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章 城【乡,规划的制定 第】十二条? ,制,定城乡规划》应当科?学预测城乡发展正确!处理:。近期建设《和,远景发展、局部利】益和整体《。利益、经济发—展和生态环》境保护的关》系实现城乡》统一:规划、区域协调发】展 — 第《十三条 本市—应当有计划地组织】。编制城乡规划—     —各类城乡规》划应当在上层次【城,乡规划的基》础上编制在城市【总体规划的》基,础上编制中》心城和新《城的规?划;在中心城和【。新城规划《的,。基础:。。上编制乡和镇的规划!;在乡和镇》规划:的基础上编制村庄】。。规划;在相关城【乡规划的基础上【根据需要编制特定】地区的规划》和专项?规划补充、深—化有关?。内容与控制性详细规!划相衔接 —    《 中心城和》新城、乡和镇应当编!制总体规划和控制】性详细?规划:在控:制性详细规》划的:基础:上可以根据规划【实施的需《要编制修建性详细】规划 第【十四条 编》制,城乡规划应》当遵守法律、法【规,、,规章以及《国家和本市的技【术标准和规范—。坚持政府组织、专】。家领衔、部门—合作、公众参—与、:科学决策  【   城乡规划中涉!及资源与环境—保,护、区域统筹与【城乡统筹、城市【发展目标与》空间布?局、:历史文化遗产—保护等重大专—题的应?当组织相关领域【的专家进行研—究     规】划的:组织:编制机关应当依法】征,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!可,以,采取论证会、—听证会、座谈会、公!示等多种形式并在】报,送审批的材料—中附意见采纳情况及!理由     】城乡规划在报送审批!前组织?编制机关应》当依法将城》乡规:划草案予《以公:告,公告的?时,间不得少于30日 !。     相关【部门和?。单位应当《积极配合城乡规【划的编制工作按【照,规定提交相关材【料说明现状情况和】发展需求 — , 第十五条》 城乡规划按照【。以下规定组织—编制 ?     (一【)城:市总体规划由—。市人民政府》组织编制;》 :   ? ,(二)中心城、【新城的总《体,规划和控制性—详,细规划由市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会同【相,关区、县人民政府组!织编制;《     (【三)乡、镇总—体规划和《。控制性?详细规划由》所,在区、县人民政府组!织编:制,。乡、镇人民政府按】照区:、县人民政府的要】求负责具体工作;】  ? ,  (四《)村庄规划由所在乡!、镇人民《政府:。组织编制; —   ?  (五)特定地区!规划由?所在区、县人民政府!或,者市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组织编制;】   《  (?六)专项规划由【相关行政主管—部门或者市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组织【编制: : :第十六条《 城市总《体规划在报》。送,。审批前应当先经市人!民,代表大?会常务委员会审【议新城总体规划【在报送审批前应【当先:经区:、县人民《代表:大会常务委员会【审议乡、镇的总体规!划,在,报送审批前应当先经!乡、镇人民代—。表大:会审议常《务委员会组成—人员或者代表的【。审议意见交由—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!理,。     规划】的组:织编制机《。关报送审批总—。体规划应《当将: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!意,见修改规划的—情况随?相关城乡规划一并报!送, :。   ?  村庄《规,划在报送审批前【应,当,依法:经村民会议或者村】民代表?会议讨?论同意 — 第十七条》 城乡?规划按照以下规定进!行审批和备》案  《   (一)—城市总体规划—报国务院审批; 】。     (二【)中心城《总体规划和》控制性详细规—划报市人《民政府审批;经审】批,后报市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员会备案;!     —(三:)新:城总体规《划和控制性详—细规划报市人民【政,府审批;新城控【制性详?细规划经审批后报市!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备案; !    (四—)乡、镇总体—规划:和控制性《详细规划市人民政府!确定须报市人民政府!。审批的由区、—县人:民政府报市规—划行政?主管部?门,审查后?报市人民政府审批】;其他乡、镇总体】规划和控《制性详?细规划?。由区、县《人民政府报市规划】行政主管部门审【批,乡、镇?。控制性详细规—划,经审批?后报区、县人—民代:表大会常务委员【。会,备,案;    【 (五?)村:庄规划经《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。门,派出机构组织审【查后报区、县人民政!府审批;    ! (六)特定地区规!划由:市规划?行政主管部门组织】编制的?报市:。人民政府审》批;由所在区、【县人民政《府组织编制的重【点的特定地区规划经!市,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!织审: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!批一:般的特定地》区规划由《市规划行政》主管:。部,。门审批; 》 :    (七)专】项规划由《。市规:。划行政主管部门【组,织编制的《报市人民政府审【批;由?相关:。行政主?管部:门,组织编?制的经市规划行【政主管?部门组织审查后报】市,人,民政府审批》 第》。十八条 经依法批准!的,城乡规划应》当向社?会公布法律、—行政:法,规规定不得公开【的除外 第】。十,九,条 本市应当对【城,乡规划进行动态【评估: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!补充、完善相—关,内容维护城乡规划的!科学性 — 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