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《 第二章 —建设单?位的责任和义务【 ? 第九条 建设】单位对建设工—程质:量和安全负》有重要?责任应当负责建设】工程各阶段的质【量和安?全,工作的协调管—理并按?照合同约定督促建】设工程?各参:与,单位落实质量—和安全管理责任 !     本【市鼓励建《设单位?委托项?目管理单位对建【设工:程全过程进行专业】化的管?理和服务 】 第十条 !建设单位应当—在可行性研》究阶段对建设工【程质量和《安全风?。险进行评估》。并明确控制风险的】费用:建设工程质量—。和安全?风险包括建》。设和使用过》。程中的建设》工程:本体的风《险以及对毗邻建筑物!、构筑物和其他【管线、设施的安全影!响等风险评》估的具体办法由市】人民政府另行制定】 ?。。  ?   建《设单:位应当将风》险评估的内容提供给!。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】和监理?等,单位并要求相关单位!在勘察文件、设计】方案、初步设计【文件:、施:工图设?计文:件、施工组织—设,计文件的编制过程】中明确?相,应的:风险防?。范和控?。制措施 ! 第十一—条 : 建设单位》应当保证《与建设需求相—匹配的建设》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!的价款和时》间支付费用不得随】意压低勘《察、设计、》施工、监《理、检测《、,监测:等费用  !   建设》单位应当《按照规定在建—设工程项目专—户中单独列》支安全防护》措施费?、监:理费、检测费等【费用 》 第【十二条 建设工】。。程,发,包前建设单位应当】根,据建:设,工程可行性》研究报告《和,建设:工期定?额综合评估工程【规模、施工》工艺、地质和气候】条,件等因素后确定【合理的?勘,察、设计和施工工期! ?     在【建设工程招标—投标时建设单位【应当将?合理的?。施工工期安排作为】招标文?件的实质性要求【和,条件 【。    《勘察、设计和施工】工期确?定后建?设单位不得》任意压?缩;确需调整且具备!。技术可?行,性的应?当提出保《证工程?质量和安全的技术】。措施和方《。案经专家论证后方可!实施:调整勘察、》设计和施工工期涉及!增加费用的建设【单位:应当予以《保障 《 》 第十三条 【 ,建设:单,位应当依法将建【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!应资质等《级的:单位:不得将建设工—程肢解发包》或者指定分包单位】 ,     建!设单:位与勘察、设计、施!工、监理、检测、监!测等单位签订—的合同?中应:。当明确约定》。双方的建《设工程?质量和安全责任【 !第,十,四条 下列建【设工程建设》单位应当委托监理】单位实行监理 】。    (—一)国家和本市重】点建设工程; 】 ,  ?  (?。二,)大中型公》用事业?工程;  ! , (三)住宅工【程;: ?    (四)利!用外国政府或者【国际组织贷款—、,援助:资金的工程》;,。    】(五)国家和市【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实!。行监:。理的其他工》程, — 第十五条 !建,设单位?应当对?建,设工程毗邻建筑物】、构:。筑物:和其他管线、设施】。进行现场调查并【向勘察、《设,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单!位提供相关的—调查资料和保护要】求, !第十六条 建设单!位应当将施工图【设计文件送市—建设行政管》理部门或《者其他有关部门【认定的施工图设计文!件审查机《构审查审《查机:构应当按照法律【。、法规和强制性标准!对,施工:图设:计文件进行审—查    ! 经审查通过的施工!图设计文件不得擅】自变更;涉及主要内!容变更?。。的应当经原施—工,图设:计文件?审查机构重新—审查 ! 第?十七条 《 建设单位不得对】勘察、设计》、施:工、监理、检测等单!位提:出不符合法律—、法规、规章和强】制性技术标准—规,定的要?求不得违法指定建】设工程材料、设【备的供应《单位 】。 第十》八,条 建设单位在收!到施工?单位提交的建设【工程竣工报告后应】当及时?。组织设计、》施工、监理等—单位进行竣工—验收;其中新建住】宅工程?应当先行《组织分户验收— 】 第十九《条 在新建住宅所!有权初?始,登记前?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!市有关?规定交纳物业保修金!     !。建设单?位投保工程质量【保证保险符》合国家和本》市规定?的保修范围》和保修期限并经房】。屋行政管理部—门,审核同意的可—以免予交纳物—业保修金 》   —  建设工》程使用建筑》幕墙的应当符—合市:人民政府的相—关规定建设单位【应当按照规》定,建立专项资》金用于建筑》幕墙的?维修 】。 第二十条 — 建设工程竣—工验收合格后—建设单位应当在建】。筑物、?构筑物的明显部【位镶刻建《筑铭牌标注》竣工时间《。建设、?。。勘察:、设计、施工、【监理等单《位,名称和项目主要负】责人姓?名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