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9.4 供热工】。。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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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9:.4.1 供热体制!。及原则城《。市供:热采用以冷、热电】联产、热源厂为主】。的集中供热系—统单:位自建供热设施【应逐步改造》纳入:。城市集中供热系【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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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4.2 !热水热交换站—设置热交换站供热规!模及位置应通过【技术经济比》较确定当不具备技】术经济比较》条件时宜按下—列原则确定
! (1) 新建居!住区热交换站最大】服务:范围不宜越》过周:边城市道路》
》 (2) 对需改】造采暖系统的—居住区在不增加采暖!系统改造工程量的前!提下宜减少热力【。站的个数
— (》3) 热力站与周】围建筑物的》距离应符《合声环境质量标准】等国:家规范热力站所在】场所有隔声减—振要求时《应采取隔振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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