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附 则!。
第五《十,条 本条《例所称管道附—属,。设施包括《
《 (一《)管道的加》压站、加热站、计量!站、集油站》。、集气站、输—油站、?输气站、配气站、】处理场?、清管站、阀室【、阀:井、放空《设施、油库》、储气库《、装卸?栈桥、装卸场;
】
(二)管!道的水工防护设施】、防风设《施、防雷设施、【抗震设?施、通信设》施、安全监控设施】、电力设施、—管堤、管桥以及管】道,专用涵?洞、:隧道等穿跨越—设施;
】 (三)管道的阴极!保护站、《阴极保护《测试:桩、阳极地床、【杂散电流排》流站等防腐设施;
!。
《 (四)管道—穿越铁路、公路的检!漏装置;
【 ,。 (五)管—道的其他《附属设施
》。
第五十一【条 本条例》自2014年—10:月1日起施》行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