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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?。第七章 集资建房】管理 ? : 第二十八条 集!资建房是经济适用】住房的组成部—分其建设计划、【用地计?划、建设《标准、优惠政策【、上市?条件、价格核定【、,供应对象的》。审核等?统一纳入经济适【用住房建设管理按】经济适用住房—政策的有《关规定严格执—行 《  集资建房纳入全!市经:济适:。用住房建设计划【和,用地计划管理—。    》第二:十九条 对住房困】难户较多《的工矿区和困难企】业,经批准可《。以在:符合土地利用总【体规划、城市规【划和土地用途—的前提下利用—单位自有存量土地集!资建:房参:加集资的《职工:必须严?格,限定在本单位无【房户、被拆迁户和住!房困难户家》庭不得对外销售 】   《第三十?条 凡?。已经享受房改政【策购房、购买了【经济适用住房、解】困户、安居工—程房或参加了集【资建房?的职:。工不得再次参加集资!建房    【第三十一条 —集资建房企业不得占!用生产用地不得在】不可售房区内—集资建房严》禁任何单位新征土】地集资建房或借【集资建房名义变相搞!实物分配或商品房】。开发   集资!建房价格只允许收取!规定的管理》费用不得《有利润    【 第三十二》条 集?资建房须严》格按照市房改—部门核准的总面积、!。户数及户《型进行建设严禁【批少建?多、:批小建大如》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原!计,划的必须重新报批未!经市:房改部门审批—不,得按:集资房办理产权【发证手续  —  第《三十:。三条 集《资建房款实行专【款,管理、专《项使用制度》其使用?情,况接受市财政部【门,和市房?改部门的监督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