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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三章 城乡规—划的实?施
第《二十条? 市人民政》府应当根据本市经】济社会发《展水:平,制,定近期建《设规划有计》划、分步骤》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!引导城市健康有【。序地发?展
近!期建设规划应当【以城市?。总体规划、国民经】济和社?会发展规划、土地】利用总?体规划?为依据结合城乡发展!的实际情况》。确定近期《控制:、引导城市发—展的原则、措施以及!实施城市总》体规划的发》展重点和建设—时序
第二】十一条?。 市规?。划,行政主?管部门应当依据近】期建设规划组织【编,制规划年度实—施计划报市人民政府!批准 ?。
规划】年度实施计划应【当与年度《投资计划和年—度土:地供应计划相衔【接明确规划年度实施!的主要内容》。统筹:安排重点城乡基础】设施、公共服务设】施,、公共安全设—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!房的建设
】第二十二条 —。区、县人《民,政,府或者市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可以依据控】制性详?细规划?组织编制重点地区的!修建性详细》规划和城《市,设计:导则指导建设—。区、:。县人民政府组—织编制的应》当由:市规:划行:政主管部门进行【审查;市规划行【政主管?部门组?织编制的应当报【市人民政《府进:。行审查
【第二十三条 本市依!法实行规划许可制度!各项建设《用地和建设工—程应当符《合,城乡规划依法取得】规划许可
】 规划许可证件】。包括选?址意见?书建:设用地规《划许可证《、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、乡》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】和相应的临》。。时规划许《可证
》 ?城镇建设项目应【当按照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《证或者临时建设工】程规划许可证—。的许可内容进行建】设,;农村建设项目应】当按照乡村建设【规划许可证》或者:临时乡村建设规【。划许可证的》。许可:内容进行建设
【
第二十—四,条 依法拥有土地使!用权的单位或者个】人可以持《土地:使用证或者相关权】属证明文件》向规:划行政主管部—门了解规划条—件现状用地性质与土!地使用证或者—相关权属证》明文件?登,记的用途以及规划】用地性质相符的【可以按照自有用【地申请建设
! , 依法拥有土地使】用权:但不:符合第一《款规定情《形申请进行建设的应!当,。按照城乡规》划、:土地管理《和建设主体资质管】理的有?关规定办理
】
第二?十五条? 规划条件应当依据!控制:性,详细规划或者村庄规!划,提出并且符合法律】、法:规、规章《的规定和规划管理有!关,。技术规定
第!二十六条 》城镇:居住建设项目的规】划条件?应当:明确同步建》设的基础设施、公】共服务设施及其具体!建设时序并作为【国有土?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!内容或?者划拨土地的依【据
《 城镇居—住建设?项,目,的建设?单位应当按照国【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!同或者划拨文件的】规定同步建设基础】设施、公共》服务设施
—
第二十七条 建!。设单位根据规划条件!委托编制用地权属范!围内的修建性详【细规划或者》建设工?程设计方案后可以申!请规:划审查规《划行:政主管部《门,应当依申请》提供规划技术审【。查意见以《及规划信息咨—询等技术服》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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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】 重:大城乡基础设—施,的建设单位应当在】建设工?程设计方案的基础】上组织编制建设【工程扩?大初步设计方案 ! 【 ? : 【 : 《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和市发展改革行政!主管部门应当组【织有关部门对—重大城乡《基础设施《建设工程的扩大初步!设计方案《进行审查
】第二十九条 设计单!位应当按照》规定的资质等—级和业务范围承【担设计任务》
,
? :建设工程设计方【案应当依据法律【、法规?、规章、规划条【。件、国家《和本市的设计规【范和标准进行—编制建设工》程施工?图应当符合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!乡村:建设规划《许可:证的:批,准内容
《
第三十—条 建设工程沿【道路、铁路、—轨道交?通、河道、绿化【带等公共用地安【排建设的建设单【。位应当?按照:本,市有关规定代—征上述?公共用地
—。
第三十一条 本!市土地储备机构在实!施土地储备》前,。应当向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了解相》。。关用地的规划条件】规,划行:政主管部《门应当提出书—面规划条件》作为实?施土地?储备授权批》准,文件的组《成部分
》
承—担土地?。储备任务的单—。。。位应当持土》地储备授《权批准文件向规划行!政主管部门申请相关!规,划许可
第】三十:二条 按《照国家规定需要【有,。关部门批《。准或者核准的建【设项目以划》拨方式提供》国有土地使》用权的建《设单:位在报送《有关部门批准或【者核准前应当持以】下材料向规划行政】。主管:部,门申请核《发选址?意见书
》 《(一)包含》。项目性质、建设规】模、选址意》向等情况《说明的选址》申请书;
】 :(,二)证明该》建设项目《。属于需要有关—部,门批准或《者核准、以划—拨方式取《得国有土地使用权】。的相关文件;
】 《(,三)有关部门同【意申请单位作—为项:目建设主体的—批准文件;
—
(四)标!绘有拟建项目用【地范围的规定比例尺!地形图;《
(五)!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!定的:其他材料
—。 前款—规定以外的》建设:。项目不需要申—请选址?意见书?
第三十【。三条 建设项目【选址:应当节约、集—约利用土地》合理、集中》布局因安全、—保密、环保、—卫生:等原因需要与其【。他建设?工程保?持一:定距:离的可以进行独立】选址
在!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!围内进行选》址,应,当符合国有》土,地供应?的相关规定》
《。 城乡基础设施】和公共安全》。设,施,因节约土地、功能】。需要等原因可—以结合规划》道路、?。河道、?绿,化等:公共用地进行安【排
— ,城乡:公共:服务设施确需—结合规?划道:路、河道《。、绿化等公共—用地进行安排的规】划,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报《市人民政府》批准
第三】。。十四条 建》设单位应当在取得】选,址,意见书后2》年内取得建设用地】规划许可《证;期?满需要延续的—应当在期限届满【30日前《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提出申请经批—准可以?延续1次期限不得】超过2年《未获得延续批准或】。者,在规:定的
期限内未】取得建设用地规【划许可证的选—。址意见书失效
!
