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七章 —空域保护和》地,下空间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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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 在】有净空高度》和信号通《道限制的飞机场、】气象台、电》。台和其他《无线电通讯(—含微波通讯》)等特殊设施周围和!通道、景观》视廊上新《建、扩?建和改建《建筑物的高度—应当符合《。有关净空高度、【通道限制《和,景观:视廊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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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—2 在文物保护单位!和保护建筑》周围的建设》控制地带内新建【、改建、扩》建,建筑物其高度应当按!照文物保护和历【史街区保护的—有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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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》.3 在机场高【度控制?区、文物《保护:单位高度控制—区内建筑高度按【建(构)筑物最高】点计算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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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】4 城市地下—空间利用应与地【面建:。筑、人?防工程、地下交通】。、管网、地下文物及!其它地下构》筑物统筹规划、合理!安排并符合文物保】护要求地《下空间?。开发:建设规模应满足地面!交通、公《用设施承载力—要,求
!7.5 田园—城,区内重点地段、同】一街区以及相邻公】共,建筑的地下》空间宜按规》划进行互通设计控】制新建?相邻商业《、办公高层》建筑地下室应—设置连接通道通【道宽度不应小—于4m净高度不应】。小于:2,.8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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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】6 新建建》筑应充分利用地下】空间可与人防工【程相结合并应—符合其相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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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】.,7, 地下?通道的设计应与地】上、地?下建筑物密切配【合出入口应安排人】流集散?用地:其面积不小》于50m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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