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! ,城市绿地和景观
】
6.1 】居住:区内公?共绿地的《总指标?应根据?。居住人口规模分别】。达到组?团,。不少:于0.5m3/人】。小区(含组团)不】少于1m3/—人,居住区(《含小区与《组团)不少于1.】5m2/人并—应根据居住区规【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!灵活使用
—
6.2! 计算绿地率—。的绿地面积包括建】筑基地内的公共绿地!面积和?房前屋后、街坊道】路两侧以及规定【。的建筑间距》内的零星绿》地面积
》
6.3 】居住区绿地率—。不应小于35%商业!服,。务业、公用设施【等单位?绿,地率不应小于25】%行政办公、文【。化、体育、医疗卫】生、教育、科—研设计、部队等单位!绿地率不《应小于35%
【
表6.3 各类!用,地绿地率《控制指?标
【
? 用地类别【。
绿地率!。。
? : 绿:化覆:盖率
《
?
】 居住用地》
《 ≥3《5%
【 ≥50%
—。
》
《。 商业服务】。。业、公?用设施
《
?。。 ≥?。2,。5%:
: ≥30%
!
,
! 行政办公【。、文化、体育、医疗!卫生、教育科—研用地
《
》≥35%《
≥【40%?
!
: : 工业用地》
《 ≤20%
】 ?
:
】
公园绿地!
≥75!%
—
》
! ,防护:绿地
≥!90%
《
:
】
?
,
》广场用地
— ≥2—5%
?
》≥27%
》
《
《
《 优美小镇》
—。≥29%《
≥4】0%
【
6.4 】道路绿地率应—符合表?6.4规定
—。
表6《.4 道路绿地率控!制,指标
?
,。
【 园《林景观路
》
, : 不小于45%
!。
【
红【线宽度大于5—0米
】。不小:于35%
】
】 红线《宽度大于4》0-50《。米
》 不小于》30%?
《
,
【 红线宽度小于4!0,米
? 不小于【25%
》
》
6?.5: 种植乔木》的分车绿带宽度【。不得小于1.5m;!主干:路上的?分车绿带宽度—不宜小于2.5m;!行道树绿带宽—。度,不得小于1.5m中!心岛绿地应》。保持各路口之间的】行,。车视线通《透
【 :6.6 公》共活动广场》周边宜?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!片绿地?面积不应《小于:广场总面积的25】%车站、码头、【。机,。场的集散广》场集中成片绿地面】积不应小于广—。场总面积的10【%鼓励采《用立:。体绿化?与垂直绿化
—
6.!7 沿?街不:应,设,置实体围墙确需砌】筑的:实,体围墙形式应—。加以美化与周围【。景观协调高度—。不宜超过《。2.2m
》
6】。.8 封闭阳台空】调,室外机、太》阳能热水器、防盗】。铁栅等户《外设施的安装宜【以楼幢?为单位统一进行不】得影响城《市景观
》 :
6.—9 沿街建筑立面装!修不应增设突出建筑!红线的立柱》。、台阶等雨蓬、【招牌:、灯:饰等可外《挑但外挑部》分不得挑出后—退道路?红,线距:离总宽度的》1/:4且其离室外—地面的净空高—度不得小于3—m一层空调室外机安!装净空?高度不得小于2m
!
《
6《.10? 设置广《告,、招牌、指示牌【应当遵循《安全、美《观的原则《并应符合建筑—物,交通、消防、通风】、,采,光、安全等要—求空间造《型应与?环境相?宜
?
—6.11 在—道路交?叉口和绿化》隔离:带内不应设置影【响交通视线的灯【箱、广告、招牌、】指示牌风《景游览区和历史【文,化保护区域内设【置广告、招》牌、指示牌等其形】式应与所处的环【境相协调《城市纪念性》建筑:、教育文化》设施、政府行—政用地、《文物保护单位的【保护范围内不应设置!商,。业,性广:告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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