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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二章 城市!供水工程《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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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— 城市供水工—。程建设应符合—城市供水专项规划】和年:度建设计划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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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】条 城市公共供水!工程和?自建设施供》水工程的新建、【改建、?扩建应当按照基建程!序办理有关》审批:手续后方《可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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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, ,第十:二条 城市新建】、,。扩建、改建的工程】项目需要增加用水】。量的其工程项目总概!算应当包《括供水工程投资需】要增加?城市公共供水量的应!当将:其供:水工程建设投资交】付市:水务局由市水务局统!一组织城市供水工】程的建?设
? 用户的【年平均用水量超过新!建、扩建、改建【用水计划的应—按超过部分实际【日用水量补交供水】工程建设《投资
第十】。三,条 城《市供水工程的—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应!当委托具《有相应资质》等级的单《位承担并《遵守:。。国家有?关技术标准和—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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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四条 城—市供水工程竣—工后应按照有关规定!进,行验收;未经验【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!工,程不得?投入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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