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! 第六章 建—设工程规划管理【
第》三十七条 本暂【行规定?所称建设工》程包:括建:筑工程和市政工【程
》 ,
》建筑工程包》括除市?政工程以外的建筑物!与构筑物
》
?
? 市政工程》包括城市《规划区内的道路、】桥梁、隧道、轨道、!交通设施城》市供水、排水、防】洪,排涝、?电力、照明、邮电】通,讯、有线电视—、燃:气、热?力管线及设》施,环境、卫生》设,施及其它公用设【施工程
【。第三十八条》 为了?切实加强《建,设工程批《后管理工作结合【我市实际对建设工】程实行建设工程规划!。许可证正副》本制度?。
,
》
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(副本)只【能,用于申请施工许【可,、商品房预售—许可、消防、—人防等有关手续和在!建设期间使用—不,能用于申请房—屋权属登《记不:能利用本证对—建筑物?。进,行,出让、抵押
【 :
建设工程竣工】经市:规划部门验收合格后!建设单位或个—人方可向《发证机关换取建【。设,工程规?划许:可证(正本)该【证是各类工程—规,划验收符合城市【规划的法律》凭证 《
《
在城《市规划区内新—。建、改建《、扩建的建》筑工程和市政—工程应?向市规划部》。门领取建设》工程:规划许可证(—副本)后方可办理建!设工程?施,工许:可证
】
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证(副—本)的附图和附【件是该证《的配套?文件与?副本具有同等—效力 《
第三十》九条 建《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!
?
《。
(一)建设】单位或个人持—建设工程初步设【计审查批复》及施工图向市—规划部门提出申请】;
:
》(二)市规划—部,门审查合《格,后于7日内核发【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《(副本);
】
》建设单?位或:。个人在取得建设工】程施工许可证后【方可向市规划部门申!请,建筑:物的定位《放线经市规划部门定!位放线后方可正式施!工 :
第四十条 建!设单位或个》人在取得建设—工,程,规划许可证(副【本):后在规定期限—内未向市规划—部门申请规》。划竣工验《收,。又未:办理延期手续的建】设工:程规划许可证(副】本)自行失效
第!四,十一条 任何—单位和个人在城市】规划区内挖取—。砂石、土《方,、,堆弃废渣、垃—圾、围填水面—以及进?行其:它改变地貌的活动必!须征得?市规划?部门的同意报—有关部门批准—
第四十二条【。 在规划区内—因用地单位撤消【、,搬迁:而被回收的土地另】行安排建设时建设】单位:必须按本规定—办理有关手续
【
第四十三条— 在规划区内改【变用:。地性质、进》行拆迁改造和门面装!修等必须到市规划】部门办理有》。关手续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