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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章: 检查维《护
第十七】。条,管理:人应当建立房屋建】筑安全管《理信:息档案并向住房【城乡建设部门—报告:相关信息;一—个,物业管理区域内【应当至少配》备一名房《屋建筑结《构安全员《和,。。一,名设备?设施管理员对—所,辖房屋建筑》进行安全管理
】第十八条管理人应当!对,房屋建筑进行—。下列内容的》日,。常检查
】 (《一)房屋的开裂、】变形地基不均匀【。沉降等异常现象;】
(【二)木?质产品和木质构件】的虫蛀、腐朽等【现象;
【 , (三)白》蚁蚁害区蚁情;
】。
, (四—)金属构《件等防?腐或者防火涂—层,的完:好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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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五)室内外公!共区域装饰装—。修的松动、》。起,翘、脱落等现—象;
— (六《),房屋建筑附属构筑物!的,安全牢固情况—;
— (七)《房屋建?筑公:共部位空调的—运行状?况;
— (八)安全出口!、疏散通道是否畅通!。消防设施、消防器材!运行情况消防安全】。。标志的完好性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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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九)供水、排水】、供电、供》气、供热、通讯、有!线电视、《特种设备等基础【设施设备《的完好性及运行情】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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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九条管理人应当【实,。施或者协调使用【人实施下《列特定情况的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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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一)在采暖》期到来之前对采暖设!。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!进行检?查;
》 (二)在雨季!到来之前对公共部】位的外窗《渗漏情况、屋面渗漏!情况、屋面》。及室外排水设—。。施情况等进行检查并!按规定进《行防雷装置检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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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(三:),大风、大雪天气到来!之前对公共部位的外!窗和房屋建》。筑附属?构筑物的牢》固性进行《检查
第二十条管!理人:对日常检查、—。特定情况检查发现的!问题应当及》时,予以处理消除—安全:隐,患对:违法行为制》。。止无效时管理人应】当向安全责任人和】相关行政主管部【门报告
第—二十:一条住房城乡—建,设、规划、》市政市容、公安【、,安全监管、》质监、卫生、—气象、?。。环保等行《政主管?部门:按照各?自职责开《展房屋建筑》安全检查工作—时安全责任人、管理!。人、使用人应—当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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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线路、!管道、?设,备的维修应当由具】。有相应资质的单【位,组,。织,实施
】供水、?。排水、供电、供气】、供:热、通?讯、有线电》视等单位应》当依据法《律、:法,。规、规章及》约定承担管理区域】内相关管线和设【。施,设备维修、》养护的责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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