志、高压!供电走廊、邮电通信!线路:。、文化体育场—地、水利工》程、人防工程安全】区、风景《名胜区?、文物古迹保护区用!地以及其他》国家禁止占用—的,土地或者压占—地下:管线进行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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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《十条 建设项目【可行: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!计阶段应有城—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参加可行性研究】报告报请批准时必须!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核发的建设】项目:。。选址意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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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》一条 申请领取建】设项目选址意见【书按下列程序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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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一:) 建设单位需【提供如下资料—
】1、书面申》请报告?包括建设项目的用】地性质与《规模等内容;—
》 2、经批准的!项目建?议书;
— 3、【。其他与项目有关的】。图纸、?资料
《 : (二)城【市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对拟建项目!进行:选址:核定土地使用性质】和规模核发建设【工程:选址意见书》
】第二十二条》 出让、转让和拍卖!城,市国有土地》使用:。权必须符合》。城,市规划并《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出具》的建设?用地规?划设计?条件及附图受让【方不得?。擅自变?更确需变更的—必须经城市规划【行政主?管部门批准》
【 第二十三条 任何!单位和个人进—行建设需要使用【城市规划《区内的土地》包括新征土地—、改变土地》使用性质、》出让、转让国有土地!使用权等必须到【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!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!规划:许,可证并按《。下列程?。序,。办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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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一—)建设单位需提供如!下资料
》 《 1、建设用【地规划申请表;
! 2、】。经,批准的建《设工程?投资计划;》
— :3,、现状地《形图(15》00);
】 《4、建设工程—设计总平面》设计方?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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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5、其他与》项目有?关文件?、图纸
【 : (二)城》市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审查有【关文件、《。图纸核发《。建,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】并在地形图上—。标示建设用地—范围和按城市规划】要求代征用》地范围标示有关规】划控制线作为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】证的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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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四条 建—设,用地规划许可证【确定的建设》单位、用地性—质、位?置和界限不》。得擅:自,变更建设单》位取得土《地使用?权后必须经规划、土!地部门定位丈量方可!使用土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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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五条: ,土地管理部门—核发建?设用地批《。准文件应当抄送城】市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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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十六条 建设】单位取得建设—用地规划许》可证后一年内—未取得土地》使用:权的:建设用地规划—许可证?即行失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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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【条 有下列情况【之一的不予办理新】。征建设用地规划审】批手续
—。 (一—)有闲?地可利用的;
】 (—。二)通过改造可满足!用地要求的;—
— (三)《国,家或:省,、市限制的重复建设!。项目或扩建项目;】
(】四)不符合城市【规划的?建设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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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八条 临时!用地:是,指因建?设工程施工》。堆料、安全》防护或其《他情况需《要临时使用并按【期收回?的城市规划》区内的?土地任何单位或个】人在城市规划区内临!时使用土《地必须向城市—规,划管理部门》提出申请经审—。查核准领取临时建设!用地规划许可证【。后方可到《有关:部门办理手续临时】用,地使用期满后使用单!位或个人应在30日!。内清场退地恢复【原,貌,。
? : 临时》。用地使用期限不得超!过两年确《需,延,期使用的必须—在使用期满前一个】月内向城市规—划管理部门申请办】理,延,期使用?手续:
》 临时用地不得【。买卖、交《换、出租、转让、抵!押或擅自《。改变使用性质在临时!用地上?不得:建设永?久性建筑物》、构筑物《及其他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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