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第二章 拆迁】程序
?
第四条 城市房!屋拆迁应当遵循下列!程序
! (一)进行—拆迁项目评估;
】
》 (?二)拆迁人向房屋】拆,迁管理部门申领房】屋拆迁许可证;【
《 (》三)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发布拆迁公告】;
】 ,(四)拆迁人与被】拆迁人或者》拆迁人与被拆—迁人:及房:屋承租人订立—书面拆迁补偿—安置协议;》
: (五)拆迁!人,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!议进行补偿安置;
!
, (六—。)实施房屋拆—除
实】施,房屋拆迁《施工的时间》应当自?拆迁公告公》布之日起不少于三十!日,对华:侨,和,其他居住在》国(:。境)外的人》员拆迁人应当书【面告知?实施房屋拆迁—的时间拆迁时间【应当:相,应延长
【第五:条 ?。拆迁人在申领—房屋拆迁许可—证时:向房屋拆迁管理部】门,提交的拆迁计划【。和拆迁?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!容
(一!)确切的拆迁—范围;?
》 (二)《。拆迁范围内房—屋,的用途、面积、权属!等现状;《
》 (三)拆迁的实施!。步骤和安全防护、】环保措施;
—
: (四》)拆迁资金》、安置房、周转房或!者其他临时过渡措】施的落实《情,况;
】(,五)拆迁《的方式、时限等【
房屋】拆迁管理部门在【发放房?屋,拆迁许可《。证,时应:当,附有详细的拆迁范】围图
?
第六条 】拆,迁补偿安置资金【应当足额存》。入办理专项存款业】务的金融机构全部】用于拆迁补偿安【置,不得挪作他用—拆迁补偿安置资金】不足的房屋拆—迁管理部门》不予发放房屋—拆迁:许,可证
》 房《屋拆迁管理部门应】当加强对拆迁补偿】安,。置资金的监督
【
,
第七条 被】拆迁房屋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由拆迁人】。提出补偿《安置方案报房屋【拆迁管理部门审【核同意并向公—证机关办理证据保】全后方可实施拆迁】
(【一)产?权,不明:或者产权《有纠纷?。的;
?
? , (二)产权人下落!不,明的
【 被拆迁《房屋:系房产管理部门代】管的拆迁补偿—安置协议必须经【公证机?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!全
:
第八条 【 房屋拆《除应当由具》备保证安全条—件具: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!证书的企业承担【并编制?拆除方案《施工企业负责人对】安全:负责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