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【.3 ?电力电信
】 9.3.1 变电!。站布置?型式新?建2:20kv及以下【电压等级变电站应】。采用户内式布置【;在繁华地区—或,受场地限制时可与】其它建筑结合建【。设
?
9【。.,3.2 供》配,电设:施建设新建10kv!开闭所、配电—所、箱式变、环网柜!等供配电设》施应符合下列规定
!
》(,1) 宜建》设在负荷中心—区且便于《进出:线的地方其选址和】建设应结合》城,。市建设或改造同【。步,进行
】(,。。2) 城《市建成区及高负荷】密度区1《0kv线路》供电半径不宜大于】2km城《市建成区外10【kv线路供电—。半径:不宜:大于5km》
(3)! 独立?建设的供《配电设施应满足环】境景:观,及消防要求
【
9.《3,.3: 电力架空线路及】电力电缆敷设应符合!以,下要求
!(1)?。 高压架空电力线路!宜同塔多回架设
! (2—) 架空电力线路宜!沿,道路、河道绿化带架!设
:
,。 《(3) 架空—电力线路路径—应当短捷、顺直【。减少与道《。路、河流、铁—路的交叉避免跨越建!筑,物避开空气严重【污染区?或,者存有危险品的建】筑物、堆场和—仓库
《 (》4) 建设组团内新!建2:20kv及以下电力!线路应采《用排管?或隧道方式敷设;在!道,路红线外敷设的【控制宽度不应—。小于10m》
? ?。(,5): 架空电力线路的】边导线外侧延伸距】离不应小《。于表9.3.3【。.1规定架空线【路走廊控制指标见】表9.?3.:3.2
表【9.3.3.—1 架空申力—线路边导线外侧延】。。距离(单《位m)
—
!电压等级(kv)
!
: 边导线—。外侧延伸距离(【m)
》。
?
?
》50:0
》。 20
》。
?。
,
《
330】
18】
》。。
, ,
》。 220
】 15
!
》
35-】110
【 , 1:。0,
【
注【不同电压《等级架空电力—线路同塔架设—时以防?护距:。离最大值确定—走廊控制指标原【。有110kv—电力线路《。按此条执行新建1】。10kv电力线【。路应全部《采,用地埋特殊》情况下不能采用地埋!必须架空的》。电力线路亦按此条执!行
表》9.3?。.3.2《 架空电力线路【规划走廊宽度控制指!标
?。
,
:
? 线路电压等!级,(,k,v)
】。高压线走廊》宽度(m《)
《 线《路电压?等级(kv)
! 高压线—走廊宽度(m)
】。
,
】 500
】
6—0~75
】 , 110《
1【5,。~2:5
—
】 330
【 46~5【5
》 3?5
1】2~20
》。
》
】22:0
? 3》0~40《
,
》
》 :
《
?
》 注单杆单回【水平排列或单杆【多回垂直《排,列
》
? ,9.3.4》 电信管《。道,电信管道包》括电信?业务、数据通—信、移动通信—、有线电视、交【通监控、通信专网】及各种运营网络等多!。种,信息传输通道规划】设计中应《统筹:考虑按终期》需求同期规》。划并应考《。虑适量的发展预留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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