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 保护责!任 第二十二条】 管:道企业应当配备管道!保护所需的人员建】立健全岗《位安全?责,任,制管道?保护人员的》数量和技能应当【与管道保护工作的】要求相适应 —     管道企】业应当?配备管道泄》。漏监测系统、—入,侵报:警系:统、视?频监控系统、地理信!息系统和出》入控制?系统等管道保—护技术装备研究开】发和使用先》进适用的管道保【护技术     !管道:企业应当保障—管道保护工作所【需的经费投入 】 第二十》三条 管道企—业应当建立》健,全管道巡护制度组建!专门的巡《线队:伍对管道线路进行日!常巡护  —   ?。管道:巡线队伍发现—危害管道安全的【。情形或者隐患的【应当按照规定及【时,处,理,和报告   【  管道企》业可以?委托村?(居)民委》员会、专业企业【等单位或《者个人承担》巡护、隐《患信息收《集等管?。道,保护工作  【  : 实施委托的—。管道企业应当与受托!人签订委托保—护协议明确双方【权利义务并定期对受!托人:进行管道保护相【关知识和技》能的培训 》。。。    《 管道企业应当通过!内,。部制度或者》委托保护协》。。议对巡?护,人员的巡护》方式:、步骤、频次、内容!以及信息传递、【发现隐患的》处,。理程序、奖励措施等!予,以明确 第】二十四条 》管道企?业应当根据管道【运行情况、外部环】境等建立管》道安全?风险:评估制度并》结合管道安全风【险评估结论实施【定期检测、维修【    》 对管道通过—的地震活《。动断层和《容易发?生洪:灾、地质灾》害的区域需》要设置警示牌—的,区域以?及管道通过的其他】安全风?险较大?的地段和场所管道】企,业应当进行重点【监测采取有》效措施防止》管道事故的》发生     对!不,符合安全使》用,条,件的:管道管道企》业,应当及?时更新、改》造或:者停止使用》 ?。 第二十五》条 管道企》业发现管道标—。志、警示牌毁损【或者显示不清晰的】应当及?时修复或者》更新: ?。 第二十六条 管道!企业发现管》道,存在安全隐》。患的应当及时排【除;:对管:道存:在的外部安全—隐患管道《企业自身排除确有】困难的应当依照本条!例规:定,的职责分工向—发展和改《革(:。能源)主管部门、】公安机关报告 】    《接到报?告的部门应当及【时协:调排除或者》报请本级人民政【府组织排除安全【隐患   — , 管道?企业应当建立管道安!全,。隐患:排查、治理档—案 ? 第二十》七条: 管道停止运行、】。封存:、,报废的?管,道企业应当采—取必要的安全防【护措施排除安全【隐患并将安全—防,护措施报管道所在地!县(:市,、区)发《展和:改革主管《部,门备案?;涉:及的管道跨》。县(市、《区)的报设区—。的市:发展和改革》主管部门备案—;涉及的管道跨设】。区的市的《报省:发展和改革(能源)!。主管:部门备案   】  安全防》护措:施备案后任何单位和!个人不得擅自—修改、调整;—确需修改、调整【的应当由管道企业重!新,报备案 《  :。   停止运行、】封存的管道需要【重新启用的管道企】业应当将重新启【用管道的理》由、安全运行保障方!案等:报原备案的发—展和改革(能源【)主管部门由—发展和改革(—能,源,)主管部门》。组织有关部门和专】家进行评审论证【 :    经评审论证!。管道:符合相关安全运行】条件的方可重—新启用 — 第:二,十八条 管道企【业应当建立健—全与管道所在地【。乡(:镇,)人民政府、街【道,办事处的信息沟【通机制向乡(镇)人!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!报送:下列材料或者信息】 :    (一—)管道?中线测量《成果:表、管道线路带状地!。形图;    】 ,(二)管道建—设后续问题处理的责!任单:位、联系方式; !    (》三):管道安全隐患排查】、治理情况;  !。 ,  (四)》管道停?止运:行、封存、报—废或者重新启用等信!息;    【 (五?)管道建设》、保护的《其他信息 第!二十九条 施工单】。位进行下列施工作】业应当向《管道所?在地县级以上—人民政?府发展和改革(能源!)主管部《门提出申《请     【(,一):穿跨越管道的—。施工作业;  】   (二)在【管道线?路中心线两》侧各五米《至五:十米以及本条例第】五十条第一项所列】管道附属设施周【边一百米地域—范围内新《。。建、改建《、扩建铁路、公【路、河渠架设电力】线路埋设《地下电缆、光—缆设置安全接地体】、避:雷接地体;》。     (三】)在管道线路—中心线两侧各二百米!以及本条例第五十】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!属设施周《边五百米地域—范围内进《行爆破?、,地震法勘探或—者工程挖掘》。、工程钻探、采矿 !。     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!(能源)主管—。部,。门接到申请后应【当组织施工单位与】管道企业协商—确定施?工作业方《案并签订安全—防护协议;》协商不?成的县级《以上人民《政府发?展和改革(》能源)主管部门应】当组织进行安全评审!作出是否批准—作业的决定 —     因—本条第?一款规?定的:施工作?业或者?其他原?因需要?减少油气《输送量?或者停止通油通气】的管道企业应当将】作业时间《和受影响区域提【前四:十八:小时向社《会公告 第三!。十条 因修建铁路】、公:路、水利工》程等公共《工程确需在管道专】。。用隧道中心线两侧各!一千米地域范—围内:。实施:采石、爆破作业的应!当经管?道所:在地:县(市?、区)发展和改【革主管部门批准采取!必要的安全防护【措施方可《实施 《  :  依照前款以及】本,条例第二十九条规】定进行施工作业【的管道企业应当指】派专门人员到现【场,进,行,管道保护安全指导】     施工结!束后管道企业应当】参与有?。关管道安全防护方】面的竣工《验,收 : ?第三十一条 —禁,止下列危《害,管道安全或者建设】的行为 》  :  (一《)擅自开启、关闭】管道阀门《;  《  : (二)在》埋地管道《。上方的巡查便道【上行驶?重型车辆;   !  (?三):在地:面管道线路》、,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!上行走?。或者放置《重物;    】 (:四)移动《、毁:损、涂改管道标【志或者警《。示牌;   【 , (五?)在管道线路中心线!。两侧:各五米地域范—围内:种植可?能损坏管道防—腐层的深根植—物或者堆放重—物、取?土、采石《、用火?、排放?腐蚀性物质》、挖塘、《修渠、修晒场和【。水,产,。养殖场、修》建建筑物、使用机】械工具进行挖掘【。施工;? :    《(六:)在穿越河流的【管道线路中心线【两侧各五百》米地域范围内—抛锚、拖锚、挖砂、!挖泥、?采石、?水下爆破但在保障管!道,安全的条件》下为防洪和航道通畅!而进:行的养护《疏浚:作业除外; 【    (七)【在管道专用隧道中心!线两侧各一》千米地域范围内实】施本条例第三十条规!定以外的采石、【采矿、爆破;  !   (《八)在本条例第五】十条第一项》所,列管道附属设施的】上,方架:设,电力:线路、通信线路或者!在储气库构造区域】范围内进《行工程挖掘、工程钻!探、采矿;  】   (九)阻碍】依法进行的管道【建设 《。 , 第三十《二条 任何单—位和个人《发现:危害管道安全或者建!设的违法行》为有:。权向发展和改革(能!。源)主管部门或者】公安机关《举报 《    《对提供违法行为【线索并?查证属实的发—展,和改革(能源)主】管部门或《者公:安机关应当予—以表彰或者奖励 !   ? 乡(镇)人民政府!、街道?办事处以及村(居)!民委员?会发现危害管道安】全或者建设的违法行!为应:当,及时劝阻、依法【制止;劝阻、制止】无效:或者可?能造成危害后果的应!当依照本条例—规定的职责》分工向发展》和改革(能》。源)主?。管部门、《公安机关报》告并协?。助,查处  》  : 相关部门》接到举报或》者报告后对》属于本部门职责的】应当立即受理并依】法及时作出处—理,决定:;对不属于本—部门职责的》应当立即移送有权】处理:。的部门并告知当事】人 第三【十三条 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—发,展和改革《(能源?)、公安、安全生产!监督等部门依—法履:行职责时有权采取下!列,措施 ?     (一)】询问有关管道安全】情况并查《阅、复制或者抄录有!关资料;    ! ,(二:)检查管道标志【和警示牌设置—情况; 》  :  (三)检查、测!试管道保《护设施、设备—、器材;   】  (四《)检查管道保护制】度制定、实施及相关!岗位人员配备情【况;    【 (:五):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的其他措施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