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!。 第四章 城市排!水设施?管理 》 第二?十九条 禁止对城市!排水设施实施下列行!为   (—一)未经《批准擅自在排水沟两!侧3米保护范围内及!其附属设施上修建建!筑物、构筑物—、堆放重《物停放重车;  ! (二)擅自圈【占、覆盖、拆—除、改建、堵—塞、损城市排水【沟、下?水道、排水泵站、】污,。水处理等排水设【施;  》 (:。三)擅自揭》开和:挪动检查井》、积沙井的井盖;】   (四)【向排水设施倾倒【垃圾、粪便》、废渣、泥土和其】。他杂物;   (!五)向排水设—施排放或《者洒:漏腐蚀性、放—。射性、?。易燃、易爆等有毒】有害:物品;   【(六)私接下水道;!。。   (七—。)未经批准在道路】两侧和公共场—。地清洗车辆的; !  (八)未经批】准营业性浴》。池,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!道的;?  ? (九)其他可能影!。响,排水:设,施的行为 》 第三十条 新建、!改建、扩建或整修】。、,迁移专用下》水道必须遵守下【列规定   (】一)建设单位或【。者个人需使用城市公!用排:水管渠新《增,排水的应当》向市:政设施管理部门申】请并提供有关设计】文件、施工图纸、】。排水的水《量、水质、废水治理!等资:料经审?查同意后按》照批准?位置:和技:术要求与城市—公用排水《。管渠相接由市—。政设施管理部—门验收?其,工,程费用由建设—单位或个人承担;】  ? (二)任何单位或!者个:人,需将新建下水道接】入其他单位专—用下水道和处理设】施的应当与产—权单位协商并报市】政设施管理部门审】查,。同,意确因?城市:建设需要产权—单位应当服从—市政设施管理部【门安排; 》   (《三)在雨污分流系】统上:接入排水《管,道时任?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造!成雨:污,混流 第三十一】条 向公用排水【设施排放《。污,。水的单位和》个,人应:当按规定向有关【设施管?理部门缴纳排—水设施有偿使用【费排水设施有偿【使用费应《当专项用《于排水设施》的建设?、养护、维修和管】理 ?第三十二条 外排】污水必须经过净化处!理达到排放标准【经环保?部门批准后方—可排:。入,城市下水《道, 第三十三条【 城市排水设施发】生故障或《者险情需要停—止排放、抢修、【。排险时?。有关排水用户应当按!照,市政设施管理部门】。的要求采《取措施、配合抢修】、排险? 第三十四条 】新设的地下管—线,与现有排水设施【。平面相交时》。不,得破截排水管渠 】   ?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!。。批准修?建的临时建筑应当按!。照规定?要求排水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