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 —。保护责任 》 第二十二条 【管道企?业应当配备管道【保护所需的人—员建立健全》岗位安全责任制管道!保,。护人员的数量和【技能应当与管道【保护工作的要求【相适应   【  管道《企业应当配备管【道,泄,漏监测?系统、入侵报警系】统、视频监控—系统、地理信息系】统和出入《控制系统《等管道保护技术装备!研究开发和使用先】进适用的管道保【护技:。术 :     》管,道企业?应当保障《管道保护工作所需】的经:费投入 — 第二十三条 管道!企业应当建立—健全管道巡》。护制度组建专门的巡!线队伍对管道线路】进行日常巡》护  《   管道巡线【队伍发现危害管道安!全的情形或者隐患】的应当?按照:规定及时处理和报】告   》。  管道企业—可以委托村(居)民!委员:会,、专业?企业等单《位或者个人承担巡护!、隐患信息收集等】管道保?护工作     !实施委托的管道企】业应当与受》托人签订委》托保护?协议明?确双方权利义务并】定期:对,受,托人进行管》道保护相关知识【和技能的培训 【     管道【企业应当通过内部制!度或者委托保护协】议对巡护人员的巡护!方,式、步骤、频次、】内容以及信息传递】、发现隐患的处理】程序、奖励措施【等予以明《。确, 第二十【四条 管《道企业应当》。根据管?道运行情况》、外部环境等—建立管道安全—风险评估制度—。并结合管道安全风险!。评估结论实施定期】检测、?维修  》   对管道通过的!地,震,活动断层和容—。易发:生洪灾、地质灾害】的区:域需:要设置?警示牌?的区域?。。以及管道通》过,的其他安《全风险较《大的地段《和场所管道企—业应当进行重点监】测采:取,有效措施防止管【道事故的发》生     对】。不,符合安全使用—条件的管道管道企业!应当及时更新、【改,造或者停止使用【 ? 第二十五条 管道!企业发现管道标【志、警示牌》毁损或者显示不【清晰的应当及时修复!或者更新 第!二十六条 管道企业!发现:管道:存在安全隐患的【应当及时排除;对管!道存:在的外部安》全隐患管道企—业,自身排除确有困难】的应当依照》本条例规定》的职责分《工向发展和改革【(能源)主管—部门、公安机—关报告     !接到报?告,的部:门,应当及时协调排【除或者报请》本级人?民政府组织》排,除安全隐患》     管【道,企业应当建立管【道安全隐患排—查、治理档案— 第》二十七条《 管道停止运行【、封存、报废—。的管道企《业应当采取必要【的安全?防护:措施排除《安全隐患并将安全防!护措施报管道所在】地县(市《、,区)发展和改革【主管部门备案;涉及!的管道跨县(—市、:区)的报设区的市】发,展和改革主管—部门备案;涉及【的管道跨设区的【市的:报省发展和改—革(能源)主管部门!备案:     安全】防护措施备案—后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擅自修》改、调?整,;确需修改、调整】。的应当由管道企业重!。。新报备案 —    《停止运行、》封存的管道需要重】新启用的管道企业应!当将重新启用管【道的理由、安全【运行保障方案等【报原备案的发展和】改革(?能源)主《管部门由发展—和,改革(能源)主管】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!专家进行评》。审论证   【  经评审论证【管道符合相》。。关安:全运行条件的方可重!新启用 — 第二十《八条 管道企业应】当建立健全》与管道所在地—乡(镇)人》民,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】的信息沟通机制向乡!(镇)人民》政府、街道》办事处?报送下列材》料或者信息  】   (一)管【。道中线测《量成果表、管道线路!带,状地形图;  】   ?。(二)管道建—设后续问题处—理的责任《单位、联系方—式;     】(三:),管道安全隐》患排查、治理情况;!     —(四:)管道停止运—行,、封存、报》废或者重新启用等】信,。息; ?  :   (五)—管道建设、保—护的其他信》息 : 第二十—九条 施工单位进行!下列:施工作业应当向管道!所在地县级以上【。人,民政府发展和改革(!能源)?主管部门提出—申请   —  (一)穿跨【越,管,道的施工作业; !    (二)【在管道线路中心线】两侧各五米至—五十米?以及本条例第—五十条第一项所列管!。道附属设施周边一百!米地域范围内—新建:、,改建:、扩建铁路、公路】、河渠架设电力【线路埋设地下—电缆、光缆设置【安全接?