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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章 监【。督检查
第五!。十六条 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及其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应当《依法加强对城—乡规:划编制、审查、审批!、,。实施:、修改的监督检查及!时查:处违反城《乡,规划:的行为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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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?十七条 阻碍城乡规!划管理工作人员依法!执行公?务的由公安机关依】照中华?人民共和国治安管】理处:罚条例的规定处【罚;构成犯》罪的由司《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
第五十八】条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城—乡规划主管部门和】乡(:。镇)人民《政府:应当公布举》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!接到有关违》法,。建设的举报应—当及时、完》。整记:。录,并妥善保存》。举报事项属于—本部门职责范围【的应当及时受理并依!法,进,。行核实、《处理、答复;—不属于本《部门职责范》围的应当《转交有权处理—。的部门并《告知举报《人
第五十—九条 城乡规—划主管部门在查处违!反本:办法规定的行为时发!现国家机关工作人】员依法应当给—予行政?处分的应《当向其任免机关【或者:监,察机关提出处分【建议
第六【。十条 依照本—办法规定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!有关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:不给予行政处罚【的上级人民政—府城乡规划主—管,。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!行政处罚决定—或,者建议有《关,人民政府责》。令其:给,予行政处《罚
第六》十,一条 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违反本—办法:规定作出行政许可的!上级人民《政府城乡规》划主管部《门有权责令其撤销】或者直接撤销该行】政许可因撤销行【政许可给当事人合】法权益?造成损失的应当依】。法给予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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