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法律—责任:
第四十一条 违】反本条例规定的【行,为法律、《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!任规定的从》其规定
》第四十二《条 管道企》业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由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发展和改革】(能源)主管—部门责令限期改【。正;逾期不改—正的处二万元以【上十万元以下罚【款;对直接负—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!权机关依法给予处】分
? , (一)未依照本!。条例规定对管道进】行巡:护、检测和维修的】;
?。 , (二)对不符】合安全使《用,条件的管道未及【。时更新、改造或【者停:。止使用的;
! ,(三)未依照本【。条例规?定设置、修复或者更!新,有,关管道标志或—。者警示牌的》;
(【四,)未依照本条例规】定将:。管道竣工《测量图报送备案的;!
》(五)未制定本企业!管道事故应急预【案或者?未将本企业管—道,事故应急预案报送】备案的;
—。 : (六)发》生管:道事故未采取—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!轻事故危《害的;
— (七)对停止运!行、封存、报废【。的管道?未采取必要的安全】防护措施或者未依照!本条例规定报送备】案的;
— (八)》未经评审论证擅【自重新启用已经停】止运:行、封存的管道的
!
第四十三条 违反!本,。条例第?。十,六条规?定截:留、挪用、》私分、拖欠》临时用地补偿—费,的由有权机关责【令改正退还有关款项!;对直接负责的主】管人员和其》他直接责《任人员依《法给予处分》
第?四十四条 》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!条规定管道》企业发现管道存在安!。全,隐患未及时排—。。除或者未按照规定】报告的由负责受理】外部:安全隐患报告—的部门责令限—。期,改正;逾期》不改正的处二万元】以上十万元》以下罚款;对直【。接负责?的主管?人,员和其他《直,。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!。关,依,法给予?处分:
第四十五条 违!反本条?。例第二十九》。条、:第三十条规定未经】依法批准或》者未按?照批:准的施工作业方【案进行施工作业【的由县?级以上人民》。政府发展和改革(能!源)主管部门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!违法修建的》危害管道安全的建】筑物或者其他设施】责令:限期:拆除;情节》较重的?处一万元以》上五万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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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四十六条 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!条第一项至第四项】规定实施危害管【道安全行《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发展和改—革(:能源)主管部门责令!改正;情节严—重的处二《百元以上一》千元以下罚款—
:第四十七条 违【。反本条例第三—十一条第《。五项至第九项—规定实施危害管道安!。全行为?的由: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公安机》关责令停《止违法行为或者【责,令改正;对》违,法修建的《建筑物?或者其他设施责【令限期拆除并依照】下列规?定处以罚《。款
? ?(一)有第五项至】第八项行为情节较】重的对单位处一万元!。以上十万《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!二,百元以上二》千元以下《罚,款;
(二!)有第九项行为情节!严重的处二》百元:以,上一千元以下—罚款
第四—十八条 县级—。以上人民政府发展】和改革(能》源)主管部门、公安!机,关依照本《条例的规《定作出责令限期拆除!的,决定后当事人逾期】不拆除?的由作出《责令限期拆除—决定的部门报—。请本级人民政—府责成有关部门依】法,。强制:拆除
【强制拆除的费用【由违法?行为人承担
第】四十: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、发展》和改:革(能源)主管部门!、,公安机关和其—他有:关部门及其工—作人员违反本条【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对直《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】和其他直接责任人】员由有权机关—依法给予处》分
—(一)发《现管道存在安全【隐患:未责:。令管道企业》或者相?关单位、个人采取措!施排除隐患的;
】 《。(二)依法》应当协?调排除或者报请本级!人民政?府组织排除》的管道外部安—全隐患不及时协【调排:除或者报请本级人】民政:。。府组:。织排除的;
【 (三)从管道!建设和保护工—作中谋取非法—利益的;
】 (四)违法实施监!督检查和《行政处罚《的;
— (:五)有其他滥用职权!。、玩忽职守、—徇,私舞弊行《为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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