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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:三章 拆迁补偿!与安:置 第九条 】拆迁人应当依照国】务院城市房屋拆迁】。。管理条例《和本条例规定对被】。拆迁人给《予补偿  】 ,  拆迁补偿—的方式可《以实行货币补—偿也可?以实行产权调换被】拆迁人有《权,选择补偿方式但下列!情形除外 】    (一)拆】迁非公益事业—房屋的?附属物不作产—权调换由拆迁人给】予货币补偿; ! , ,   (《二)拆迁租赁房屋被!。拆,迁人与房屋》承租人对解除—租赁关系达不成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】对被拆迁《人实行房《屋产权?调换 — : 第十《条, 货?币补:偿的:金额:根据被拆迁》房屋的区位、用途、!建筑面积等因—素以房地产市场【评估价确定对被拆】迁房屋?。进行房地《产,市场价评《估,应,当,遵守本?条例第四章的规【定  —   实行》房屋产权调换的拆】。迁,人与被拆迁人应当】依照前款规定计算被!拆迁房屋《的补偿?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!价格结清产权调换】的差价?对所调换房》屋应当进《行房地产《。市场价评《估并应当遵》守本条例第四—章的规定 》 ,     拆迁】人应:当,提供符合国家质【量安全标《准的:房屋用于拆》迁安置实《行异:地安:置,的应:当一次性安》置   【  拆迁过渡—期限自被拆》迁,人,或者房?屋承租人腾空—房屋之日《起一:般不超过十八个【。。月拆迁人、》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!租人应当遵守—过渡期限《的协议 【    因》拆迁人的《责任延长过渡期【限的从逾期》之月起除当事人另】有约定?的拆迁人应当—按照:下列规定给被拆【迁人或者房屋—承租人?。增,付临时安置补助【费  —。。   (一)—对被拆迁人或者房】屋承租人自》行解:决过渡用《房的延?长时间在十二个月以!内的增付一倍—临时安置补》助费;延《长,时间超过十二个【月的自超过之月起】增付:二倍临时安置补助】。费; 《     —(二)对由拆—迁人提供过》渡用房的延长时间在!十二个月以内的按标!准付给?临时安置补助费;延!长时间超过十二个月!的自超?过之月起增付一【倍临:时安置补《。。助费 ?。   》  :拆迁人应当在协议】约定或者规定的时】间内结清补》偿,安,置费、临时安置【补偿费对被拆迁人因!拆迁:产生的电话移机费】、有线电视》安装费、搬》家费等费用应当足】额补偿? 《。    住宅房【。。屋自竣工《。之日起至拆迁许【可证颁发之》日止不满五》年被拆?。迁的拆迁人》应当对被拆迁—人增:加补偿金《额具体办《法由设区的市人【民政府另行制—定但增?加补偿的比例最低不!。得,小于补偿金额的百分!之十五 》 《 第十一条 】。拆迁房产管理—部门代管《的房屋?实行产?权调换的安》置房仍由《房产管理部门代【管;实行《货币补?偿的货币补偿金额由!代管人?专户存入银行— 《    拆》迁房产?管理:部,。门管理的公有—。住宅房屋或者—单位自管的公有住】宅房屋?被拆迁人与房屋承】租人共同选择货币】补偿安置《的被拆?除房屋的《重置价格结合成新】部分的补偿支付【给被拆除房》屋所有人其》余部分支付给—房屋承租人 !。。 , 第十二条 !拆迁军事设》施,、教堂、寺庙、文】物古迹等设施以及】。用于公益事》业的非?。生产经营性房屋及其!附属设?施的拆迁人应—当依照有关法律、】法规的规定办理【 《拆迁中、小学校舍】或者幼儿园应当【征得教?育行政主管部门认】可,并按照规划》要求建设《。。新校舍?、幼儿园房》屋拆迁管理》部门应?当会同教育行政主】。管部门对在》校学生入学》作出妥?。善,安排 》 》第十:三条 因拆迁非】住宅房屋造成停【产、停业的由拆迁】人给予补《偿具体办法由设区】的市人民政》。府制定 【。。 , 第十—四条 被拆迁人】仅有一处住》房且: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!低于拆迁补偿—最低标准的》拆迁人应《当,按照拆迁补》偿最低?标准对被《拆,迁人予以《。补偿拆?迁补偿最低标准由】设区的?市人民政府参照【国家住宅设》计规范规定的最小】户型面?积的当地经》济适用房价》。值等:因,素确定 》    《被拆迁人按照前款规!定获得货币》补偿后仍《无力解决住》房的:由,设,区的市、县市人!民政府?对该被拆《迁人以提《供成套城镇廉—。租住房?或者租售经济—适用房等形》式予:以妥善安置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