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 城乡】规划的实施》 第二十条 市人!民政府应《当根据?。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!平制定近期》建设规划有计—划、分步骤》地组织实施》。。。城乡规划《引导城市健康有【序地发展   !。  近期建》设规划应当以城市】总体规?划、国?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规划、土地》利用总体规划—。。为依:据结合?城乡发展的实—际情况确定近期控制!、引导城市发展的】原则、措《施以及实施城市总体!规划的发《展重点和建设时【序, 《第二十?一条 市《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依据【近期建?。设规划组织编制【规,划年度?。实施计?划报市人民政—府批准 《    》 规:划年度实施》计划应当与年度投】资计划和年》度土地供应计—划相衔?接明确规划年度【实施:。的主要内容统筹【安排:。重点城乡基》础设施、公共—服务设施、》。公共安全设施—和中低收入居民【住房的建设》 第》二十二条 区、【。县人:民政府或者市—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!以依据控制性详细】规划组织编制重点】地区的修建》性详细规划和城【市设计导则指导建设!区、县人民政府组织!编制的应当由—市规:划行政主《管部门进行》审查;市规划行政主!管,部门组织编制的应】。当报市人民政府【进行审查 —。 第二《十三条 本市依法】实行规划《许可制?度各项建《。设用地和建》设工:程应当符《合城乡规划》。依法取得规划许可 !     规划【许,可证件?包,括选址意见书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】证、建设工》程规:划许可证《。、乡村建设规划【许可证和相》应的临时规划许可】证, ,     城—镇建设项目应当按照!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或者临时建【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的许可内容进行】建设;农村建—设项目应当按—照乡村建《设,规划许可证》或者临时《乡村建设规划许【。可证的许可》内容进行建》设 ? 第二十》四条: 依法拥有土—地使用?权的单位或》者个人可以持土地使!用证:或,者相:关权属证《明文件向规》划行政?。主管部门了解规划条!件现状用地》性质与?土地使用证或者相关!权属证明文件登记】的用途?以及规划用地—性质相符的可以按】照自有?。用,地申请建设》     依法拥!。。有土地使《用权但不符合第【一,款规定情形申请进行!建设的应当》按照城乡《规划、土地管理和建!设主体资质》管理的有《关规定办理 【。 第二十五条 规!划条件应当》依据控制性》详细规划或》者村庄?。规划:提出并?且,符合法律、法规、规!。章的规定和规划管】理,有,关技术规定 】 第二十《六条: 城:镇居住建设》项目的规划条件应】当明确同步建—设的基础设施、公共!服,务设施及其具体【建设时序并》作为:国有土地使用—权出让合同的内容】或者划拨土地—。。的依据     !城,镇居住建设项目【的建设?。单位应?当按照国有土地【使用权出让合—。同或:者划拨文件》的规定同步建设基】。础设施?、公共服务设施 】。 第二十七【条 建设单位—根据规划条件委托编!制用地权属范—围内的?修建性详细规划或】者建设工程设计方】案后可?以申请规划审查规划!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依申请提】。。供规划技《术审查意《见以及规划信—息,咨询等技术服务 ! , 第二十八条 【重大城?乡基础设施的建设】单位应当在建设【工,程设计方案》的基础上组》织编制建《设工程扩大初—步,设,。计方案? — : 】 , 【 ?市规划行政主管【。部门:和市发?展改革行《政主管部门应—当组织有关》部门对重大城乡【基础设施建设—工程的扩大初—步设计方案进行【审查 第二】十九条 设计—单,位应:当,按照规定的资—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!担设计任务  】   建设工程【设,计方案应当依据法】律、法规《、规:章、:规划条件、国家【和本市?的设计规《范和标准《进行编制建设工程】施工图应当》符合: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或者乡村建设规划】许可:。证的批准《内容 第三十!条 建?设,工程沿道路、—铁路、轨道交通【、河道、绿化带等】公共用地安排建【设的建设单位应当按!