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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【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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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六》条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及其城》乡,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!法加强对城》。乡规划编制、审查】、,审批、实施、修改】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!违反城乡规划的行】为
第五十—七条: 阻碍城乡规划【管理工作人》员依法执行》公务的?由,公安:机关依照中华—人民共和国治—。安管理处《罚条例的规定处罚;!。构成犯罪的由司法】机关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
第五十八!条 县?级以:上人:民政府城乡规—划主管部《门和乡(镇)—人民政?府应当公布举—。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!接到有关违法—建设的?举报应当及时、完整!记录并妥善保—存举报事《项属于本部门职责】范围:的应:当及时受理并—依法进行核实、处】理、答复;不—属于本部门》职责范?围的应当转交有权处!理的部门《并,告知举报人
第五!十九条 城乡规划】主,管,部门在查处违反本办!法规定的行为时【发现:国家机关工作人员】依法应当给予行政】处分的应当向—其任免机关或者【监察:机关:提出处分建》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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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条 依照】本办法规定》应当给予《行政处罚《而有关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不给予—。行政处罚的》上级人民政》府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有权责令其作】出行:政处罚决定或者建】议有关?人民政府责令其【给予行政处罚
第!六十:一,条 :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违反本办》法规定作出》行政许可的上级人】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有权责令其撤销!或,者,直接撤销该行政【许可因撤销行政许】可,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!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!。予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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