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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四章 ?城市排水设施管理】
第二十【九条 禁止对—城,市排水设《施实施?下列行为
】(一)?未经:批,准擅自在排》水沟两侧《3,米,保护范围内及—其附属设施》上修建?建筑:物、:。构筑物、堆放重物】停放重车《;
(二)】擅自:圈占、覆盖、拆除、!改建、?堵塞、损城市—排,水,。沟、下水《道,。、排水泵站、—污水处理《等排水?设施;
【(三)擅自》揭开:和挪:动检查井、积沙井的!井,盖;
—(,四)向排《水设施倾倒垃圾【、粪便、废渣—、泥土和其他—杂,物;:
(五—),向排水设施》。排放或者洒》漏腐蚀性《、放射性、易燃、易!爆等有?毒,有,害物品;
【 (六)私接—下,水道:;
(七【)未经?批准在?道路两侧和》公共场地清洗—车辆:的;
(【八)未经批准营业】性浴池将污水排入城!。。市下水道的;
【
(九)其他】可能影响排水—设施的行为
第】三十:条 新建、改建【。、扩建或整修、迁移!专用下水道必须遵守!下列规定《
: (一)》。建,设单位或者个人需使!用城市公《用排水?管渠新?增,排水的应当》向市:政设施管理部门申请!并提供有《关设计?。文件、?施,工图纸、排水的水量!、水质、废水治理】等资料经《审查同意后按照【批准:位置和技术》要求与城市公用排水!管渠相接由市政【设施管理部门—验收:其工程费用》由建设单位或个人】承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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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—任何单位或者个【人需:将新建下水道接【入其他单《位专用下水道和处】理设施?的应当?与产权单位协—商并报市政设施管】理部门?审查同意《确因城市建设需要】产权单位《应当服从市政设【施管理部门安排【;
《 (:三)在雨污分流系】统上接入排水管道时!任何单位和个—。人,不得造成雨》污混流
第—。三十一条 向公用排!。水设施?排放污?水,的单位和个人应当】按规定向有》关设施管理部—门缴纳排水设施有】偿使用费排》水设施有偿使用【费应当专项用—于排水设施的建设、!养护:。、维修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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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。。三十二?条 外排《污,水,。必须:经过净化处理达到排!放标准经环保—部门批准后方可排入!城市下水道
第】三十三条 城—市排水设施发—生故障或者险—。情需要停《止排放、抢修、排】险时:。有关排?水用户应当按—照市政设施》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!措,施、配合抢》修、:。排险
第三十【四条 ?新设的地下管—线与现有排水设施平!面相交时不得破截】排水管渠
【。 经城市《规划管?理部门批准修—建的临时建筑应当】按照规定要求排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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