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】 第二章 建】设单位的责任—和义务 《 , :。。第九条 》建设单位对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】全负有?重要责任应当负责】建设工程各阶段【的质量和安全工作】的,协调:管理并按照合同【约定督促建设工【程各参与《单位落实质量和【安,全管理责任 !    本市鼓【励建:设单位委托项目管】理单位对建设工【程全:过程进行专业化的】管理和服务 —。 ?。 《第十条 》建设单?位应当?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!。建设工程《质量和安全风—。险,进,行评估并明确控制】。风险的费用建设【工程质量和安—全风险包括》建设和?使用过程中》的建设工程》本体的风《险以及对毗邻建筑物!、构筑物和其他管】线、设施的安—全影响等风险评估】的具体办法由市人】民政:府另行?制定 》     建设】单,位应当将风险评估的!内容提供《给勘察、设》计、:施工和?监理:等单位并要》求相关单位在勘察】文件:、设计方案、初【步设:计文件、施工图设】计文件、施工—。组织设计文件的编】制过程中明确相应】的,风,。险防范和控制—措施 》。 》 第十一条 建】设,单位应当保证—与建设需求相匹配】的建设资《金并按照《合同约定的价—款和时间支付费【用不得随意压低勘察!、设计、施工、【监理、检测、监测】等费:用 —   ? 建设单位应当【按照规定《在建设?工程项目专户中单独!列支安全防》护措:施费、监理费、检】测费:等,费,用 —。。。 : 第十《二,条 建设工—程发包前建设单位】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可!行性研究报告—和,建设工期定额—综合评估《工,程规模?、施工工艺、—。地质和?。气候条件等因素【后确定合理的勘【察,、设计和施》工工期 《   —  在建设工—程招标投标时建【设单位应当将合理的!施工工期安排作【为招标文件的实【质性要求和条—件    ! 勘察、《设,计和施?工工期确《定后建设单》位不得任《意压缩;《确需调整且具—备技:术可行?性的应当提出保【证工程质量和—安全的技术措—施和方案经专家【论证后方可实施调整!勘察、设计和施工】工,期涉及增加费—用的建设单位应【当予以保障 】 , ? 第十三条 】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!建设工程《发包给具有相—应资质等级》的单位不得将建设】工程肢解《发包或者指定分【包,单位:。 , , :     建设【单位与勘察、设计、!。施工、监理》、检测、监测等单】位签订?的合同中应》当明确?约定双方《的建设工程质量和】安全责任 【 第十四!条 下列建—设工程建设单位应】当委托监理单位【。实行监理  !  (一)国家【和本市重点建设工】程,; : 《   (二)大中型!公用事业工程; 】    (三!)住宅工程;— ,  》  :(四)利《用外国政府或—者国际组织》贷款、援助》资金的工程; 【。 :    (—五):。国家和市人民政【府规定应当实行【监理的其他》工程 《 — 第十五条 建设!单位应当对建—设,工程毗邻建》筑物、构筑物和其他!。管线、?设施:进行:。现场调查并向勘察、!设计、?施工、监理等单位提!供,相关的调查》资料:和保:。。护要求 ! , :第十六?条 建设单位应当!将施工图设计文件】送市建设行》政管理部《门或者其他有—关部门认定的施【工,图设计?文件审查机构审【。查审查?机构应当按照法律、!法规和?强制性标准》对施工图设》计文件进行》审查: , 《  :  经审查》通过的施工图设计】文件不得擅自变【更;涉?及主要内《容变更的应当—经原施工图设计文】件审查机《构重新审查 【 《 第《十七条 《 建设单位不—得对:勘察:、设计、施工、【监理、?检测等单位》提出不符合法—律、法规、》。规章和强制性技【术,标准规?定的要求不》得违:法指:定建设工程材—料、设备的供—应单位 《 】第十八条 建设】单位在收到施工【。单位提交的建设工】。程,竣工:。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!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!单位进行竣工—验收;其中》新建住?宅工程应当》先行组织分户验收 ! ? , ? 第十九条 在】新建:住宅所有权初—始登记前《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!市,有关规定交纳物业】保修金 —   《  建设单位投【保工:程质量保《证,保险符合国家和本】市规:定的保修范围—和保修期限并—经房屋行政管—理部门审核同—意的可?以,免予交纳物业—保,修金 》     建【设工程使用》建筑幕墙《的,应当符合市人民政】府的相关规定建设】单位应当按》照规定建立专项资】金,用于建?筑幕墙的维修 【 : , 第《二十条 建设工】程竣工验收合格后】。建设单位《应当在建筑物—、构筑物《的明显部位镶刻建】筑铭牌标注》竣工时间建设、勘】察、设计、施工【、监理?等单位名称和项【目主要负责人姓名】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