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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【 ,城,市,供水经?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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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— 城:市供水企业依法取得!城市供水《企业资质证》书和卫生许可证并经!工商行政管》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!可从事经营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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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六条 —城市供水企》业及安装生活—饮用水二《次供水?设施的?用户应当建立健全水!质检:测制度确保城市供】。水,的水质符合国家【规定的饮用水卫【生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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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七条 《城,市,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!家有关规定设—置管网测压点做【好水压监测工作【确保供水管网压力】符合国家规定—标准禁止在城市公】共供水?管道上(含》内部用水管)直接】装泵抽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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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八条 高【层,建筑、住宅小区或对!水压有特《殊要求并自》行,加,压的用户必须设【置中间水池、水【箱等二次给水系【统间接?抽水加压二次给水系!统的设?计,方案必须经市水务局!审查同意后方可实】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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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】。 城市供水企业】应保证持《续稳定供水由于工程!施工、?设备维修等原因确】需停止供水的应经市!水务局批准并—。提前24小》时通知用户;因发生!灾害或紧急事故不】能,提前通知的》应在:抢修:的同时通知用户并向!市水务局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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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《条 ?用户使?用城市?供水:前应当?向城市供水企业提】出申请?办理有关接装—手续并签订供—。用水合同
】 禁?止盗用或者私自转供!、转售城市供—水
第二【十一条? :城市供水价格—的确定和调整—由市水务局提—出按价格《。管,理权限报物价管理】部门审批
! 用:户应当?。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!。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!水费:
第二十【二条 《水表发生故障无【法抄表计《量,的 当月水费【可按上月实用水量或!前三个月平均用水量!计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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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城市供!水水表?应当经法定》。计量检定《机,构检定合格后方可安!装使用用户》如对水表准确度有异!议可向城市供—水企:业提出申请校—验经法定计量检【定机构检定正负误差!超过:规定:范围的校《验费:。用由城市供》水企业?支付并退还用户【差额水费误差—。不超过规定的—校验费用由用—户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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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 !用户需?要,更名、过户》或改变用水性—质的应当向城—。市供水企业》申请并办理有关【变更手续未办—理变更手续的由【实际用水单》。位或个人《按用水量交》纳水费
!用户停?止或恢复用水—的应当向城市—供水企业申请办理有!关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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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,十五条 市—政、园林《、绿化、环卫、消防!等公共用《水应:按,规定缴纳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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