照本:市有关规定》代征上述公共用地 !。 第《三十一条 》本市土地储备机构在!实施:。土地:储备前应当向规划】行政主管部》。门,了解相关用地—的规:。划条件?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,应当提出《书面规划条件作为实!施土地储备授权批】准文件的组成部分】 ,     承【担土地储备任—务的单位应》当持土地储备授【。权批准?文件向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申请相关规【划许可?。 : 第三《十二条?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!有关:部门批准或者—。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!拨方式提供》国有土?地使用权的》建设单?位在报送有关部门】批准或者核准前【应当持以下材料向】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申请《核,发选址意见》书  《  : (一)包含项【。目性质、建设规模、!选址意向等情况【说明的选址申请书;!  ?   (二》)证明该建设项目属!于需要有关部门批】准或者核准、以划拨!方式取得国有土地】使用权的相关文【。件; ?     (三)】有关部门同意—申请单?位作为项《目建设主体》的批准文《。件;:   《  (四)标—绘有拟?建项目用地范围【的规定比例尺地形】图;     (!五)法律《、法规、规章规定】的其他材料 【 ,   前款规定以】外的建设项目不【需要申请选》址意见?书 《 ,第三十?三条: 建设项《。目选址应当节约【、集约利《用土地合理、—集中布局因安—全、保密、环保、】卫生等?。原因需要与其他建设!。工程保持一定—。。距离:的可以进行》独立选址 》  :   在《规,划城镇建《设用地范围内—进行选址《。应,当符合国有土地【供应的相关规定 】   ?  城乡基础设施】和公共安《全设:施因:。节约:土地、功能需要等原!。因可以结《。。合规划道路、—河道、绿化等公共用!地进行安排》     城乡】公共服务设》施确需结合规划【。。道路、河道、绿化】等公共用地》。进行安排的规划【行,政主管部门应—当报:市人民政府批准 】 第三十四条】 建设单位》应当在取得选址【意见:书后2年内取得建】设用地规划许可【证;期满需》要延续的《应当在期限》届满30日前向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提出申请经批—准可以延续1次期】。限,。不得超过2》年未:获得延续批准或【者,在规定的 期限】内未取得建设用【地规划许可证的选址!意见:。书失效 【。第三十五条 以【划拨方式提供国有】土地使用权的—。建设项目建设—单位申请建设用地】规划许可《。证时应当《提交以下材料 【     (一)】选,址意见书;   !  (二《),建设项?目批准、核准、备】案文件;    ! (三)《测绘:单位按照规划要求】确定的?。建设:用地范围成果和依成!果绘制的规定比例】。尺地形图;   ! , (四)法律—、法规、《规,章,规定的其他材料【 第三十【六条 以出让—方式提供国有土地】使用权的规划—行,政主管部门应当【在出让前《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!提出规划条件—规划:条件应当作为国【。有土地使用权出让】合同的组成部分【 第三十【七条 以《出,让方:式提供国有土—地使用权《的,建设项?目建设单位申请建】设用地规《划,许可证时应当提【供以下材料 【    《(一)建设项目批准!、核准或者备案文】件;:     —。(,二)国有土地—使用权出《让合同;《 ,     (三【)测绘单位按—照规划要求确定的】建设用地范围成果】和依成果绘制的【规定比例尺地形【图;  》   (四)法律】。、法规?、,规章规定的其他【材料 》 :第三十八条》 建设单位应—当在取得建》设用地规《划许可证后2年【内取得土《地行政主《管部门批《。准用地文件;需要延!。续的应当在期限届】满30日前向规划行!。。政主管部门提—。出申:请经批准可以延续1!次期限不得超过2年!未获得延《续批准或者在规定的!期限内未取得—批准用?地文件的建设—。用地规划许可证失效! ? 第三十九条— 建设?单位:进行:城镇建?。。设工程?建设的应当持—以下:材料向规划行政【。主管部门申请—建设:工程规划许》可证     】(一)使用土地【的有关证明文件; !     (二【)建设项《目批准、核准、【备案文件《或者相?关文件;   】  (三)建设【工程设计方》案等材料重大城【乡基础设施项—。目,应当提交经过审查】的建设工程扩大【初步设计《方,案需要建设单位编】制修建性详细规【划的建设项目还【应当提交修建性详】细规划;《     (四)!。