地,体、避雷《接地体;   】  (三)在管【道线路中心》线两:侧各二百《米以及本《条例第五十条第一】项所列管道附属【设施周边五百米地】域范围内进行爆破、!地震法勘探》或者工程挖掘、工】程钻探、采矿—     县级以!上,人民政府发》展和改革《(能源)主管部门接!到申:请后应当组织施工单!位与管?道企业协商》。确定施工作业—方案并签订安全【防护协议;》协商不成的县级【以上人?民,政府发展和改革【(能源)主管部门】应当:组织进行安全—评审作出是否批【准作业?的决:定 :     》因本:条第一款规定的施】工作业或者其他原】因需:要减:少油气输送量或者停!止,通油通气《的管道企业》应当将?作业时间和受影【响,区,域提前四十八小【。时,向,社会:公告 —第三十条 因修建铁!路、公路、》水利工程等公共工】程确需在管道专【用隧道中《心线两侧各》一,。千米地?域,范围内实施采石、】爆破作业的》应当经管道所在地】县(市?、区)发展和改革主!管部门批准采取【必要的?安,。全防护?。措施方可实》施 ?    依照前款以!及本条例《第二十九条规—定进行施工作业的管!道企业应当》指,派,专门人员《到现场进行管—。道保护安全》指导:。  ? ,  施?工结束后管道企【。业应当参与有关管】道安全防护方面【的竣:工验收 — 第三十一条 【禁止下列危害管道】安全或者建设的【行为:     (一)!擅自开启、关—。。闭管道阀门;  !   (二)—在埋地?管,道上方的巡查便道】上行:驶重型车辆; 】    (》三)在地面》管道线路、架空管道!线,路和管桥上行走【或者:放置重物《; :。     (四)】移动、毁《损、:涂改管道标志或者】警示牌?; : ,    (五)【。在管道?线路中心线两侧【各五米地域范围【内,种植可?能,损坏管道《防腐层的《深根植物或》。者堆放重物、取土、!采石、用火、排放】腐蚀性物质、挖塘】、修渠、《修晒场和水产养殖】场、修建《建,筑物、使用》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!工;   —  (六)》在穿越河《流的:管道线路中心—线两侧各五百—米地域?范围内抛锚》、拖锚、《挖砂:、挖泥、采石、【水下爆破但在保【障管道安《全的条件下为—。防洪和航道》通畅而进行》。的养护?疏浚:作业除外; 【    (七—)在管?道专用隧道中—心线两侧《各一千?米,。。地域范?围内实?施本:条例第三十条规【定,。以外的采石》、采矿、爆破; 】    《 ,(八)在本》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!所列管道附属—。设,施的上方架设电力】线路、?通信线路《或者:在储气库构造区【域范围内进行工程】挖掘、?工程钻?探、采矿; 【  :  :(九)阻碍依法进行!的,管道建设 】第三十二条 任何】单位和?个人发现《危害管?道安全或者》建,设的违法行为有权】向发展和改》。革(能?源)主管部》门或者公《安机关举报 【。    对提供违法!行为线索并查证属】实的:。发展和改革(—能,源)主管部门或【。者公安机关应当予】以表彰或者奖励 !   ? ,。乡(镇)人民政府、!街道办事《处以及村《(居)民委员会发现!危,害管道?。安全或者建设—的违法行为应当及】。时劝阻、依法—制,止;劝阻、制止无】效或者?可能造?成危害?后,果的应当依照—本条:例,规定:的职责分《工向发展和改革(能!。源,)主管?。。部门、公安机关【报告并协《助查处 》。   ?。 相关部门接到举】。报或者报告》后对属?于本部门《。职责的应当立—即受理并《依,法及时作出处理决】定;对不属于—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立!即移送有权处理【的部门并告知当事】人 ? 第三十三条【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发?。展和改革(能源)、!公安、安全生产监】督等部门依》法履行职《责时有权《采取下列措施 【     (一)】询问有?关管道安全情况并查!阅、复制或者抄录】有关资?料; 《    (二—)检查管道标志【和警示牌设置情况】;  《  : (三)检查、【测试管道保护设【施,、,设备、器《材;    【 (:。四)检?查管:道保护制度》制定:、实施及相关—。岗位人员配备情【况,;     (五!)法律、《法规:规定:的其他措施 — 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