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, 第【七章 建设工—程规划批后管理 !。 第四十四条【 建设单《位在施工前》应,向市:规划部门提交完整】的,建设工程验》线申请?表市规划《部门应当《在3:个工作日内组—织验线经《。验线合格的方—可施工? 第!四十五条 验—线检查内容 —    — ,(一)?建筑工?程总平?面放样是否与建设】工程规划许可证(副!本,)核准的《图纸:相符;   【 (二)建筑工】程基:础的外沿与道路红】线、与相邻建—筑物外?墙、与建筑用地边界!的距离?是否与规《划相:符,;, ?    (三)建!筑工程外墙长宽尺寸!是否与批准的施工】图相符;  !  (四)建【筑工程基《地周围环境有无架】空高压线等对建【筑工程施工有相【应要求的情况; ! :   《(五)对市》。政管:线或市政交通工程】检查市政《管线或市政交通工程!。是,。否处在规划的—准确位置 》。 第四十六条】 建设单位应当在】建设工程施工现【场悬挂建设工—。程规划许可》证(副本《)公示规划》许可证副《本及其附件、附图】的内容 《 第四?十七条 在》工程建设期间市规划!部门:有权对建设工—程的施工现》场进行监督》。检查建设单位和施工!管理人员必须积极配!合规划?监,督检查?工作并如实提供【情况和必要》的材料 第四十八!条 建?。。筑工:程规划?检查内容《检查下列各项是【。否符合规划要求 !    (【一):总平面布局检—查该:工程的位《置、使用性质、【。占地范围、坐标【、平面布置、—建筑间距、出入口】设置等?;   》 (二)技术【指标检查《该建设工程》的建筑面积》、建筑层数、—建筑密度、》容,积率、建《筑高度、绿地—率、停?车泊位等; !   (》三)建筑立》面,、造型检《查建筑?物或构筑物的—形,式、风格、色彩、立!面处理等; 【    (四】)室:外设施检查室外工】程设施?如道路、踏步、绿】化、围墙、大门【、停车场《、雕:塑、水?池等;并《检查其施工基—地内临时设施是否】按,规定期限《拆除并清理》现场是否恢复—造成损害的》公用设施 — 第四十九—条 市政管线工程】规划检查内容—  》  : (一)《中心线?位,置;   — (?二):定位及竖向设—。计的落实情》况;    ! (三)其》它规划要求 — 第《五十条 市政—交,通工程规划检查【内容   】。 (一)中心线】位,置;:    —。(二)?横,断面布置;》    】(三)路面结构;】    (!四)路面《。。标高:。及桥梁?。净空高度; — ,。    (五)!其它规划要求 【 ?第,五十一条 建设工程!竣工后建设单—位应当申请规划【验,收并填写、报送下列!材料 ?    (一!)建设工程规划验】收申请表; 【   (二)【建设工程《竣工图及相关资料;!    【 (:三)由嘉峪关市规】划设计室《编制的建设工程竣】工测量?成果报告书; 【 ,。    (四)!规划规定《的拆迁?任务完?成情:况,。说明  【  对符合条件的!市规划部门应当在】收到申?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!内组织规划》。验收 第【五十二?条 市规《划部门对建设工程】实施规划验》收的内容应当与规划!许可证件批准—的内:容一:致包括 【 ,  (一)—建筑的总平面位【置、层数、高度、】立面、使用性—质和:建筑规模;》    (二)!用,。。地,范围内?和代征地范围内【应当拆除的建筑【物、: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!。拆除情况; 【    (三)!。绿化用地的腾退情况!; : : ,。   《(四)单体》配套:设,施建设情《况  —  : 居住区(》含,居住小区、居—住组团?),。的配套设施和环【境建:设应当与《住宅建设同步完成】未能同步《。完成的对相》。应的住宅建筑—不,予进:。行规划验收》 《第五十?三条 建设工程【经规:划验收?合格的市规》划部门应当核发【建设用地规》划许可证(正本)】。和建设工程规—划许可证(正本) ! 第五十四条— 对违?反规划许可证批准的!内容进行建设的【任何单位和》个,人都可以向市规划】部门举报 第【。。五十五条 各—项工程的配套—设,施建设应同建设工】程,同步进行确》。保同时竣工同时【投入使用《 第五十六条 经!市,规划部门批准的项】目内:容不得擅自变更如】确需变更的应向市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由!市规:划部门按法定程序】报批后?方可调整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