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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章: 城市供》水设施维《护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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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 !市水务局应当对【城市供水《设施的维护》和管理实施监督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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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七条 城市供!水设施的维护—以,总水表?为界总水表前的【。供水设施(含—总水:表)由城市供水【企业负责维护;总】水表:后的用水管》道、水?表井和?闸门等供《水设:施由用户负责—维护
! 第二?十八条 城市供水!企业和用户应按设计!规范和标准对责任】段内的城《市供水设施定期进行!养护维修用》户无养护维》修能力的可委托【城市供水企业养护】维修
】 第二十》九条 《城,市消防栓和单位【消防闸门应》当,专用任何单位
】 ? 和个人《。不得擅自启、闭【、拆、改或占—压消防井
— 《因消防原因开—封启:用城市消防》栓或专用消防闸门】的应在开启后3日】内到城市《供水企业《办理登记加封的有】关手续
— ?城市消防栓由—公安消防部》门,负责:维,护单位专用消防【闸,门由:单位负责维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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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十:条 涉《。及城市供水设施【的建设工程建设单】位,或施工单位应—当在开工前向城市供!水,企业查明地下供水】管网情况;》影响:城市:供水设?施安全的建设单【位或施工单位应【当与城市供水企业商!定相应的保护措【施并由施工单位负责!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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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十一条 — 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得擅自改装【、,迁移、占压或者拆除!。城市公共供水—设施:
工【程建设确需改装、】迁移或拆除》城市公共供水设施】的建:设单:位,应,当报经城市规划【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水!务局批准并采取【相应的补救措施所】需费用由建》设单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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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【 在城市公共【供水设?施安:全保护范围内禁【止从事建《筑、挖掘《、打桩、爆破、【植树、灌《溉和堆?放物品?。等危害城市》公共供水设施—安全:的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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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 】。用户自行建设的与城!市公共供水管道【连接的户《。。外管道及《。附,属设施应当经—城市供水企》业,验收合格并交其【统一:管理后方可》使用
第【三十四条 禁止擅!。。自将自建设施供水】管网系统与城市【公共供?水管:网系统连接因特【殊情况确需连接的必!须经城市《供,水企业同意》报,市水务局和市—卫生行政主》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!连,。接处采取必要—的防护措施
】 禁止产生或】者使用?有毒有害物质—的单位将其生—产用水管网系绞与城!市,公共供水管网—直接连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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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条 】用于城市供》水设施和供水—管,线的维修、抢修【及管:线巡视的专用—车辆应当使用—统一:标志执行任务时【在,保证交通安全畅【通的情况下不受【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!的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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