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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城!市照明设《施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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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条 【在城:市照明设施及—其相关范围内禁止下!列行为
《
, , (:一,)擅自拆除》、迁移?、改动照明设施;】
(二—)擅自接用、—切断照明《。线路;
《
(三)擅自在!照明设?施上架设、安装、】悬挂、张贴广—告、标牌、》灯箱、条幅等以及其!他非道路照明—。使用:的,线路和设《。施;
—(四)在照明—设施周围《。3米内?。搭棚围栏、堆放杂】。物、:挖坑取土、建造【建筑物、《倾倒废渣、废水【和使用明火》作业;
《
(五)—其他有损照明—设,施运行的《行为
《第三十六条 确因】工,程建:。设等特殊原》因需要改动》、拆除、迁移照明设!施,或者接?。用、切断道路照明】电源:。的必须经市政—设施:管理部门批》准办理有关手续后】由市政照明设施管】理单位实施费用由】申报:单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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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路—。灯,电杆:架设与道路照明无关!的,线,路,张贴:。、悬挂、设置广告和!宣传品等须持有【关部门批准文—件到市政设施—管理部门办理相关】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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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》条 道路照明设施带!电物体距《附近的?树木的安全距离不得!小于1米因》。自然生长《不符合安全》距离标准《、,影响:照明效果或者妨碍】道路照明设施维修】的树木园林绿化【管理部?门应:当及时组织修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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