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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  连】接和节点设计 】 】7.:1 : ,一般规定 — —7.1?。.1  采》用钢筋混凝土—楼盖时梁(板)与钢!管混凝?土柱连接的受剪承载!。力,应符:合下:。列规定?。  【 ,  无地震作用【组合时 ! ,    】   有地震—作用:组合时?。。 ! :       式中!Vb验算连接—受剪承?载力采用的剪力设】计值可?取按相关规范调整后!的梁端组合的剪【力,。设计值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,。   Vu连接【的受剪承《载力可按本规范【第7.2《节计算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γRE连接的】受,剪承载力抗震—调整系数《应按本?。规范第4.2.【4条确定 !。 7.1.2—  采用《钢筋混凝土》。。楼盖时梁(板)与钢!管混凝?土柱连接的受弯承】载力应符《合下列规定 ! ,     1—  当采用本规范7!.2节中的抗—弯连:接方式且符合相应构!造要求时可不验算连!接的受弯承载力 !     】2  采用其他连】接方式时应符合下】列规定 —    — ,无地震作用组合时 ! 《  】。     有地震作!用组合时 》 : , 【。   ?  式中《Mb:。验,算,连接受?弯承载力采用—的弯矩?设计值可《取按相关规范调整】后的梁?端组合的弯矩设计】值; 《 ? 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,   Mu连接的受!。弯承:。载力设计值; 【 《。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? γRE连接的受弯!承载力抗震调整系】数应按本规范第【4.2.4条确定 ! 7.1】.3  钢梁与钢】管混:凝土柱的刚接连接】应符合下列规定【    ! 1  连接的受】弯承载力设计值【和受剪承载》力设:计值分?别不:应小于?相连构件的受—弯承载力设》计值和?受剪承载力设—计值;采《用,。高强:度螺栓时应采—用摩擦型高强螺栓】不得采?用承压型高强—螺栓; 【     2  !连接的受《弯承载力应由梁翼缘!与柱的连接提供连接!的受剪承载力应【由梁腹板《与柱的连接提供【;  】   3《。 , 地震设《计状况时尚应按【下列公式《验算连?接的:极限承载力》。 【 》 ,    《。 式中Mu连接【的极限受弯承载【力设计值《(N·mm)应【按现行行业标—准高层民用建—筑,。钢结构技术规程JG!J :99执行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?Vu连接的极限【受剪承载力》设计值(《N)应按现行行业】标准高层《民用建筑《钢,结构技术规》程J:G,J 99执行—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,   Mp梁端【截面的塑性》。受弯承载力(—N·mm)》应按现?行国:家标:准钢:结构设计规范—。GB: 50?017执行; ! :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VGB梁》在重力荷载代表值(!9度时尚《应包括竖向地震作用!标准值)作》用下应按简支梁分】析,的梁端截面剪力【设计:值(N);》 》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ln】梁,的净跨(mm); !  —。  :   ? ,  : ηj?。连接系数《可按表?7.:1,.3采用《 : 表7.1】.3 钢梁》。与钢管混凝土柱刚接!连接抗震设计的【。连接系数 】 》 , :7.1.4 — 采用钢筋混凝土楼!盖时梁、板受力钢筋!不应:直接焊接于钢管壁】上 【7.1.5  【在钢管内《宜减少设置》横,向穿管、加》劲板(?环)和其他附—件减少对管内混凝】。土浇灌的不利—影响: 7.1!。.6  钢管—混凝土?框架柱分段接头【位置宜在楼面—标高以上《1.2m《~1.3m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