第三十《五条 ?以划拨方式提供【国有土地《使,。用权的建设》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建!设用:地规划许可证—时应当提《交以下材料》
《 (一)选—址意见?书;
】(二)?建设项目批准、【核准、备案》。文,。件;
《 ? ,(三)测绘单—位按照规划》要求确定的建—设用地范围成果【和依:成果绘制的规定比】例尺:地,形图:。;
》 (四)法律【、法规、规章规定】的其他材《料
第三【十六条 以出让方】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!权的规?划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在?出让前依据控制性】详细规?划提出?规划条件规划条件】应当作为《国有土地使》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!。部分
第三十!七条 以出让方【式提供国《有土地使用权的建】设项目建《设单位?申请建设《用地规划《许可证时应当提供】以下:材料
(!一)建设项目批准】、核:准或者备《案文:件;
》 (二)国【有,土地使用《权出:让合同;
】 , (:三)测绘单位—按照规划要求—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!成果和?依成:果,绘制的规定比例尺】地形图?;
【(四)法律、法规】、,规,章规定的《其他材料
—
第三十八【条 建?设单位应当》。在取:。得建设用地规划【许可证后《2年内取得土地行政!。主管部?门,批准用地文件;需】要,延续的?。应当在期限届满【30:日前向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提》出申请经批准可【以,延续1次《期限不得超过2年未!获得:延续批?。准或者在规定的期】限内:未取得批准用地文件!的,建设用?地规划许可证失【效
第三十】九条 建设单位进行!城镇建设工程建设】的应当持以下材料】向规:划行政主管部—门,申请建设工》程规:划许可证
【 (一)使用】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!;,
: (二—。)建设项目批—。准、核准、备案文件!或者相?关文件;
! (三)建设工程】设计方案等》材料重大城乡基础】设施项目应》当提交经过审查【的建设工程扩大初步!设计方案需要建设单!位编制修建性详细】规,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!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!;
(四!)法律?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!其,他材料
《
: 城镇》居民个人申》请进行建设的—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!行
》第四十?条 建设单位—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!。。规划许?可证后2年内取得】建筑工程施》工许可证;期满需要!延,续的应当在期限届满!30日前向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!经批准?可以延续1次期限不!得超:过2年未《获得延续批准—或,者在规定的期—。限内未取得建筑【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!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!效
第四【十一:条 在规划》农村地区建》设单位或《者个人进行》乡镇企?业、乡村公共设【施、公益事业建设和!村民集?中住:宅,建设的应当向—乡镇人民政府提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】政府报规划行—。政主管部门核—。发乡村建设规划【。许可证
》 在规划农村!地区村民使用原【有宅基地进》行村民住宅建设可以!实,行规划许可管理规划!许可管理《应当依?据村庄规《划进行管理应—当与服务相结合【并发挥村民委员会的!作用:具体办法由市人【民政府制定
】 : ,进行乡镇《企业、乡村公共设】施,、公益事业建设和】村民住宅建设—的,不得占用农用地【;确需占用农—用地的应当依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土地管理法》有关规定办理—农用地转《用审批手续后由【规,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!乡村:建设:规划许可证
【。 《建设单?位或者个《人在取?得乡村建设规—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!用地审批手》续
《
第四十二条— 在规划《村,庄以外的现状村【庄在规划实施前【确需进行建》设的由规划行—政主管部门根据城】市发展进程和规划】实施的需要核—发临时?乡村建设规》划许可证
【
第四?十三条 《。城镇建设项目因施】工或建设城乡基【础设施、公共服务设!施和公共安全设施】需要临时占》。。用土地或《建,设临:时工程的建设—。单位应当《向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申:请临时建设用—地规划许可》证或临?。时建: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
临】时建设用地规划许】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!。规划:。许可证的有》效期不超过2年期】满,需要延?。续的经批准期限不得!超过1?年
》 因城乡建设需要!。或者临时使用期【届满的建设单位应当!无条件拆除》临时建?设工程及设施—为建设主体工—程申请的临》时建设工程应当在】主体工程申请—规划核验《。之前拆除《
第四十【四条 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应?当对建?设,工程是?。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!。进行核验
【 : 未经规划核验或者!经规划核《验不符合规》划许可内容的建设单!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!产权登记机关—。。不予办?理产权?登记手续;涉—及违法建设的按照】法律和?本条例有《关规定处理
!。第四:十五:条, 建设工《程竣工验收后6【。个,月,内,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!城市建设档案馆【移交齐全、准确的】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竣!工档案中《。应当附有测绘单位的!测量报告
第!四十六条 规—划行政主管部—门核发规划许可证依!。据的建设项目—批准文件被撤—销、:撤回、吊销》或者土地《使用权被收回的【规,。划,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注!销相应的规划许可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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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四十七条 房屋】权属证件记载—的用途应当符合建】设工程?规划许可《证或者乡村建设规】划许可?证确定的《使用性质;有关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!与房屋用途相关的】行政:。许可证件应当与房】屋权属?证件记载的用—途一致
!需要改变房屋使【用性质的应当到【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!。办理相关手》续
第—四十八条 有关机】构在依法处置房屋】、土地?权益前?。。。应当向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了解有关规划】情况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应当【予以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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