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第三章? 保护责任
第】二十二条《 管道企业应当【。配备管道保护所需的!人员建立健全—岗位安全责任制管道!保护人?员,的,数量和?技能应当与管道保】护工作的要求相【适应
管!。。道,企业应当配备管道泄!漏监测系统、入侵】报警:系统、视《频监控系统、—地理信息系统和出入!控制系统等》管道保?护技术装备研究开发!和使用?先进适用的》。管道:保护技术
】 管?道企业应当保障管道!保护工作所需—的,经费投?入
》第二十三《条 :管道:企,业应当建立健全管道!巡护制度组建专【门的巡线队伍对【管道线路进》行日常巡护
【 管》道巡线队《伍发现危《害,管道安全的》情形或者隐患的应】当按照规《定及时处理和报告
!
管道企】业可:以委托村(》居,)民委员会、专【业企业等单位或者个!人承:担巡护、《隐患信?息收集等管道保护工!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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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委托!的管道企业应当与受!托,人签订委托保护【协议明确双方—权利义务并》定期对受托人进【行管道保护相关【知识和技能的—培,训
》 管道企业应当】通,。过内部制度》或者委托《保护协议对巡护人员!。的巡护方式、步骤】、频次、内容—。以及信息传递、发现!隐患的处理程序、奖!励措施等予以明【确
第二十四!条 管道企业应当】根据管?道运行情况、—外部环?境等建立管道安全风!险评估制度并结【合管道安全》风险评估结论实施】定期检测、》维修
》 对管道通过】的地震活《动断层和容易—发生洪灾、地质灾】害的区域需要—设置警示牌的区域】以,及管道通过的其【他安全风险较大的】地段:和场所?管道企业《应,当,进行重点《监测采?取有效?措施防止《管道:事故:。的发生
!对不符合《安全使用条件的【管道管道企业应【当,。及时更新《、改造或者停止【使用
《
第二十五条 管!道企业发现管道标志!、警示牌毁》损或者显示》不清晰的应当及【时修复或者更新
!
:第二:十六:条 管道企业发【现管道存在安全隐】患,的,应当及时《排除;对管道—存在的外《部安:全隐患管道》企业自身排除确有】困难的应当》依照本?条,例规定的职责—分工向?发展和改《革(能源)主管部】门、公安机关报告
!
接到报】。告的部门《应当及时协调排除】或者报请本级—。人民政?府组织?排除安?全隐患
】 管道企业应—当建立管《道安全隐《患,。排,查、治理档》案
?
第二十七条 管!道停止运行、封【存、报废的管道企业!应,当采: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!施排除安全》隐患并将安》全,。防护措施报管道所】在地县?(,。市、区)发展和改】。革主管?部,门备案;涉及的【管道跨县(市、区)!的,。报设区的市发展【和,改革:主管部门备案—;涉及的管道—。跨设区?的市的报《省发展?。和,。改革(能源》),。主管部门备案
【
安全【防护措施备》案后任?。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擅自修?改、调整《。;确需修改、—调整的应当》由管道企业重—新报备案《
停【止运行、封存的管】道需要?重新启用的》管,道企业应当将重新】。启用管道的理由、】安全运行保障方案等!报原备案的发—展和:改革(能《源):主管部门由发—展和改革(能源【)主管部门组织有】关部:门,和专家进行》评审论证
【 经评审论证管!道符合相关安—全运行?条件:的方可重新启—。用,
《第二十八条 —管道: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与!。管道所在《地乡(镇)人民政】府、街道办事处【的信息沟《通机制向乡(—镇)人民政》府、街道办事处报】送下列材料或—。者,信息
】(,一):管道中线测量成果】表、管道线路带状】地形:图;
》 (二)—管道建设后续问【题处理的《。责任单位、联系方式!;
《 , (三《),管道安全隐患排查、!。治理情况;
—
(—四,)管道停止运—行、封存、报废【或者:重新启用等信息;
!
