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: — 第三章勘察、【设计单位的》责任和义务 】 第二?。十,一,条 勘察》。、设计单位应当对】勘,察、设计质量负责】勘察、设计文件应】当,满足建?设工程质量和安全】的需:要 《 《 第二十》二条 勘察单位】应当在勘察作业前】根据强制性技术【标准编制勘》察,大纲:并针对特《殊地质现象提出专】项勘察?建议:。  —   勘察单位【在勘察作业时—应当遵守勘察—大纲和操作规程的要!求并确保原》始勘:察资料的真实可靠发!现勘察现场不—具备勘察条件—时勘察单《位,应当及时书面—通知建设单位并提出!调整勘?。察大纲的建议 【。。 》 第二十三条】 勘察文件应当】满足国家规定—的深度要求标注【勘察作业范围内地】下管线和设施的情】况并:标,明勘察现场服务的】节点、事项和内【容等 ? : 第二】十四条 设计【文件应当满》足,国,家规定的深》度要求?并符:。合下列规定》    】(一)对建设工程本!体可能存《在的重大风险控【。制进行专项》设计; 】 ,  (二)对涉【及工程质量和安【全的:重点部位和环—节,进行标注; 【 ,    (三)】采用新技术、新【工,艺、:新,。材料、新设备的明】确质:量和:安全:的保障措施; !   《 (:四)根据建设工程】勘,察文件和建设—单位提供的调查【资料选用有》利于保?。护毗邻建筑物—、构筑?物,和其他管线、设【施安全的技术—、工艺?、材料和设备;【。  —  (五)明确建设!工程:本体以及毗》邻建筑物、构筑【。物和:其他管线、设施的】监测:要求和监测控制限值!;   】 (六)《标明现场服务的节点!、事项和内容 【 ,  《。 ,  设计单》位应:当按照技术》。规范指派《。注册执业人员对设】计文件进行校审【校审人员《应当签字确》认 》 ? 第二十五—条 勘察、设【计单位?应当在建设工程施】工前向施工》、监:。理单位?说明勘察、设计【意图:解释勘察、设—计文:件 《     勘察】、设计单位应当【按照合同约定和勘】。察、设计文件中明】确,的节点、事项和【内容提供现场—指导解决施》工过程中出现的【勘察、设《计问题 《  》   施《工,单位在施工过程【。中发现勘察》、设计文件存在【问题的?勘察、设计单位应】当应施?。工,。单,位要求到现场进行处!理;勘察《、设计文件内容【发生重大《变化的?应当按照规定—对原勘?察、设计文》件进行变更 — ? 第二十六!条 勘察单—位应当参加》建设工?程桩基分项工程【、地基基础分—部,。工程的验收并签署】意见 《     设计!单位应当参加设【计文件中标注的重】点部位和环节—的分部工程、—分项工程和单位【工程的验收并签署】意见     !设计单位应当—参加建设《工程竣工验收—对是否符合设计【。要求签字确认并【向建:设单位?提供建设工程的使用!维,护说明 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