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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三章 建【设管理
】 第十四条》 ,。城市地?下管线的行》。政,管理部门应当—依据城市地下管线】专项规?划组织制《定各类管线年度建设!计划
! 第十《五条 城市》地下:管线工程《应当按?照规划要求》和,技术规范设计横向过!街管和接户管并与主!管道同步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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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附于城!市道路的各种—地下管线应》当与城市道路同步】建设工程《竣工后5年内—不得开挖
!第十六条《。 敷设非金属城市地!下管线? 建设单《位应当?同步布设《地下管线示》踪线
— 以非开挖方式!敷,设城市地下管—线的建设单位应当】。在地面设置永久性标!识
敷!设高危地下管线建设!单位应当在地面设置!永久性安全警示标识!
第十【七条 因场地—条件或者地下空间占!用等原因《需变动地下》管线平面位置、标】高和规格的》建设:。单位应当按照—。程,序办理变更手续【
第十八条! 因城市建设需要】进行城市地下管线迁!改的管线《。权属和使用单—。位,应当积极配合按【照规划批准的要求】完成迁改工作 【
第》。十九条?。 城市地下管线与】。建设工程同步—实施的工程》建设单位应当向城】市地下管线》的行政管理部门和】管线:权属、使用》单位通报拟》实施项目《有关情况《并要求有关管线单】位,提交与本《项目同步实施的建设!方案
— 工程建设单】位应当统《筹安排地下管—。。线覆土前《的跟踪测量工作负责!地下管?线工程竣工档案资料!的收集和归档工【。作
】城,市地下管线工程探测!、竣工测《量费用由《建设单位《按照国家《。有关规定列入工程造!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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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,二,十条 施工》单位编制《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当!包含施工区域—内,地,。下管线?的保护方案和应急预!案,编制保护方案和【应急预案应当—征求管线权属、【。使用单位的意见【地下管线保护—方案和应急预案【由,工程建设单位报管线!权属、使用单位【备案施工组织设计】中未含地《下管线?保护方案及应—急预案的住房和城乡!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!予核发施《工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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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建设项目在施工!期,间建设单位对—施工:范围内地下》管线的安《全运行负责》
》 :管,线权属、使用单位】应当指定专人—配合工程建设加【强日常巡查与维护】。发,现有安全隐患的应】当及时通知施工【单位及建《设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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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十,一条: 建设?项目进?行地:。质,勘察:前建设单位应—当向:城乡规划行政管【理部门?获取施工现场管线资!料
无!地下管线资料或者不!能,确认地?下管:线准确位置》的建:。设单位应当》。。。探,明地下管线》情况后?方可施工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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