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【.3 电力电—信,
9.3】.1: 变电站布置型式新!。建220kv及以】。下电压等级变电站应!采用户内《式布置;在繁华地】区,或受场地限制时可与!其它建筑结合建【。设
】 9.?3.2 供配电设】施建设新建1—0,kv开闭所、配【电所、箱式》变、环?网柜等供配电—设施应符合下列【规定
—。 (1) 宜建设!在负荷中心区且【便于进出线的地方】其选址和建设应结】合城市建设或改造同!步,进行
》。 (2)— 城市建成区—及高负荷《密度区10kv【线路:供电半径不宜大于】2km城市建—成,区外10k》v,线路供?电半径不宜大于5】km
》 (《3) 独立建设【的供配电设施应满】。足环境景观及消防】要求
?
9.3.3 !电,力架空线路及电【力,电缆敷设《应符:。合以下要求
】 : ,(1) 高压—架空电力线路宜同】塔多回架设
! (2《) 架空电力线【路宜沿道《路、:河道绿化带架设
】
, 《(3:), 架空?电力线路路径应当】短捷、顺直》减少与道《路、河流、铁路的】交叉避免《跨越建筑物》避开空气严重污染区!或者存有危险品的建!筑物、堆场和仓【库,
(【4) 建设》组团内新建220k!v及以下电力线路应!采用排管《或隧道方式敷设;在!道路红线《外,敷设的控制宽度不应!小于10《。m
(5!) :架空电?力线路?的边导线外侧延伸】。距离不应《。小于表9.3.3】.1规?定,架空线路走廊控制】指标见表9.3【.3.2
表9!.3.3.1—。 架空?申力线路边导—线外侧?延距:离,(单位m)
】
— : 电压等级(kv】)
边】导线外侧《延伸距离(m)【
】
—50:0
:
2—0
:
】
: , 33《0
》 18
》
《
!220
】 15
【
— 35-【1,。10
】10
!。
》 注不同电压—等,级架空电力线路同】塔,架设时以防护—。距离最大值》。确定走廊控》制指标原有1—10:kv:。电力线路按此条执】行,新建110》。kv电?力线路应全部采用地!埋特殊情况下不能采!。用地埋必须架空的】电力线路亦按此【条执:行
表9.3.!3.2 架空电力】线路规划走》廊,宽度控制指标
【
《
线路!电压等级(kv)
!
》高压线走廊宽度【(m)
— 线路》电压等?级(kv)
【 高压—。线走廊宽度(m)
!
》
5!00
【 60~75
【
1—10
— 15~25【
—
》 330
! 4《6~55
! ,35
《 12~【20
?
— ,
2【20
》 ?30:~,40
【 :
—
? :
》 , ?注单杆单回水—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!直排列
! 9.《3.4 电信管道】电信管道包括电信业!务、数据《通信、?移,动通信、有线电视】、交通监控》、,通信专网《及各种运《营网络等多种信息传!输通道规《划设计?中应统筹考虑按终】期需:求同期规划并应【考虑适量的发—展预留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