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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章 城市供水!设施维护
第!二十六条 —市水务局《应当对城市》供水设施的》维护:和管理实施监—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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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二十七条 — 城市?供,水设施的维护以总水!表为界总水表—前的供水设施(含总!水,表,)由城市供水企业】负,责维:护;总水表后的【用水管道、水表井和!闸门等供《水设施由《用户负责维护—
【 第二十八条 【 ,城市供水《企业和用户》应按设?计规范?和标准对责任段内的!城市供水设》。施定期进行》养护维修用户无养护!维修能力的可委【托城:市供水企《。业养护维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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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! 城市消防栓和】单位消防《闸门应当《专用任何《单,位,
》 和个人不得擅【自启、?闭、拆、改或占【压消:防井
【。 ,因消防原因开封启】用城市消防》栓或专用消防闸门】。。的应在开启后—3日:。内到:城市供?水企业办理》登记加?封,的有关手《续
— 城市消防栓—由,公安消防部门负责】维护单位专用消防】闸门由单位》负责维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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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十:。条 ?。涉及城市供水—设施的建设工程建设!单,位或施?工单:位应当在开》工前向城市供水企】业查明地下供水管】网情况;影响—城市供水设》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!施工单位应当与城】市供水企《业商定相应的—保护措施并由施工】单,。位负责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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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条【。。 , 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擅自—改装、?迁移、占压或者拆除!城市公共《供水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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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工程:建设确需改》。装、迁移或拆除【城市公共供》水设施的建设—。。单位应当报经城市规!划行政?主管部门和市水务】局批:准并采取相》应的补救措施所需费!。用,由建设单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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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三十二条 在城市!公共供水设施安【。全保:护范围内《禁止:从事建?筑、挖掘、打桩、爆!破、植树《、灌:溉和堆放物》品等危害城市公共供!水设施?安,全的: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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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十三条 用户自!行建设的与城市公共!。供水管道连接的户外!管道及附属设施应当!经城市供水企业验】。。收合格并《交其统一管理后方可!使用
第【三十四条 》 禁:止擅自将自》建设施供《水管网系《统与城市公》共供水管网》系统连接因特殊情】况确需连《。接,的必须经城市供水】企业同意《报市水务局》和市:卫生行政主管部【门批准并在》。。管道连接处采取【。必,要的防护《措,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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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产】生或者使《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!位将其生产用水管】。网,系绞与城市公共供水!管网:直接连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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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:十五条 用—于,城市供水设》施和供水管线的【维修、抢修》及管线?巡视的专用车辆应】当使用?统一标志执行任务】。时在保证交通—安全畅?通的情况下不受【。行驶路线和》。行驶方向《的限: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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