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! 规划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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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》条 城?市地下管线的—。行政管理部门—。应当依?据城:市,。总体规划组织编【制,城市地下《管线专项规划经【城乡规划行政—管理部门《审查同意后报—同级: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城!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!应当预留同》期城市?总体规划要求的发】展空间?
!城乡规划行政管【。理,部门组织编制城市】地下管线综合—规划报同级人民政】府批准实施 —
《 城乡规划行【政管:理,部门组织《编制的控制性—详,细规划应当将城市地!下管线?专,项、综?合规划的控制要求纳!入规划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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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建设【工程应当依据地【下管线现状资料进】行,规,。划设计无地下管线现!状资:料的区域建设单位应!当委:托,有测绘资《质的:单,位探测查明地下管线!分布情况
! , 与《建设项目同》步,。实施的城市地—下管线工程应—当编制地《下管线综《。合设计方案
!。。 在—新区建设《中城市主干道的道路!或者按照城市规划需!要布设主《干,。管线:。的道路应当采用【综合管沟进》行管线建设
】 ? 已建》成的综合《管,沟达到满载前同【一条:道路不再规》划建:设同类管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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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【 新建、改建城市】地下管线应当按【照有关法律、法规】。。的规定办《理建设工程规—划,。许可手续与道路同步!建设:的城市?地下管线应当与道】路,建设一并《办理规划许可手续】
!对城市地下管线抢险!排危时可以先行【施,工及时修复同时【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!并在2?4小时内补办—审,批,手续 ?
【 第十条 城市【规划建设《用地范围内的通信】。和110《千伏以下等级电【力,管线:应当入地建》设,;现有架空通信、电!力线路应当按照计】划或者?配合城市建设—逐步入地 》
第!。十一:条 城市地下—管线建设工程开工前!建设:单位应当《委托具有测》绘资质?的单:。位进行放线并到城乡!规划行政管理部门】办理验?线,手续地下管线工程覆!土前建设单位应当】。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!单位进?行跟踪测量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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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。十,二条: 城市地下管线工】程全面竣工后建设单!位应当持竣工测量成!果入库意见和管线】工,程档案预《验收意?见向城乡规划—行政管理部门申请】规划核实未》经规划核《实不得组《织竣工?验收
!新建、改建》房屋建设项目涉及】城市地下《管线工程未经规【划核:实或者验收不合格的!住房和?城,乡,建设行政管理部【门不予?办理:。房屋权属登记 】
第十三条 政】府投资?的城市地下》管线建设工程未经规!划,核,实或者验收不合【格的审?计部门?不,予审计认定财政部】门不得安《排项目决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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