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《章 拆迁—评估
第十五【条 对被拆—迁房屋进行房—地产:市场价评估应—当由具有省级—以上建设行政主【。管部门核发》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!估资质的房地—产评估机构(—以下简称评估机构)!进行
— ,。 设区的—市房产管理部—门应当?每年:。向社会?公布评估《机构:名录:供拆迁人、被拆迁】人选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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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】条,。 , 房:地产市场价评估应当!遵循公?开、公平、公正的】原则
】 第?十七条 在—同一拆迁项》目评:估中评估机构不得】与房屋?拆迁管理部门、拆】迁人和被拆迁—人有利害关系—评,估,机,构不得?串通一方当事人损】害另一方当事人的】利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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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—条 拆《迁,评估应当《综合考虑与被拆迁房!屋相关的下列因【素
! (一)区》位,被拆迁房《屋区位基准价以及】房屋的周边》环境、?交通和商业服务便利!程度、?公共:事,业设施?。配套状况等区位【。调,节因素县级以上地方!各级人民政府—每年应当公布—区位基准价并—根据市场情况进【行调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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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(二:)用途以房》。屋所有?权证书上标明的用途!为准所有权证未【标明用途《的以产?权档案中记录的用】途为准但对取—得工商营业执—照并已持续营业【一年以上的应当参照!。经,营用:房评:估;
】 (三)建筑面】积房:屋所有权证》书载明的建筑面积】或者房产管理部门确!认,的实际测《量面积房《屋建筑面积》小于土地使用面积】的区:。位补偿面《积应当按《照土地使用面积【计,算;
—。 ? (四)装》饰装修装《饰装修补偿》应当结合装潢—材料的档次、价格、!折,旧,年限等?因素视每《自然间不同情况分别!按其建筑面积—计算;
》 《 (五《)其他因素房屋【建筑:结构:形式、成新程度、】楼层、层《高、朝向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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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九条 对被拆】迁房屋进《行,房地产市场价—。评估的机构由拆【迁,人和:。被拆迁人共同选定】;拆迁?。人和被拆迁人不能】达成一致的由—房屋拆迁《管理:部门在符合》条件的评估》机构中抽签确—定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应当在抽签前】。三日在拆迁》地点公告抽签的时间!和地:点
】 评估机构》按照前款规定对【被拆:迁房屋进《行房:地产:市场价评《估的费用《由拆迁人承担—。
《。
第二十条】 拆?迁人或者被拆迁人对!评,估结果有《异,议的:可以在评《估结果送达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】内要求?评估机构作出解释、!说明评估机构应【当在:五个工作日内作【出书面解释、说明】经解释、说明仍有异!议的持有异议的拆】迁人或者被拆迁人】可,以委托?符合:本,条例第十《五条规定的其他评估!机构重新评》估
》。 重新—评估结?果与原评估结果在允!许误差?范围之内的原评估】结果有效重》新评估费用由—委托:人承担重新评估【结果与原评估结【果超出允许误—差范围?的由房屋拆迁—管理部门在专家库】中抽:签选定有关专家【进行鉴定《鉴定采?用原评估结果的【。重新评估《和鉴定的费》用由重新《评估的委托人和重】新,评估:的机构共同承—担;鉴定采用—重新:评估结果的》重,新评估和鉴定的费】用由委托人》的相:对人和原评估机【构,共同承担
】 前款所称的!。允,许误差范围》由设区的市》。人民:政府: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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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一条 》 拆迁人应当在评估!结束后五《。日内在拆迁地—点公布评估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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