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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八章 技术标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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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五:十七条 城市用地】分类执行中华人【民共:和国城市用》地分类与规划—建设用地标》准,(GBJ137-9!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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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十八条 》城市建设用》。地包括分《类中的居住用地【、公共设施用地、工!业用地、仓储用地】。、对:外交通用地、道路】。广场:用地、市政》公用:设施用地、》绿地和特殊用地【九,大类不包括水域和】其它: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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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十九条 在!嘉峪关市城市规划】区内新建、改—建、扩建《的建筑工程其建筑容!量(建?筑容积率《和建筑密度)—必须符合表1的规】定,;拆迁量较大—的旧城区(现—。状建筑密度大于3】0%或容积率—大于0.5的)经】市,规划部门核准后可】在表1对应指—标的基础上乘以1】.1的系数
【。 第?六,十条 建筑》基地:面积大于2公顷的成!。片开发区应先确定】建筑总量《控制指?标在不超过建筑【总容量控制的前提下!区内:各地块的建筑—容量可参照本标【准表1的《。规定适当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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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—一条 ?建筑基地《面积小于《或等于2公顷—的用地?其建筑容量控—制指标在《经批准?的有关规划设计(】指控规、修规、城市!设计及总平面设计等!)中已确定的应按已!批准的规定》执行尚未经》批准的有关规划【设计的其建筑容量控!制应按表《1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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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】1 建筑容积—率、建?筑密度控《制指标(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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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?十二条 表1规【定的指标中容积率为!下限、建筑密—度为上限适用于【单一:类型的建筑基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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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对混?合类型的建筑—基地其建筑容—量控制指标应将建】筑基地按使用性质分!类划定后按不同【类型分别执行—;,对难以分类执行的】建筑基地《和综合?楼,基地应按《不同性质《建筑的建筑面积【比例:和不同的建筑容量控!制指:标,换算:建筑容量综合控制】指标
—。第六十三条 对未列!入表1的《科研机构、大中专学!校、中小学校、【体,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!、文化艺术、—幼托(简称科、教】、文卫建筑下同)等!设施的建《。筑容量控《制指:标应按有关专业【规定执行
— 第六十四条 】工业项目的规划建设!既要符合城市性【质和经?济社会发展要求又要!考虑城市环境质量要!求有利于《环境保护着重发【展高:新技:术产业严《格控制能耗高—、占地?面积大、污染严重】的工业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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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【业项目应注》意节约用地提高【土地利用率》不占耕地及经济【效益高的《土地充分利用荒地和!。劣地工业项》目,所需:行政办公及生—活服务?设施用地面积—不得超?。过工业项《目总用地面》积的7?%严格?控,制在工业项》目用地范围》内建造成套住宅【、,专家楼、《宾馆、招待所—和培训中心等非【生产性配《套设施
— 第:六十:五条 各类建筑基地!。内的绿地面积占【基地总面《积的比例(以下【称绿地率)须满【足表2对绿地率的要!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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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六条】 建筑间距必须符合!消防:、,防震、卫生、—环保:。。、工程管线和建筑保!护等:。方,。面的要求《
第六十【七条:。 根据日照、通风的!要求和本《市建:筑用地的实际情【况居:住建筑的日》照间距系数应满足】1.3<α<1.】。9
第—六十八?条 建筑物退后高速!公路控制红线一般】不小:于50米退后国【道控制红线》一,般不小于《30:米退:后省道?。控制红线一般不小】于20米《退后城市主》干道控制红线一【般不:小于4米退》后,城市:次干道控《制红:线一般不《小于2米《对高层、低层建【筑可根?据实际情况而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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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表2 ?绿地率?一览表?(略)
第—六十九条 工—程管线的埋设—及,其,间距必须满足中华人!民共和?国工程建设标—准强制性条文(城】。乡规划部分》)之规定
第!七十条 建筑—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!道路交叉口》的距离应满足表3】的要: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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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表3 出入口与【道路交叉口的距离】(,。单位米)(》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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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一》条 公?共停车场(库)应】主要设置在市—中心、商业区、体】育中心及主要交通枢!纽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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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停《车场:的位置和规模根【据城市总《体规划或由市—规划:部门:会同交通管》理部门?确定
《第七十二条 公【共停车场应》有良好的视野公【共停车场的出入口】不宜设在主干路【上可设置在次干路】或,。支路上;距交叉口距!。离按表3的》规定执行
第七】十三条 配》建停车场(库—)应就近设》置服务半径一般【不得超过《150米并宜采用地!下或多层车库的【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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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》条 配建机动车停车!位大于50个—时出入口《不得少?。于2个出入口之间】的净距需大于10】。。米出:入口宽度《不得小于7米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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