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二章 规划管!理
第七】条 城市《地下管线的行政【管理部门应当依据】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!制城市地下管线【专项规划经城乡规划!行政:管理部门《审查同意后报同级】人民:政,府批准实施城市地下!管线专项规》划应当?预留同期城市总体规!。划要求的发展空【间
》 《 城乡规划》行政管理《部门组织编制城市】地下管线《综合规划报同—级人民政府批准【实施:
【城乡规划行》政管理?部,门组织编制》的,控制性详细规划【应当将城市》地下管线专》项、综?合规划的控制要求纳!入规划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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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建设】工程应?当依据地下》管线现状资料进行规!划,设计无地下》管线现状资》。料的区域建设单【位,应当委托有测绘【资质:的单位探《测查明地下》管线分布情况
! ? ?与建设项目同—步实:施的:城,市地下管《线,工程应当编制—地,下管线综合设计【方案
— 在新区建!设,。中城市主干道的道】路或者按照》。城市规划需要布设】主干管线的道路【应,当采用综合管沟进行!管线建设 》
【 已建成的综合管】。沟达到满载前同【一条道路不》再规划建设同—类管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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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—。 ,新建、改《建,城市地下管线应当】。按照有关法律、【法规的规定办理【建设工程《规,划许可手续与道路同!步建设的城市地【下管线应《当与道路建设一并办!理规划许可》手续
! 对城市地下【管线抢?险,排,危时可以先行—施工及时修复同时】通知有关部门和单】位并在2《4小时内补办审批】手续
! 第十《条, 城市规《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!通信和11》0千伏以下等级电】力管线应当入地建设!。;现有架空通—信、电力线路应【当按照计划或者【配合城市建设逐步】入地
! 第十一》条 城?市,地下管?线建设工程开工前建!。设单位应当委托【具有测?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放!线并到城乡》规划行政管理部【门办理验线手续【地下:管线工程覆土—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!。具有:测绘资?质的单位进行跟踪测!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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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二条 城市地—下管线工程》全面:竣工后建《设单位应当》。持竣工测量成果【入库意?见和:管线工程档案预验】收意:见向城乡规划行政管!理部门申《请规划核实未—经规划核实不得组】织竣工验《收
》 新建、改建】房屋建设《。项目涉及城市—地下管线工》程未经规划核—实或者验收不—合格:的住:房和: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!。门不予办《理房屋权《属登记
【第十三条《。 政府投资的城市】地下管线建设工【程未经规划核实或】者验收不合格的审】计部门不《予审计认定财政部门!不得安排项目决算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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