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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— 城市供水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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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【 :城市供水企业依法取!得城市供水企—。业资:质证书和卫生许可】。证并经工商行政管】理机:。关登记注《册后方可从事经【营,。活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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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六条? 城市《供水:企业及安装》生活饮用水二—次供水?设施的?用户应当建立健全】。水质检测制度确【保城市供水的水【质符合国《家,规定的饮用水卫【生标准
! , 第十七条 — 城市?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!家有关规定》设置:管网测?。压点做好水压监【测工作确保供—水管网压力符—合国家规定标准禁】止在城市公共供【水管道上(》含内部用《水管)直接》装泵抽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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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八条 高层—建筑、住《宅,小区或对水压—有特:殊要求并自行—加压的用户》必须设?置中:间,。水池:、水箱等《。二次:给水系统间》接抽水加压》二次给水《系统的设计方案【必须经?市水务局审查同意】后方:可实施
! 第十《九条 《城市供水企业应保】。证持续稳定》供水由于工》程施:工、设备维修—等原:因,确需停止《供水的应经》市水:务局批准并提前【24小时《通知用户《;因发生灾害或【紧急事?故不:。能,提前通知的应在抢修!的同时通知》用户:并向市水务》局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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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! 用户使用城市】供水:。前应当?向城市供《水企业提出申请【办理:有关接?装手续并签》。订供用水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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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禁止盗用或者私】自,转供、转售城市供水!
第》。二十一条 城市】。供水价格的确定和调!整由市水务局提出按!价格管理权限报物价!管理部门审》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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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【应当按照《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!价标准按时缴—纳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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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!水表发?生故:障无法抄表计—量的 《当月水费可按上月】实用水?量,或前三个月平均【用水量计收
!第二:。十三:条城市?供水水表应》。当经法定计量检【定,机构检定《合格:。后方可安装》使用用?户如对水表准确度有!。异议可向城市供水】企业提?出申请校《验,经法定计量检—定机构?检定正?负误差超过规—。。定范围?的校验费用由城【市供水企业支付【并退还用《户差:额水费误差》不超过?规定:的校验费用由用户】承担
第二】十四条 用户需要!更名、过户或改【变用水性质的—。应,。当向:城市供水《企业申请《并办理有关》变更手续《。未办理?变更手续的由—实际用水单》位或个人按》用水量交纳水费
! 用户停止或!恢,复用水的应当—向城市供水企业申请!办理有?关手: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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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十五条 市政!、园林、绿化、【环,卫、消防等公—共用水应按规—定缴纳?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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