法律、法规、—。规章规定的其他【材料  》   城镇居民个人!申请:进,行建设?的按照本市有关【规定执行 》 第四十—条 :建设单位应》当在取得建》设工:程规划许可证后2年!内取得?建筑工程施》工许可证;期满【需要:延续的应《当在期?限届满3《0日前向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!出申请经批》准可以延续》1次期限《不得超过2年未获】得,延续批准或者在规定!的期限内《未取得建筑工程施】工许可证《的,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》证失效? 第四十【一条 ?在规划农村》地区建?设单:位或者个人进—行,乡镇企业《、乡村公共设施、公!益事业建设》和村民集中》住宅建设的应当【向乡镇?人民政?府提出申请由乡【镇人民政府报—规划行政主》管部:门核发乡村》建设规?划许可证 》    《 在规划农村—地区村民使用—原有宅基《地进行村民住—宅建设可以实—行规:划许可管《。理规划许《可管理应当依据村】庄规划?。进行管理应当与【服务相结《合并发挥村民委【员,会,的作用具体办法由】市人民?政府制定 》     》进行乡镇企业、乡村!公共设施、公益事业!。建设和村民住宅建】设的不得占用—农用地;确需占【用,农用地的应当依照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】地管理法有关规【定办:理农用地转用审【批手:续后由规划行—政主管部门核发乡】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】     —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!取得乡村建设规划】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!地审批手续 !第,四十二条 在—规划村?庄以:外的现状村》庄在规?划实施前确需进行建!设的由规《划,行政主管部门根【据城市发展进程和规!。划实施的需要核发】临时乡村建设—规划许可证 【 第?四十三条 城镇【建设项目因施工或建!设城乡基础》设施、?公共:服务设施和》公,共,安全设?施需要临《时占用土地或建【设临时工程的建设】单位应?当向规划《行政主管部门申请】临时建设《用地规划许》可证或临时建—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  ?   临时建—设用地规划》许,可证和?临,时建设工《程规划许可证—。的有:效期不超过2年【期满需要《延续的经批准期限不!得,超过1年《     因城】乡建设需要或者临时!使用:期届满的建设—单位应当无条件【拆除临时建》设工程及设》施为:建设主体工程申请的!。临时建设工》程,应,当在主体工程—申请规划核验之前拆!除 》第四十四《条 :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对建《设工程是否符合【规划:许可内容进行核验】 , ,    未经规【划核验或者经规划核!。验不符合规划许可】内容的建设》。单位不得组织竣【工验收产权登记【机关不予办理产权】登记手续;涉—及违法建设的按照】法,律和本条例有关规】定处理 第四!十五:条 建设工程竣【工验收后《6个月内建》。设单位应当依法【。向城市?建设档案馆移交齐全!、,准确的建设工程【竣工:档案:竣,工档案中应当附【有测绘单位的测【量报告 —。 ,第四十六条》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核发规划许可—证依据的《建设项目《批准文?件被撤销、撤回、吊!销或者土地使用权】被收回的《规划:。。行政主?管部门应当》注销:相应的规划许—可证 —第四:十七条 房屋—权属证件记载的【用途应当《。符合建设《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!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!。确定的?使用性质;有关行】政主管部门核—。发,。的与房屋用途相【。关的行?。政许可证件应—当与房?。屋,权,属证件记载的用途一!致    —。 需要改变房屋使】。用性质的《应当到原行政—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相!关手续 《。 第《四十八条 有关机构!在依:法处置房屋、—土地权益前》应当向规划》行政主管部门—了解有关《规划情?。。况,规划行?政,。主管:部门:应当:予以:配合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