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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建筑!退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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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》条 建筑退让系指建!筑物后退《地界、城《。市道路、公路、铁路!、山体、河渠—、绿带以及》市政管线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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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:三十二条《 沿:地界的?建筑物其离界距离按!附录3?所列:标准:控制如离界距离【小于消?防间距时应》。按消防间距的—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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界外!是公共绿地的各类】建筑的最小离界距】离按非居住建筑【的离界?距离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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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下建筑】。物的离界距离不【小于地下建》筑物深?度,(自室外地面至【。地下:建筑物底板的底部的!。距离)?的0.7倍且不【得小于3米并应符合!有关规?范、规定要》求
!第三十三条 沿【城市道?路两侧的建筑物其】退让道路规划—红线的距离按附录】4所列?标准控?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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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《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!线距:离按建?筑物临道一》侧最突出部位水平】投影最外《。线与道?路红线?的距:离控制
(】二)高层建筑裙房】。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!离按:不小于?主,体建筑退让》道,路规划红《线,距离的2/》3进:行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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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道!。路交叉口处不小于附!录4指标的1.【2倍如城市道路两侧!有城市绿化带则【建筑退?后,距离以绿线为界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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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【)除满足上述规【定外同时还应符合】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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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三十:四条 新建影剧院】、游乐场、体育【馆、展览馆、—。大型商?场,等有大量人流、车】流集:散的建筑物其退让】道路规?划红线的距》离,应满足停车、回【车、绿?化和人流集散的要求!具体:由市城?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核定但不得》小于15米》
第三】十五条 地》界的围?墙后退?道路红线应不—小于0.5米大门后!退道路红线不—小于3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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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建筑:物的基础《、台阶、《阳台、雨蓬、挑【檐、散?水等:均不得占用建—筑物退让《道路红线的》距离
第!三十六条 城—。市规划区范围内【的,公路规划《红线两侧《应划定隔离》带其宽度规》定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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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国道、!城市快速《路两侧?各5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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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省道两【侧各2?0米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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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?)县以?下公路两《侧各1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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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条 】沿铁路两侧》的建筑工程应符合以!下,规定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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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铁路干【线两侧的建筑工程】。与相邻轨道中心线】的距离不得》。小于3?0米;铁路支线、】专用线两侧的建筑工!。程与相?邻轨道中心线的距】离不得小于15米铁!路两侧的围墙与相】邻轨道中心线的距】离不得小于》。。10米围墙高度不得!大于3米铁路两侧】建筑:工程:、,围墙与铁路》路基:坡,脚的距离不得小于】5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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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二)?铁,路,两侧的高层建筑【、高大构筑物—(水塔、烟囱—等)、危险》品仓库和厂房与相】邻轨道中心》线的:距离须?。经铁路主管》部门审?核后:。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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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)在铁《。路道口?附近进行《建设:。的须符合铁》路道口管理的—有关规定《
—第三十?八,条 在电力线路【保护区?内不得新建》建筑物、构筑物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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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?)架空电力线—保护区范围》规定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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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—.城市非建成区架】空电力线路保护【区的范围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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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10】千伏距外《侧导线5米 —。
3】5-110千伏距】。外侧导?线10米
】
154【-330千》伏距外侧导线—1,5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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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?50千伏距外侧导】线2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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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2,.城市人口密集【地区架?空电力线路保护区】的宽度具《体标准由城市规【划行政主管部门会】同电力?管理部门确定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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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》)电力电缆线路【保护区?为电:缆沟外不小于—0.75米的区域】
第三十!。九条: 建:筑退让除符合本规】定外:应同:时,满足消防《、防汛、交》通、文物保护—。、环保等《方面: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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