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西咸新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(试行)2014年 建标库

第一章 总则

1.1 陕西省西咸新区是构建欧亚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支点,是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枢纽和西部大开发的新引擎,是我国创新城市发展方式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范例。为推进西咸一体化、共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,针对西咸新区现代田园城市的特殊建设要求制定本规定,引导建设西咸新区现代田园城市。

1.2 为了科学编制城市规划,加强城市规划管理,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、规范化和法制化,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,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》(陕建发[2008]73号)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、标准、规范,结合西咸新区实际情况及己试行的《西咸新区现代田园城市建设标准》,制定本规定。

1.3 本规定适用于西咸新区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建设,凡在西咸新区内从事城市规划、建设工程设计和规划管理的相关活动,都应当遵守本规定。

1.4 本规定将根据规划、建设、管理的实际情况,并结合发展的需要可做进一步的优化完善。

1.5 西咸新区建设除应符合本规定外,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