《 (五)管道建设、!保护的?其,他信息
【第二十?九条 施工单位进】行下列施工作—业应当向管道所在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发:展和改革(能源)主!管部门提出申请【
: (一)穿跨!越管道的施工作业】;
(二!)在管道线》路中心线《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!以及本条例》第五十?条第一项所》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!一百米地域》范围内新建、—改建、扩建铁路、】。公路、河《。渠,架设电?。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!、光缆设《置安全?接地:体、避雷接》。地,体,;
:
(—三)在?管,道,线,路中心线两侧各【二百米以及本条【例第五十条第一【项所:列,管道:附属:设施周?。边五百?米地域?范围内进行爆—。破、地震法》勘探或者工程挖掘】、,工程钻探、采矿
】
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!和改革(能源)主管!部门接到申请后【应当组织施工单位】与管道企业协—商确定施工作—业方案并《签订安全《防护:协议;协商不成【的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—发展:和改革(能源)【主管部?门应当组《。织进:行安全评审作出【是否批准作业的【决定
因!。本条第一款规定【的施工作业或—者其他?原因需要减少油气输!送量或者停止通油】通气的管道企业应当!将作业时间和受影响!区域提前四十—八小时?向,社会公告
】第三十条 因—修建:铁路:、公路?、水利工程等公共工!。程,确需在管道专用【隧道中心线两—侧各一千米地域范围!内实施采石》。、爆破?作,业的应当经管—道所:在地县(市、—区)发展《和改革主管》部门批准《。采取必要的安—全防护措施方可实】施,
,
《 依照前款以—及本条例第二十九】条规定进行》施工作业的》管道企业应当—指派专门《人员:到现场进行管道【保护安全指》导
《。。。 : 施工结束后—。管道企?业,应当:参与有关管》道安全防护方面的竣!工验收
第】三,十一条 禁止—下列:危,害管道安全或者【建设的行为
—
(一)】。擅自开启《。、,关闭管道阀》门;
《 ? (:。二)在?。埋地管道上方的巡】查便道上行驶—重型车辆;
—
, : (三)》在地面管《道线路?、架空管道线路和】管桥上行走或者放置!重物;?
(【四)移动、毁损、涂!改管道标志或—者警示牌《;
(】五)在管道线—路中心线两侧各五】米地:域范围内《种植可能损坏管【道防腐层的》深根植物或者堆放】重物、取土》、采石、用火、排放!腐蚀性物质、挖塘、!修渠、修晒场和水】产养殖场、》修建建筑物、使【用机械?工具进行挖掘施【工;:
(【六,)在穿越河流的【管道线?路中:。心线两?侧各五百米地域【范围内抛锚、拖【锚、挖?砂、挖泥、采石、】水下爆破但在保障管!道安全的条件—下为防洪和航道【通,畅而进行的》。养护疏浚作业—除外;
— ?(七)在管道专用】隧道中心线两侧各】一千:米地域?范围内实施本条【例,第,三十:条规定以外的采【石、采矿、爆破;
!
(—八)在本条》例第:五,十条第一项所列管道!附属设施的上方【架设电力线路、通信!。线路或者在储—气库构造区》域范围内进》行工程挖掘》、工程钻探、采【矿;
《 (九—)阻碍依法进行的管!道建设
第】三十:二条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:发现危害《管,道安全或者建—设的违法《行为有权《向发展和改革(能源!)主管部门或者公】安机关举《报
—。 对提供违法行为】。。线索并查证属实【的发展和改革(【能源)?主管部门或者—公安机关《应当予以表彰或者】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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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—(镇)人民政府、街!道办事处以及村(居!),民委员会发现危害】管道:。安全或者建设的违】法行为应当及—时劝阻、依法制【止;:劝阻、制止无效或者!可能造成《危害后果《的应当依《照本条例《规定的职责分工向发!展和改革(能源)】主管部门、公安【。机关报告并协助查】处
》 相关《部门接到举》报或者报告后对【属于本部《门职责的应》。当立即受理并—依法及?时作:出处理?决定;对《不属于本《部门职责的应—当立即移《送,有权处理《的部门并告》知,当事人
第】。三十三条 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发展】和改革(能源)、】公安、安全生产监】督等部门依法—履行职责时》有权采?取下:列措施
《
(一)】询问有关管道安【全情况并查阅、【复制或者《抄,录有关资料》;
《 ?(二)检《查管道标志和—。警示:牌设:置情况;《
(三】)检查、测》试管道保护设施、设!备、器材;
【 (四)检查!管道保?护制度制《定、:实施及相关》岗,位人员配备情况;】
(【五)法律、》法规规定的其—他措施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