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第二章 【建设用?地
《
2《.1 建筑基地未】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!不得单独建设(不】含私房改《造,)
— (1) 低—层居:住建筑最小基地【面,积为500m2;】
,
(2)】 多层居《住建筑、多层公共建!筑最小基地面—积为1000m【2;
(!3) ?高层:居住建筑最》小基:地面积为2000】m2:;
? ? (4?) 高层公共建【筑最小基地面积为】3000《m3
】建筑:基地未?达到前款规》定的最小面积但【有下列情《况之一?且满足城《市规:划,要求的城市》规划管理部门可【予核准建设
—
(—。1) ?邻,接土地已经完成【建设或为《。既成道路、》河道或有其他类【。似,情况确实无法调整】、合并的;
—
, (2—), 因城市规划街区】划分、?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!制确实?无法调?整、合?并的;
— (3) 能】满足日?照间距、停车—位、绿地《率要求?的
?
2.2 各【类,建设用地的可兼【容性应符合表2【.2规定
》
, 表:。2,.2 建设》用地可?兼容性表
】
续表2.2
】。
: ,
续表2.2【
,
?
— 注:① ●? 允许设置(无限】制条件);》○可以设《置(有?限制条?件);×《为不允许《设置
】 , “可以设置”!应通过规划论—证,。进一步明确兼容的】约束条?。。。件才能应《。用于规划管理—对于未涉及的用【地性质其用地—兼容由城市》规划管理《部门:根据对?周围环境的影—响和基础设》施条件具《。体核定
—。 ? : , ② ?商住:楼为地上1层、【1-2层或1-【3层为商业》服务用?房、其它《部分为?住,宅的楼房建筑
【。
《 ③ 商】办综合楼为地—上,1层、?1-:2层:或1-3层为—商,业服务用房、其它部!分为办公的建筑
】
】。 ,④ 对于混合用地】兼容:性的控制应根—据本规定表2.2】。。“建设用地可—兼容性表”结—合,实际情况明确—地块具体的兼容【情况:即在兼容性的—弹性控制《中确定?适宜城?市发:展的具体《使用功能及控制【比例:
2.3 建!设用地的混合性引】导为促进城区中心】、轨道?交通站点周边的【混合用?地开发满足商住综】合区、商务办—公,区、:创意园区等》项目对复《合功能的需求—并提高职住平—衡指数适当鼓励【商,业与住宅混合、商】业与办公《。混合等开发模—式
? (1)【 居住用地主—。要针对?。城市次级商业—中心、轨道交通站】点周边?、城市重要道路周】边的居住用地—可鼓励公《。共服务(A2-A】5):。、商业?(B:1,)、商务办公—(B:2)、娱乐康体(B!3)等混合》功能开发上述混合开!发,的非住?宅功能设施的—。建筑面积不应—超过:用地内总《建筑面积的12%】
? , (2) 商务】用,地,主要针对就业岗位】相对集中的商务用地!(B2)可适—当鼓励商业(B【1)、居住(R)等!混合功?能开发?提高办公区日—常,生活的?便捷性、并防止办】公区夜?间空城化上述混【合开发的非办公【功能的建筑》面积不?应超过用《地内总?建筑面积《的1:5%
【 (3) 商业用】。地主要针《对结合城区》公,共,中心分?布的商业用地(【。B1)可鼓励一定量!中高层居住公寓(R!。2)、商务办公(】B2)、《娱乐:康体(B《3)、文化(A2】)、:体育(A4)—等综:合功能?。开发促进城市中心功!能的复合性与立【体化上述混合—开发的非商业功能】的建筑面《积不应超过用地内总!建筑面积的》20%
!(4) 行政办【公用地行《政办公用地(A1)!内可少?。量混合部分商业设施!(B:1,)、文化设施(A】2,)、体育设施(M)!等行政办公用地中】。混合的商《业、文体等服务设】施建筑?面积不应超过用地内!总建筑?面积:的5%
】 (5) 》。工业用地在有绿化】隔离带及工业相关指!标达标的《情况下一类工业用】地,中可适当混合—商业服务业(B)、!公共:管理与公共服务【(A)?等必:需,的,配套功能《鼓,励工业用《地与各类《科技研?发、:孵化、创意设—计等形成《研发产业《混合:用地一类《工业用地中混合的商!业服务业、》公共管理与服务等功!能的:建筑基地面积不应超!过,总用地面积的—7%建筑面积—不应超?过用地内总建—筑面积的15—%二类和三类工业用!地应限制配套建筑用!地,比例混合的商业【服务业、公》共管:理与服务等》功能的建《筑基地面积不—应超过总用》地面积的7%建筑面!积不:应超过?用地:内总建筑《面积的12%工业】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应!建造成套住宅—、专家楼、宾馆、招!待所和培训中—心等建?筑
2.【4 凡须改变绿地、!道路、体育、市政】、工业、仓储—等规划用地性质【、超出表2.—2建:设用地可兼》容性表规定范围【的应先提出》调整规划按规划【调整的有关》规定程序和权限批】准,后执行
》
:2.5 开》发强度控制
—
《 城市各类建筑的】建筑密度、容积率上!限按表2.5—控制经规划论证并满!。足日:照间距、绿》。地率、停车》位等:要求的情况下—。在审批时《。可以:有条:件突破容积率、建筑!密度控?制,指标
表2.】5 各类建》筑密:度、容积率上、下限!指标
】。
,
建设【类型
》。 建筑密度B】D(%)
— ? 容积率FAR
!
《
【 住宅?建,。筑
】
? :低层
— 20≤B【D≤:。35
》 ?1.0<《FAR≤1》.3
!
— 多层
】 15≤《BD≤30
】 1.0<FA!R≤1.6》。
【
中】高层
】BD≤23》。。
—1.6≤FA—R≤1?。.9
!
:
高层
】。
BD≤】19
》 1.9≤【FAR≤3》.5
!
》 办公建筑—
】 多》层
B】D≤:41
1!。.5:≤FAR≤2.【5
】 ,
》 高:层
? ? ,。BD≤35
【 : 2.5》。≤FAR≤5—
【
《 商《业建:筑类 —
】多层
【 BD?≤50
【 :2.0≤FAR≤3!。.5
《
! ?。高层
?。
BD≤5!0
《 3.0≤FA!R≤5.《5
!
?。 教育》科研类
【
【 20≤B》D≤40
! 0.?6≤F?AR≤2.》5
!。。
? 工业建筑类
!
? ,
》 B?D,≥30
!0.8≤F》A,R≤3.0
】
?
【 商住建筑类
! 中《高,、高层
》 B》D≤30
— : 2.0》。≤F:。A,。R<4.0
】
【 优美小镇】
—底层、多层》
《 25≤BD≤】35
?
F—AR≤1《.0
【
】注综合类建筑按不同!性质建筑面积—比例折?算混合层取两者的指!标值作为控制指标】的上、下限值部分】区域可根据空—域保护?与历史保护等需求酌!情调整
》
》 , (1) 上【表适用于单一类型的!建筑基?地对混合类型建筑】基地其建筑》容量控?制指标应将建筑【基地:。按使用性质》分类划定《后按不?。同类型分别执行;对!难以分类执行—的建筑基《地应按不同》使用性质《的建筑?面积比例换算建筑容!量控制指《标
【(2) 对未—。列入上表的中小学】校、体育场》馆以:及医疗?卫生、?文化艺术、幼托等】。设施的?建筑:容量控制指标—应按经批准的控制】性详细规划》和,国家、省、本行业及!西咸新区田园城【市建设?标准的相关规—定执行
《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