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4 】 ,钢管混凝《土格构柱承载力计】算
—
6.4.1 ! ,由双肢或多肢钢管】混凝土?柱组成的《格构柱应分别—对,其单肢承载力和【整体承?载力:两种情况进行计算】
6.】4.2? , 格构柱的单肢【承载力计《算首:先应按桁架确定其单!肢的轴心力然后按】压肢和拉肢分别【。进行承载力计—算压肢的承载力应】按本规范第6.1节!计算其?杆件长度在桁—架平面?内取:格构柱节间长度 】L1;在垂直于桁】架平面方向则—取侧向支撑》点的间距拉肢的【承载力应按》。本规范第《6.1节计算
【
:
6.4.3 ! 格构?柱缀件的构造和计】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!准钢结构《设计规范G》B 5001—7的有关规定格【构柱的缀件剪力设】计值 V 》应按下式《计算:剪力可认为》沿格:构柱全长不》。变
—
?
?
式】中N0格构柱轴心受!压短柱承载力设计】值(N?)应按本规范公式】(6.4.5-2)!确定
《
6.—4.4?。 格构柱的整【体,承载力?应符合下式规—。。定
》
】。 , : ?式中N轴心压—力设计值(N);】
【 】 Nu格构柱—的整:体承载力《设计值(N)
!
6.4—.5 格构柱的】整体承载力设—。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!算
:
,
!。。。
式】中N0?i格构柱各单—。肢柱的?轴,心受压短柱》承载力设计》值(:。N,)应按本规范—第,。6.1节确》定;:。
》。
: , : ? ?φe考虑偏心率影】响的整体《承载:力折减系数应按【本规范第6.4【.6条确定;
】
》 】 φl考虑长细比影!响,的整体?承载力折减系数应按!。本规范第6.4【.7条确《定
—。
6.4.6 【 格:构柱考虑偏心率影响!的整体承载》力折:减系数 φ》。e 应按《下列公式计算(图6!。.4.6《)
!
图6.【4.6 格构柱计】算简图
—。
:
1:-压力中心轴;2-!压力重心
】
1 】 当偏心率 e【0/a?c≤2时
》
?
—。
—2 当偏》心率: e:0,/ac?>2:时
?。
?
】 》式中e0柱两端轴心!压力:偏心距?之较大者(mm【);
】。 】 , M:2柱两端弯矩设【计值之较大者(N·!mm);
】
》 》 N轴心压力【设,计值(N);
!
】 《 ,ac弯矩单》独作用下《的受压?区柱肢重心至格构】柱压力重心的距【离(mm);
】
?
— 》at弯矩《单独作用下的—受拉区柱肢重—心至格?构柱压力重心—的距离(mm);
!
— 》。 h》一一在弯《矩作用平《面内的柱《肢重心之间的距【离(mm);
!
— 《 N0c弯【矩单独作用下—的受压区各》。柱肢短柱《轴,心受压承载力设计值!的总和(N);【。
《
】 《。N0t弯矩单独作用!下的受拉区各柱【肢短:柱轴心受压承—载力设计值的总【和,(N:)
《
6.4.7】 格构柱》考,虑长细比影响—的整体承载力折减系!数 φ?l应按下列公式计算!
— , 当 λ—≤16时《
:
?。
—。
《。 当 λ《>16时
—
—
— 《格构柱的换算长细】。。比 λ*应》按下列公式计—算
:
】。 1 双肢格【构柱(?图6.4.7a)
!
】。 当缀件《为缀板时《
》
【。。 当缀】件为缀条时
【
《
:
— 2 四肢格构!柱,(,图6:.4.7b)
【
— 当缀件—为缀板时
】
:
,
:
》 当缀件为】缀条时
】
?
?
? 3 缀—件为缀条的三—肢格构柱(图6.】4.7?c,)
》
—
以!上各式中《
【
— 》式中Le*格构【柱的等效计算—长度(?mm)应按本规范】第6.?4.8条确》定;格构式》拱,肋的等效计》算长:度,应按本规范第6【.,4.10条》确定;
! , !Ll格构柱节—间长度(图6.4】.7)(mm)【;
—
》 , D钢管】外直径?(mm?);
【
》 》 rx?格构:柱截面换算面积对 !x 轴的回转半径(!图6:.4.7)》(mm)《;
! 【 ry格构》柱截面?换算面积对 y【 轴:的回转半径(图【6.4?.7)(m》m,),;
》
— 《 A0格构柱横截!面所截各分肢换算】截面面积之和(m】m2);
!
! , Aai、》Aci第 》i 分肢《。的钢管横截面面【。积和钢管内》混凝:。土,横截面面积;
【
!。 》 A:lx:格,构柱横截面》中垂直于 x 轴的!各斜缀条《毛截面面积之和(】mm2);
【
?
: , , Al!。y格构?柱横截面《中,。垂直于? y 轴《的各斜缀条毛截面面!积之和?(mm?2);
》
》 【 α一一格—构柱截面《内缀条?所在平?面与 x《 ,轴的夹角(》图,6.:4.7c)应为【20°~35—°
:。
《
:
图6】.,4,.7 格构柱截面】及回转半径
—
,
《6.4.8 格构!柱的等效计》算长度应按下式计算!
—
— —式中L格构》柱的实际长度和(】mm);
!
—。 , μ考虑【柱端约?束条件?的计算长度系数应按!现行国家标准钢【结构设计规范 GB! 50017—确定;
【
】 k》考虑柱身弯矩分【布梯度影响的等效】。长度系数应按本规】范,第,6.:4,.9条计算
—
6.4.!9 格构柱—考虑:柱身弯矩分》布梯度影响的等【效长度?系数应按下列公【式计算(图》6.4.9)
!
》 1? 轴心受压柱和】。杆件:
】
【 2 无侧移框架!柱
《
:
《
图6.4】。.9 ?格构式框架柱—及悬臂?柱计算简图
【
,
—
3】 有侧《移框架柱《(图6.4.—9d)和悬臂柱【(图6.4.9e、!。f)
》
》 当 e0/a】c≤1时
》
》。
《
— :当 e0/》ac>1时
【
【
》 ,。 , 当自由端有—力矩 M1 作用时!将式(6.4.【9-5)与式(6】.4.9-3)或(!6.4?.9-4)所—得 :k 值进行比较取其!中之:较,大者
【
《。
【。。 :式中β?柱两:端,弯矩设计值之较小】者 M1 与—较大者 《M2 ?的比值?。。(|M1|》。≤|M2|)—β=M1《/M2单曲压弯【时β: 为正值双曲压弯】时β 为负值—。。;,
,
! 》 β1悬臂》柱自由?端力矩设计值 M】1 与嵌固端弯【矩,设计:值 M2 的比值】当 β1 为—负值(双曲压—弯)时?按反弯点所分割成】的高度为 L2【。*的子悬臂柱计【算(图?6.4?.9f)《
》
6:.4.10》 矢跨比不—大于0.4的格构式!拱结构在拱平—面内的拱肋等—效计算长度应按本规!范,式,。。。。(,6.1?.7)计算》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