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《章 :城乡规划的制定【
第十二条 【。制定城乡规》划应当?科学:预,测城乡发展》正确处理近期建【设和远景发》展、局部利》益和整体利益、【经济发展《和生态?环境保护的关系【实现城乡统一规【划、区域《协,调发展
!。 第十《三条 本《市应当有《计划地组织编制城乡!规划
《。 : 各类城乡—规划应当在上层次城!。乡,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在!城市总体规划的【基础上编《。制中:心城和新城的规划;!。在,中心城和新城规划的!。基础上编《制乡和镇《的规划;《在乡:和镇:规划:。的,。基,础上编制村庄—规划;?在相关城《乡规划的基础上【根据需?要编制?。特,定地:。区的规划和》专项规划补》充、深化有关—内容与?控制性详细》规划相衔接
!。 ?中心城和《新城、乡和镇应【当编制总《。。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!。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!划的基础上可以根据!规划实施的需要【编制:修建性详细规划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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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四条 编制城乡规】划应当遵守法律、法!规、规章《以及国家和》本市:的技术标准和—规范坚持政府—组织、专家领衔、部!门合作、公众参与、!科学决策
! 城乡规划中涉及资!源与环境保护、区】域统筹与城》乡统筹、城市发展】目标与空间布局、】。历史文化遗产—保护:等重:大专题的应当—组织相关领域的【专家进?行研究
— 规划的—组织编?制机关应《当依法征求专—家和公?众的意?见可以?采取论证会、听证】会、座谈《会、公示等多种形】。式并在报送审—批的材料中附—意见采纳情况及理】由
城乡!规划在报送审—批前组?织编制机关应当【依法将城乡》规划草案予以公告】公告的时《。间不:得少于3《0,日,
相关】。部门和单位应当积极!配合城乡规》划的编制工作—按照规定提交相【关材料说明》现状:情况和发展需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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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城乡】规划按照以下规定组!织编:制
》 (一)》。城市总体《。规划由市《人,民,政,府组织编制;—
》 (二)中心城、新!城的总体规划和控】制,性详细规《划,由市规划行》。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!区、县人民》政府:组织编制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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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】乡、镇总体规划和控!制,性详:细,规划由?。所在区、县人—民政府组织编制乡】、镇人?民政府按照》区、县人民政府的要!求负责?具体工作《;
— ,。(四)村庄规划由所!。在乡、镇人民政【府组织编《制;
《 (》五)特定地区规【划由所在区》、,。县人民?政,府或者市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《。。组织:编,制;
《 (六)专】项规:。划由相关行政主管】部,门或者市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组织编—制
第—十六条? 城:市,总体规划在报送【审批前应当先经市人!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审议新城总体规划!在报送审批》前应:当先经区、县人【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审议《乡、镇的《总体规划《在报送审批前—应当先经乡、镇人民!代表:大会审议常务委【员会组成人》员或者代表的审议意!见交由本级人民政】府研究处理》
规划】。的组:织,编制:机关报送审批总体】规划应当将审议意】见,和根据审议》意见修改《规划的情况随相【关城乡规划一并报】送
《 ? 村庄规划在报送审!批前应?当依法经《村民: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!议讨论同意
!第十七条 城乡规】划按照?以下规?定进行审批和备【。案
《 (一》。)城市总体》规划报国《务院审批《;
【(二)中心城总【体规划和控制性详】细规划?。报市人民《政府审批;经审【批后报市人民—代,表大会常务委—。员会:备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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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【)新城总体》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!划报:。市人民政府审批;新!城控制?性详:。细规划经审批后报市!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委员会》备案;
【 (四)》乡,、镇总体规划和控】制性:详细规划市人民【政府确定须报—市,人民政府审批的由区!。。、县人民政》。府报市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审查后报市人】民政府审批;—其他乡、镇》总体规划和控制性】详细:规划由区、县人【。民政府报市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审批乡、!镇控制性《详细规划《经审:。批后报区、县—人,民代: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备案;
】 , (五)村庄【规划:经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派出机构—组织审查后报区、】县人民政府审批;】
(六】)特定?地,区规划由《市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组《织编制的《报市:。。人民政府审批—;由所在区、—县人:民政府组织编—制的重点的特定地区!规划经市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组织审查后》报市人民政府—审批一?般的特定地区规划由!市规划行政主管【部门审批;
! (七)专项规!划由市规划行政【主管部?门组:织编制的《报市:人民政府审批—;由相关行政主管部!门组织编制的经市规!划行政主管部门【组织审查后报市人民!政府审?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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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经依!法批准的《城乡规?。。。划应当向社会公布法!律、行政法》规规定不《得公开的除》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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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:九条: 本市应《当对:。城乡规划进》行动态评估按照规】定,程序和?标,准补充、完善—相关内?容维:护城乡规划的科学性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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